马克思自由观的四重维度

作 者:
童萍 

作者简介:
童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哲学与文化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自由观以四童维度立体化地呈现出来,即劳动(物质生产)和自由、交往和自由、精神生产和自由、自由个性。其中,劳动(物质生产)与自由、交往与自由体现了马克思自由观的现实性维度,精神生产与自由体现了马克思自由观的超越性维度,自由个性则是劳动(物质生产)自由、交往自由和精神自由三者统一的最高状态。这四重维度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体现了马克思不是从价值预设的“应然”之自由来解决“实然”之不自由的传统哲学思路,而是把自由放置于现实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来考量的历史唯物主义进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作为西方文化的承继者,不仅没有抛弃自由,而是真正地举起自由这面旗帜。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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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19)06-0052-11

       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是马克思全部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最高价值追求。然而,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自由观却是一个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的议题,甚至出现了很多歧义和片面理解。本文认为马克思对自由的探讨是基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重语境展开的,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这两重语境被高度整合,并以四重维度展示出来,即劳动(物质生产)和自由、交往和自由、精神生产和自由、自由个性。只有基于这四重维度才能全面把握建立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方法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自由观的丰富内涵和本质规定。

       一、劳动(物质生产)和自由

       追寻自由是人类思想史上的永恒主题。从神的启示、理性、精神和意志出发去理解自由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西方哲学史上理解自由的基本路向。在西方哲学史中,黑格尔第一次从哲学上赋予了劳动肯定的意义并把劳动和自由相联系。黑格尔认为,只有通过劳动人才能使自身摆脱纯粹的自然规定性而确认自身作为人的本质。“人通过改变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事物上面刻下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事物中复现了。”①马克思高度评价了黑格尔的自由观,认为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是他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②遗憾的是,黑格尔“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现实生活中劳动被扭曲为异化劳动,而且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③因而黑格尔不可能真正理解劳动和自由的辩证关联。

       马克思通过自身理论的完善,扬弃了黑格尔哲学对于劳动和自由关系理解的片面性,把劳动提升为新哲学的重要范畴,开启了从劳动去理解人、自然、社会和历史的致思理路,从而发现了劳动和自由的内在关联。尽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提出了劳动实践对于理解人、社会和历史的重要意义,“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了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④,“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⑤但是,只有到《资本论》及其手稿时期,马克思才真正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结构中,既揭示了资本剥削劳动的秘密,又阐明了劳动何以真正推动人的自由的实现。

       首先,马克思厘清了劳动和物质生产的关系。劳动和物质生产是经常被等同起来的两个概念,《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二者进行了区分。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物质生产等同于劳动。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包含两个要素,“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⑥即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二者的结合就是作为劳动过程的物质生产。所以,马克思说:“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⑦而这个过程,就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⑧它与生产关系无关,是一种纯技术过程。而广义的物质生产则不仅包括作为技术过程的劳动过程,还包括生产关系。其中,劳动过程着眼于物质生产的“技术关系”,而生产关系着眼于物质过程的“权力关系”。⑨

       其次,在对劳动和物质生产进行区分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把劳动区分为“劳动一般”和劳动的历史形式。“劳动一般”撇开了劳动的一切特殊规定性,表现为共同性,这是“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不过随着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对此种劳动,马克思做了明确规定,它“只是指人借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人类一般的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脱掉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越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尚属非社会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⑩

       但是,这一“最简单的抽象”在每个历史阶段都必然表现为不同的历史形式。因此,要完整地理解劳动,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于“劳动一般”的抽象规定,而应该深入到劳动得以开展的具体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中去分析特定历史条件下劳动所具有的特殊性质。比如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就既具有劳动的抽象规定(对使用价值的生产),又具有劳动的历史形式的特殊规定(价值增殖的生产)。正是在区分了劳动一般和劳动的历史形式的基础上,马克思承认“斯密在下面这点上是对的:在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这样一些劳动的历史形式下,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始终表现为外在的强制劳动,而与此相反,不劳动确是‘自由和幸福’”。(11)

       再次,马克思认为劳动虽然属于必然性领域,但它仍然可以实现自由。《资本论》中一段话经常被引用来说明劳动或物质生产领域不可能实现自由:“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2)这是对马克思的误解。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13)劳动之所以具有“必然性”,是因为劳动首先是人满足自身生存需要而必须开展的活动。为了维持人类生命的生产和再生产,人必须不断“与自然进行搏斗”,不仅野蛮人是这样,文明人也是这样。在和自然的斗争过程中,人要想使自身的预期目的得以实现就必须要遵循具有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的外在必然性和自然规律。而且,随着人的需要的不断丰富和人类物质生产领域的不断拓展,这种自然必然性的王国还会不断扩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劳动或物质生产领域对人而言,永远是一个必然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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