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当前各级各类医院特别是传染病防治等定点医院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应如何准确地核算相关业务,在核算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自然而然就成为会计界十分关注的焦点。 笔者提醒,核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业务应从收入和费用两个方面加以注意。 收入方面 收入是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业务的前提,除正常的医疗收入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本级政府财政的追加预算,它是医疗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拨款;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现金捐赠及其医疗设备、医用物品的实物捐赠等。所有这些资金与实物无疑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财力保障。因此进行核算时,资金与物资应根据相关凭证分别核算,对所取得的资金应区别部门预算内、外两个方面予以核算等。 (一)取得财政专项资金业务 对于取得的各级政府的专项资金,除专款专用外均需进行“平行记账”。 1.收到本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预算会计记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 2.收到中央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预算会计记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 (二)收到社会各界捐助资金业务 对于收到的社会各界捐款,如果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则需进行“平行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捐赠收入——捐赠人 预算会计记账: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三)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医疗设备业务 对于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医疗设备,应先确定其医疗设备的成本。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 由于该类设备是因接受捐赠而获取的,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只需进行财务会计记账,不需进行预算会计处理;但对于在接受设备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需要“平行记账”。 另外对于受赠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并于当月开始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固定资产——专用设备 贷:银行存款/捐赠收入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例1]2020年1月16日,某传染病防治院收到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捐赠的呼吸机一台。捐赠方提供的相关凭证注明呼吸机价值200000元。医院通过银行支付运杂费3200元。假设呼吸机的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率为10%。 借:固定资产——专用设备——呼吸机 203200 贷:银行存款 3200 捐赠收入 200000 借:业务活动费用——折旧费 1524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524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32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200 (四)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医用物资等业务 在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存货时应首先确定该类存货的成本。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其次应根据确定的存货成本只记财务会计账。另外,对于在接受捐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则需要进行“平行记账”。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物品——药品/卫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捐赠收入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例2]2020年1月18日,某综合医院收到某单位捐赠的一批药品和防护口罩,均已验收入库。其中药品的价格为100000元,口罩价格为50000元。通过银行支付相关费用1500元。 借:库存物品——药品设备 101000 ——卫生材料 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