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公民教育发展的历程、实践与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安阳朝,女,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比较文明理论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贾利帅,男,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博士后,教育学博士(上海 200062)。

原文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意大利公民教育历经三个历史阶段,分别为游离期、政策化期和全球化期。其主要实施举措包括开设公民教育课程、学校联合多元组织开展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公民教育路径。意大利公民教育从而在整体上呈现出发展方向由“非正规化”到“政策化”、教育主体由“单一的学校课程”到“多元化主体参与”、教育方法由“训练式”到“体验式”的三大特征,并积累了重视政府主导、调动多元教育主体、开发“体验式”教育资源等经验。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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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教育是意大利国民关注的重要议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意大利的公民教育走在欧洲国家的前列并为欧盟所称赞。“据一项意大利全国性的调查研究表明,96%的公民希望关注青少年的公民教育。”[1]目前,公民教育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德国、美国、日本、新加坡、英国、法国和韩国等国家,而与意大利公民教育相关的研究成果尚未形成。探索意大利公民教育的发展历程与实施状况,意在审视和梳理其不足与经验。

       一、意大利公民教育的发展历程

       意大利的公民教育历经政府与天主教会之间的游离期、政策化期和全球化期三个历史阶段。“‘公民教育’(educazione civica)、‘政治教育’(educazione politica)均是指代这项实践活动的学术术语,而较为常用的为‘公民教育’。”[2]

       (一)游离于政府与天主教会之间的公民教育

       自1861年意大利统一成为意大利王国,“政府面临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其与天主教会的关系。作为一个宗教国家,天主教对意大利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极大,许多天主教徒只知天主教会,却不知还存在一个意大利政府”[3]。基于此,意大利政府迫切需要采取相关措施使民众具备“国家”意识。然而,由于天主教在意大利根深蒂固,意大利政府塑造“国民”意识的成效不尽如人意。在意大利政府与天主教会双重力量的作用下,这一时期民众教育的内容分化为两部分:“一方面,在公共领域政府通过公立学校向学生传输国家概念,使学生具备一种国家归属感;另一方面,在私人领域天主教会通过道德说教向民众传输与宗教相关的价值观,影响民众的道德认知、自我认同感和国家归属感。这一时期的公民教育呈现出‘二元隔离’的特征(即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教育内容相悖离),这常常使政府建构国家意识和国家归属感的计划落空,民众难以形成‘统一的意大利’国家概念。”[4]

       20世纪初,法西斯主义逐渐成为影响意大利公民教育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法西斯不仅极力向民众灌输国家意识,而且又通过学校传播法西斯主义。虽然这一时期的法西斯主义很猖獗,但是天主教依然在民众的私人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影响着民众的道德认知。如通过公开的教义讲授、礼拜天等宗教性活动传播天主教教义。“法西斯统治时期,公民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向民众灌输法西斯主义和军事化思想意识,进而保证所有青年人认同法西斯集权主义,最终统治人们的全部。”[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着意大利国家宪法的颁布,国内出现了三种抵制法西斯主义的潮流:社会共产主义、自由民主主义和天主教教义,并声明要肃清意大利国内现存法西斯主义的残留部分。但是,这三种思潮虽然相互共存,但它们所内蕴的价值观念相互冲突,这不利于“统一的意大利”公民意识的形成。这一时期,虽然意大利政府逐渐意识到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政权不断更迭与社会各方面百废待兴的客观现实,针对公民教育发展的政策屈指可数,公民教育议程被推延,以致整个国家主要由天主教会对民众进行宗教教育。

       (二)公民教育政策化时期

       20世纪50年代,公民教育写入政府文件之中,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启意大利公民教育的政策化时期。“二战后,整个欧洲社会呈现出秩序混乱、经济不景气、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的境况,这迫切需要一场社会改革,使欧洲走出困局。”[6]在此背景下,1947年意大利出台了《意大利共和国宪法》(Con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对社会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较为系统与全面的规定。然而,“公民”(civica)一词频频出现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中,但当时民众对“公民”这一概念的认识仍很模糊,尤其是在教育领域,学校并没有开设与“公民”相关的课程。为此,“时任意大利教育公共部部长阿尔多·莫罗(Aldo Moro)在1957年教育政府文件中提出要在意大利中小学课程中开设公民教育相关课程,这是公民教育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7]随后1958年意大利政府便正式颁布《在中学和艺术教育学校教授公民教育的方案》(Programmi per l'insegnamento dell'educazione civica negli Istituti e Scuole di istruzione secondaria e artistic),开始介入学校公民教育,对学校如何进行公民教育作了相关规定,如学校设立公民教育课程、每个月两小时的课时、由历史教师担任。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学习意大利国家宪法及其精神。从这一时期起,意大利政府逐渐开始重视学校公民教育,并不断出台举措完善公民教育。

       20世纪70年代,意大利中小学公民教育的教育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1979年颁布《初中公民教育新项目》(Nuovi programmi per la scuola media),规定将公民教育板块加入初中教学大纲计划中,对初中生进行公民教育。1985年针对小学如何实施公民教育颁布了《小学公民教育项目》(Programmi per la Scuola elementare),规定在小学建立“社会学习和社会生活项目”(Studi sociali econoscenza della vita sociale),旨在向小学生传播社会规则和准则,使其成为守法的小公民。

       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中小学公民教育以立法方式获得保障。1989年针对大量移民儿童进入意大利校园,政府及时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移民儿童一体化法案》(Inserimento degli stranieri nella scuola dell’obbligo),就移民儿童如何融入意大利社会,形成正确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进行了规定。2008年意大利政府颁布《公民与宪法》(Cittadinanzae Costituzione)法案,明确指出对学生进行公民和宪法教育。为了进一步实施这一举措,2009年出台了配套法案《关于教授公民与宪法的试点》,对各类型学校如何实施公民教育进行了详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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