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活动—移动模式的社会分异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雪(1989- ),女,河北沧州人,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地理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行为地理学、时间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福建 福州 350007;柴彦威,通讯作者(1964- ),男,甘肃会宁人,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经济地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时间地理学、城市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E-mail:chyw@pku.edu.cn。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城市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城市化深度发展,住房来源混合成为理解当前城市社会分异的新背景。以北京清河街道为案例,从活动密度表面、时间利用特征以及出行特征等不同方面描述了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活动—移动模式;之后,基于微观个体活动时空制约数据,构建了居民行为的时空间制约、活动参与、出行需求与出行时间之间的结构方程模型,尝试解释居民活动时空制约、活动参与和移动之间的关系,探讨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活动—移动模式社会分异形成的微观机理。研究发现,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活动—移动模式存在显著的社会分异;生计活动的时空制约是影响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活动—移动模式社会分异的重要因素;而出行时间对家外维持和休闲活动时间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因此建议城市规划和管理者在促进不同住房混合的同时,着重考虑在居住区周边培育适合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就业岗位,并配套建设满足他们日常生活需求的维持性活动和休闲活动的基础设施。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901.2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社会分异问题的加剧,不同社会群体的住房分异成为各国城市社会发展关注的焦点[1-3]。一般商品和社会保障品的双重属性特征使得住房长期以来被各个国家作为缓解社会分异、促进社会融合的重要方式[4]。因此,住房来源的分异成为了“看的见”的城市社会分异的重要表现形式。在西方国家,早期自由市场型的住房制度导致以居住邻里为单元的、高度的社会分异与隔离[5]。为缓解紧张的住房问题,美国、英国、荷兰等国家相继出台了公共住房政策[6]。尽管这些集中建设的公屋解决了一部分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但由于公屋周边缺少就业岗位,居民的就业机会进一步下降,造成社会隔离被进一步拉大[7]。近年来,欧美国家相继开始实施混合住房政策,通过提供租房优惠券等方式鼓励不同社会群体的混合居住,以促进不同社会群体的融合。随着不同收入、种族等不同社会群体搬迁到同一邻里,空间上居住临近的居民住房来源类型日益杂化。而混合住房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不同住房来源的居民是否真正实现了社会融合,成为近年来西方学者们关注的热点议题[8]。

      在我国的住房市场化改革中,“住房来源”也一直扮演着透视中国城市社会分异的重要角色[9-11]。以北京为例,自新中国成立到1994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单位主导建设的单位住房是居民的主要住房来源。这一时期,北京的社会空间整体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同质性[12]。1998年开始,中国实行以市场为主导的住房分配制度,居民可以根据住房支付能力在市场中自由购买住房。同时,在这一时期,北京城市化进程加快,快速的人口增长刺激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城市住房价格成为影响城市社会分异的重要因素。为保障中低收入人口的住房问题,政府在城市近郊地区集中建设了一批以经济适用房居住区、安居工程、解困小区等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居住区类型”代表了这一时期居民的住房来源类型,承载了对不同社会经济属性的居民在城市空间中的再次分选[13]。

      而近10年,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大背景下,北京等大城市进入了深度城市化发展时期[15-16]。传统单位大院进一步杂化,部分单位在原单位大院范围内,以政府、企业和开发商合作的模式新建商品房,一方面可以用来满足原单位大院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另一方面以市场化住房的形式向外出售。同时由于原单位居住区居民不断迁出,以市场价购买原单位住房的新搬迁者或者租户越来越多,导致原单位大院逐渐变为住房混合的新居住区[17]。在上一时期快速住房市场化中,大量城郊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开发为商品房居住区。作为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可以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回迁安置房,这样在一部分新开发的商品房中伴有部分比例的回迁安置房居民。同时,为促进不同群体的社会融合,2012年,北京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保障性住房逐渐取消集中单独建设的模式,改为配建在市场化住房社区中。在此背景下,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原单位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不同形式的住房,在北京的居住空间中混合共存,促使北京形成“马赛克”式的社会分异格局,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18,21-22]。

      在对当前住房混合背景下的城市社会分异研究中,国内外学者较多从住房政策效果的视角出发,关注保障性住房居民在获得住房优惠搬迁到新居住区之后就业、住房消费等生活情况的变化[8,19-21]。虽然这些研究丰富了对于住房来源视角下城市社会分异的认识,但是对于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关注不足,无法直观展现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日常生活行为的特征以及他们在居住区之外的日常生活行为中是否存在社会分异。尽管近年来陆续有一些行为地理学者从住房分异角度开展了居民时空间行为的研究,但研究大多仅关注保障性住房居民的行为,或者从某一类行为入手,比较不同住房居民的差异。然而,这些研究对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时空间行为的整体情况研究不足,即从整日的日常生活来看,不同住房来源的居民是否存在日常生活行为的分异、各自面临哪些行为困境,尤其是居住临近的不同住房来源居民,是否在日常生活行为中也能真正实现交流和融合。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在已有研究中尚缺少深入分析。

      行为地理学中城市活动—移动模式分析为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时空间行为社会分异,及探讨个体行为与环境互动及其深层作用机制的形成原因提供了有力的方法论支撑[23]。Chapin提出,活动—移动模式是一种人们为满足其需要的手段,其中出行是活动的派生需求;并认为通过将城市人口分成若干子群体进行汇总分析,可以探讨不同群体的活动需求动机及其与社会经济属性特征的关系[24]。哈格斯特朗则进一步从制约角度提出,可以从微观个体时空制约的角度理解人类活动—移动模式的形成原因[25]。目前学术界已有大量研究从居民的生活时间利用[31-33]、出行特征[26-27]、日常生活时空间结构[28-29]等方面分析不同社会群体的活动—移动模式的社会分异,然而关于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社会分异的研究尚未展开。

      鉴于以上背景,本研究从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活动—移动模式入手,分析居民的活动密度表面、时间利用特征和出行特征;进一步,基于微观个体活动时空制约数据,构建居民行为的时空间制约、活动参与、出行需求与出行时间之间的结构方程模型,尝试解释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时空制约、活动、移动之间的关系,挖掘不同住房来源居民面临的行为制约因素,为未来针对性地制定城市住房政策、促进不同住房来源居民的社会融合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与数据

      本文选取北京清河街道作为案例地区(图1)。清河街道位于北京市北五环和北六环之间,人口6.7万人,辖区面积9.37km[2],距离天安门的直线距离16km,是北京近郊区典型的大型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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