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存在与超越实存——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阐释》(2014)和《告别思辨本体论——历史唯物主义的存在概念》(2014)两部作品中,我初步提出了能在概念,在新近出版的《超越与自由——能在论的社会历史现象学》(2019)一书中,能在取得了基础性地位。这个概念相关思想的表达至少可以追溯到更早发表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可能性思想》(2010)一文。然而,从相关思想的萌芽到最近较为系统的阐释,仍然还有不少关键问题和逻辑没有得到很好阐释,尤其是能在论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还有待说明。本文将从“存在论差异”和“存在论循环”两个概念出发阐释能在和能在论,并试图指明这种阐释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关系。“存在论差异”是能在概念提出的思想前提,而“存在论循环”是从“存在论差异”出发得到阐释的存在结构。“存在论差异”和“存在论循环”意味着超越思辨本体论抽象同一性的思维方式和本体概念,它们为刻画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视域提供了基本思想。能在论就是以“存在论差异”和“存在论循环”为环节,用于刻画后形而上学思想视域的存在论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通过实践思维,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存在概念及其思维方式已经率先被瓦解了。历史唯物主义促使当代思想走进了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视域。能在论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历史成为存在范畴”和“社会历史性成为存在论范畴”的概念化表达。它意味着对以形而上学思辨本体论为典型的独断主义和绝对主义思想形态的扬弃,是后形而上学时代精神原则的哲学抽象。 一、存在论的三重差异 存在论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这个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得到规定的概念让人着迷,也总是像谜一样让人误入迷途。简单地说,存在论就是论存在,就是关于存在本身的学问,关于存在的知识体系。在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甚至主张将ontology翻译成“存在学”,就像社会学(sociology)和宇宙学(cosmology)等等一样,是关于存在的学问。Ontology这个概念的汉译有很多争论。我们这里不关注把“存在”翻译成是、有、存在或者本体,把“存在论”翻译成“是论”“存在论”“本体论”或者“存在学”等,而是关注构成这个语词的两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Ontology这个语词包含了“关于……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嵌入了两个实体性的构成部分。两个构成部分所指的是不同的东西,意味着两个不同的对象,表达了两个存在差异的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存在着存在论,只要使用存在论这个概念,即便不涉及这个概念各构成部分的具体内涵,存在论就像社会学、宇宙学等相似概念一样,必然意味着分化,包含着差异。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并规定这个差异,理解这个差异的基本性质和意义。通过这个源始差异的分析可以揭示存在概念之间的差异、存在论概念之间的差异以及存在概念和存在论概念之间的差异。之所以说ontology这个概念的结构蕴含的是一种源始差异,是因为这个差异还不涉及具体的存在概念和存在论形态之间的差异,而是概念本身体现的差异,其他的差异逻辑上由它而来。我们称这种差异为存在论差异。 我们提出存在论差异这个概念,让人想到海德格尔的Die Ontologische Differenz,但含义却完全不一样。海德格尔在批判传统本体论的时候指出,西方传统本体论是一种“忘在”的本体论。Ontology虽然讨论的是存在之为存在的问题,但错误地规定了思考存在的方向,以思考存在者的方式来思考存在,事实上没有讨论存在,而是讨论了存在者,而且是讨论最高意义上的存在者。也就是说,Ontology讨论的事实上是绝对存在者、第一存在者。在海德格尔看来,以这种方式思考存在混淆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海德格尔认为,存在不是存在者,不是某种存在着的东西,而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不是两个不同存在者之间的差异,因为存在并非指“是什么”,而是作为现象展开的过程和状态,是存在者的“怎么样在”。海德格尔将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这种差异称为存在论差异。这一概念在海德格尔哲学中十分重要,是区分传统形而上学存在概念和后形而上学存在概念的关键。海德格尔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区别了存在者概念和存在概念。海德格尔对存在论的阐释立足于这个基本的区分上。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论不再是研究存在者的科学,而是研究存在者之存在的科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才说存在论也就是现象学,哲学就是普遍的现象学存在论。[1]44-45 很显然,海德格尔讲的存在论差异,指的是概念不同内涵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是如何使用概念、如何赋予概念内涵的问题。在传统形而上学那里,存在本身就是指最高存在者,本体论就是研究最高存在者及其展开逻辑的学问。海德格尔批评传统形而上学用思考存在者的方式思考存在,存在被等同于存在者,而海德格尔的“存在”指的是存在者的存在,即作为解蔽的展开状态。因此我们可以说,海德格尔在不同于古代的意义上使用存在概念,他赋予了存在和存在论新的含义。这并不是说存在者与存在本身存在差异,本质上只是存在概念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被不同地使用。在传统形而上学那里,存在之为存在,或存在本身就是指最高存在者、绝对存在者,而海德格尔赋予了存在概念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这样一种含义。也就是说,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差异,实际上是海德格尔重新规定了存在概念的内涵,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使用存在概念,因此开启了新的存在论路向。海德格尔的存在者与存在之间的存在论差异从属于他自身的理论建构。我们这里的存在论差异也是在反思传统本体论及其思维方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目的也在于区分传统形而上学与后形而上学的存在论。但是,我们使用的存在论差异概念不同于海德格尔,不是赋予存在新的含义,然后强调存在者与存在之间的内涵差异。我们的存在论差异指的是存在论这个概念本身地蕴含着差异,由这种基本的差异出发,能够得出其他存在论上的差异。这些差异不是我们如何使用存在概念带来的差异,而是指存在论这个概念中蕴含着的逻辑和事实层面的差异,包括了存在和存在论在存在者层面的差异,存在和存在论在认识论层面的差异和各种不同存在论之间经验层面的差异。我们称为存在论的三重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