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的力量及其实现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瑞泉,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作为一项哲学活动的观念史,关注特定文化中“固定化的思想‘产品’” f的大观念之解释及其历史衍变。从事该项研究的兴趣与动力,大部分来自观念具有力量的信念。重要的社会观念起源于对社会关系的解释,又重塑社会关系。它们既可以表现为说服的力量或理想的感化力量,又可以表现为强制性力量乃至暴力。观念的力量来源于其不同于“概念”的构成性特征,即从逻辑分析的角度看似乎“不明确”或“模糊”;因而其中的丰富含义并非单纯思议的成果,而总带有情感、意欲等要素。观念继续其思议历程的要求,会推动理论化的表达直至哲学的系统建构,它有助于增强观念的说服力;观念中情感和意图等要素则不但使其具有感化的力量,而且具有推动建制活动实现为物化的力量。观念从个体到群体的传播是其力量之实现的必要条件,在现代社会常因引发思潮而放大,观念本身则可能发生知识的变形。观念的力量之实现终究要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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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念史研究的兴趣和动力,主要很可能来源于这样一种共识:观念有其固有的力量。换言之,观念具有内在的动力性为观念史家们所公认。“观念并非一种纯粹的智力上的构想;其自身内部即蕴涵着一种动态的力量,激发个体和民族,驱使个体和民族去实现目标并建构目标中所蕴涵的社会制度。”①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对于观念力量的信念,是出于对精神力量的信仰,所以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的开头就说:“追求真理的勇气和对于精神力量的信仰是研究哲学的第一个条件。人既然是精神,则他必须应该自视为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切不可低估或小视他本身精神的伟大力量。”②不过,本文在这里讨论观念的力量及其相关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重复或者无条件地肯定观念论哲学家对精神力量的信仰,也不会像黑格尔那样把“精神力量”的展开局限于对“宇宙本质”的认识。如果那样,我们就重新陷入存在与思维的关系的哲学争论之中,甚至可能重回形而上学的旧辙。因为在承认观念之力量的哲学家中间,并不存在哲学宗旨上的统一性。以最著名的几位观念史家为例:在洛夫乔伊看来,就像许多历史例证所表明的,“一种信念的功用与效力是一些独立的变项;而错误的假说常常是通往真理的道路”③;而按照阿维赛·马加利特说的那样,“以赛亚·伯林相信观念是有力量的,语言并非‘只有语词’。观念,至少某些观念,是‘发自心灵的物质’,而非只是头脑的产物”④。洛夫乔伊与伯林的哲学基本立场不尽相同,各自与黑格尔的观念论亦意趣相异。前者是与新实在论对立的“批判实在主义”,后者有时被视为“情感的哲学家”,其本人则声称“我依然是经验主义者,我只能认识在我经验之内的事物,只能思考在我经验之内的事物;我不相信超越个体的实体真的存在”⑤。因而坚持其经验主义的多元论立场,并同任何一种形而上学(尤其是黑格尔式的唯心论)的真理论划清界限。

       本文讨论“观念的力量”及其相关问题,是在承认约翰·塞尔所谓的“启蒙运动的见解”,即以外部实在论及其可理解性为“默认点”⑥后展开的。我们关注的仅仅是,通过展示个人或特定群体拥有某些观念有什么影响,尝试去解释为什么这类观念会对个人乃至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及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或作用是如何实现的。它的力度是否会在传播的过程中被放大?如何被放大?又会在哪里达到它们的边界?简言之,这里讨论的不是一般意义的意识、精神、思维等,甚至不是一般意义的思想和系统化的理论,不是“那些以ism或ity作后缀的著名的名称所标志的学说和倾向”⑦;现在我们关注的是观念史研究的最重要的对象,即历史上生成、演变的那类以“关键词”形象现身的重要观念——无论它是洛夫乔伊所谓“单位观念”(unit-ideas)(另有学者译为“基本观念”),还是基本的“复合观念”(idea-complex)——的力量及其各种向度。在那些体系化的理论中,它们只是以ism或者ity作后缀的学说中的一部分,但很可能却是其硬核甚至就是其前提或预设,而各种各样的哲学体系不过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展示并解释这类观念硬核的学说,是不同向度展现这些观念硬核的外在架构,是为这些观念作认识论或价值论辩护的理论。从观念史研究的视角看,与其说是那些前后更替的哲学体系,不如说是对这类体系中的观念的同异交织之解释——对这类观念更为感性化的表达在同时代的文学、社会学、历史著述中也许或明或暗乃至弥漫性的存在——塑造了每一代人的心灵,也参与塑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关系。由此使得观念史研究不仅仅满足我们的求知欲或好奇心,同时也具有认识自己、改塑自己的实践指向。

       如此说来,把“观念的力量”视为观念史研究内在的问题,就需要再思观念史研究的对象,进一步厘清其边界。数年以前,我曾经在一篇论文中讨论过这一问题。在那篇文章中,我把汉语著述中的观念史分为两类:一类是广义的观念史,常常也称作思想史;还有一类是狭义的观念史,类似范畴史或者概念史。⑧后一类著作以中国哲学经典中某些语汇或术语为对象,集中研究它们所表达或蕴涵的思想,这些语汇或术语就成为理解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概念或基本观念。狭义的观念史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叫做解释的观念史,其特点是着重在对于古代观念的哲学解释,通过哲学的解释重构古代哲学的系统;同时又注意到在狭义的观念史中新近出现的另一类观念史研究,它着重研究近代以来的新术语、新概念的历史生成,或者侧重于研究外来语词的翻译对于这些新概念的意义,更有运用电子技术来整理历史文献的关键词产生的“数字人文”。许多从事这项研究的学者更愿意称其为“概念史”。相对于解释的观念史之偏重哲学,我以为它们偏重历史,可以说是实证的观念史,它们更接近“思想史”乃至“文化史”,和广义的观念史有所重叠。现在看来,这样的讨论未尽之处不少,应该进一步深入。

       正如大家都意识到的,在中文世界中,“观念史”作为一门学科形态是相对后起的——无论是相对于“哲学史”,还是“思想史”——“观念史”的身份似乎至今都有些暧昧,这当然主要是受现代学科制度的分割和壁垒所限。当今汗牛充栋的“哲学史”论著大多哲学意味稀薄,但是哲学的辉煌皇冠依然使人增添敬畏之心;“思想史”又只是历史学科中所谓二级学科“专门史”之一种。此外,“观念史”之身份未明,很大程度上也与学科之译名有关。所以参考海外中国学家的分析,也许有助于我们给“观念史”更适当的定位。

       就“观念史”与“思想史”的区别,美国著名中国学家本杰明·史华慈有所分梳:

       我之所以用“思想史”(history of thought)一词,而不是“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或“知性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乃是由于“思想”(thought)这个词语的语义边界是不确定的。它可以包含认知、推理、意向性、想象力、情感、惊叹、困惑以及不能够在计算机上轻易编程模拟的意识生活的许多其他方面的内容。此外,它还有其他一些模糊的涵义,既可以指思维过程(process of thinking),也可能指诸如观念(ideas)、心态(mentalities)或内在态度(inner attitudes)之类固定化的思想“产品”;这也颇受人们的欢迎。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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