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后《公车上书记》刊行过程考订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海荣,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100006)。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1895年康有为领导的“公车上书”虽以流产告结,康梁师徒却不失时机,趁着《马关条约》签订后依旧高涨的舆论氛围,与上海商人合作,借助新式报刊媒介,以最快速度和灵活方式,集中宣传公车上书行动并突出康有为所发挥的领导作用。随着变法活动的展开,康梁很快终止与沪上媒介的合作,自主开办报社和书局,实现了政治宣传策略的新转变。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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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9)12-0131-07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1895)康有为发起的“公车上书”活动,近年来引发学界不少争议。这次“上书”是甲午战后众多官员、举人上书朝廷、对日拒约运动的组成部分之一,尽管学者解释各异,但对其无果而终并无异议。①不过,本文所要揭示的是,虽然这次上书活动流产了,康梁师徒却不失时机,趁着《马关条约》签订后依旧高涨的舆论氛围,借助新式报刊媒介,以最快速度和灵活方式,积极宣传这次18省举人联名的“公车上书”活动,并突出康有为在其中发挥的领导作用。从上海《新闻报》刊布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的删节本,到将《第二书》和《公车上书题名》合辑为《公车上书记》,并邀请沪上名流作序交由石印书局刊行,再到进一步出版《南海康先生四上书记》,康有为甲午战前的学术活动与战后的改革言行被巧妙关联起来,初步形成康氏始于1888年、以上书活动为主线的“个人变法史”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考察《上清帝第二书》与《公车上书记》的刊布过程与细节,对认识康梁的政治活动及其变法形象的确立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新闻报》首发《第二书》

       今天所谓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指的是光绪乙未年由康有为撰拟,在京城松筠庵广邀各省举子传阅签名,准备通过都察院代呈皇帝的呈文,题为“具呈举人康祖诒等,为安危大计,乞下明诏,行大赏罚,迁都练兵,变通新法,以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国命,呈请代奏事”。康有为及弟子将其列为平生七次上书中的第二次(1888年首次上书),故曰《第二书》,以下为行文方便仍借用此名。

       学界通常认为,最早披露《第二书》的是光绪二十一年刊行的《公车上书记》一书。②其实,该书刊行前,上海《新闻报》已率先将《第二书》的部分内容载诸报端。这年五月初三日至五月初六日(1895年5月26日至29日),该报连续4天刊载“奏稿照录”,题为“呈为明诏,行大赏罚,练兵选将,以严塞和款,坚拒外夷,呈请代奏事”,实为《第二书》的部分内容。③首日刊登时,还有《新闻报》所加引言,交代了文稿来源与刊登缘起:

       昨有粤东南海某孝廉递来奏稿,据称拟集十八省公车诸君,合词乞请总署代奏,乃甫起草而和议已成,事遂中止。然其中议论警切,策画周详,方之古人贾生痛哭、杜牧罪言,殆无多让,爰照录之,以告世之留心国事者。④

       此处“南海某孝廉”即康有为无疑。此时康刚刚中进士,仍在京师,奏稿显然是他人代为转送的。引言中说“甫起草而和议已成,事遂中止”,则明确承认“联省公车上书”未遂并非官方拒接呈文,而是“成事不说,遂事不谏”。这与康有为后来所说“察院以既已用宝,无从挽回,却不收”⑤迥然不同。惟所称“乞请总署代奏”一节,与事实不符,因为当时举人上书的合法渠道是通过都察院代奏,而非总理衙门。

       《新闻报》连载《第二书》时,距“联省公车上书”结束不足一月,是迄今所知《第二书》的最早版本。该版本不仅隐去了领衔者康有为的姓名,而且其文只有4000字,仅为今传《第二书》的1/4,内容亦与后者有重大出入,并未选刊“迁都”“变通新法”等重要议题,而只披露了下明诏、行大赏罚、选将购械等与此前中日和局直接相关的部分文字。(有关该版本与常见《公车上书记》本的文本差异,笔者另有专文讨论)。

       无独有偶,同年五月二十七日(6月19日)澳门《镜海丛报》也刊出《第二书》删节本。该报虽并未注明文稿来源,但就其题名“粤东南海孝廉集十八省公车合词乞请总署代奏呈为明诏行大赏罚练兵选将以严塞和款坚拒外夷呈请代奏事”来看,应是从《新闻报》转载而来。当时《镜海丛报》常常从《申报》或《新闻报》等内地报刊转载文章。此次《镜海丛报》从《新闻报》转载《第二书》,应该与康门弟子的积极活动存在关联。⑥

       尽管只是删节本,《第二书》毕竟在报章刊载出来,令人耳目一新。这是轰动一时的“公车上书”首次以直接的方式呈现在士人面前。但是,康梁并不满足于此,他们有更详尽的计划来宣传自己的政见,这就是刊行书籍继续宣传公车上书。此事与《新闻报》仍有密切关联。

       二、上海古香阁刊行《公车上书记》

       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五日(1895年7月7日),继《新闻报》连载《第二书》一个月后,该报又刊出《公车上书记》一书的广告:

       中日和约十一款,全权大臣传电至京,举国哗然,内之郎曹,外之疆吏,咸有疏争。而声势最盛、言论最激者,则莫如各省公车联名同上之一疏,洋洋洒洒,万八千字,皆力言目前战守之方,他日自强之道,为有心世道者所不可不读。近闻美国公使已将是书翻译至美,前《新闻报》曾按日排登,然未得全豹,不及十分之一,凡迁都、练兵、变通新法诸说,皆缺如焉。兹觅得全稿并上书姓名,石印成书,托上海古香阁寄售。⑦

       《新闻报》先是连载《第二书》,不久又为《公车上书记》做广告宣传,二者显然存在关联。尤其称连载内容并非“全本”,且不及“迁都”“变通新法”等核心议题,而石印本《公车上书记》系“全豹”,一力向读者推荐。如此看来,当初选择非核心内容的部分连载,倒像是为跟进石印版足本的出版埋伏笔,明显有商业营销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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