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类概念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信砚,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教授,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柳丹飞,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从三个方面揭示了类概念所具有的独特内涵:人的类本质不是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社会的、历史的本质;人的类关系不是一种“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关系,而是历史地生成的内在一体性关系;人的类能力不是一种消极适应现状的能力,而是自我超越的能力。马克思的类概念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概念。尽管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后几乎不再直接使用类概念,但这一概念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并没有随之被舍弃,而是得到了完善和发展。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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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9)09-0045-09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对类概念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阐发。然而,在这一文本完成之后,尤其是1845年新世界观正式形成之后,马克思几乎不再直接使用这一概念。这一事实一度成为国内学术界将马克思的类概念判定为旧唯物主义思想残余的重要依据。但是,我们不认为马克思是因为类概念与其新世界观相悖而舍弃了这一概念。1845年是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中极为关键的一年,在这一年间,马克思完成了对自身旧思想的肃清。在这一背景下,鉴于类概念是旧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的代表性概念,出于“避嫌”的需要,马克思在1845年后不再直接使用这一术语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另外,用词上的变化固然是判定马克思思想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更为重要的是超越对概念形式上的关注,对概念所蕴含的思想实质进行深入的考察。事实上,类概念在《手稿》中一经形成,就蕴含了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在这之后,随着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确立,这些思想并没有被舍弃,而是得到了完善和发展。基于此,本文拟从类本质、类关系和类能力这三个方面来探讨马克思类概念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揭示马克思的类概念与其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此重审这一概念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一、类本质

      马克思的类概念首先表征着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类本质。具体来说,马克思认为,不同于动物自然繁衍意义上的共同性,人的类本质在于对这一自然基础的变革和超越,它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实现的。正如马克思在《手稿》中所指出的,“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①。

      动物也有其生命活动,但在马克思看来,动物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是被其所属物种身份所预先决定的,它不能超出这种自然限制进行生产。这具体表现在:就其生产动机来说,动物的生产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自发进行的物质生产;就其生产方式来说,动物的生产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②而程序式进行的单一生产;就其生产对象来说,动物的生产是只能作用于自然的特定领域的有限生产,而这些都决定了动物的生产最终只是为了维持自身的肉体生存及其后代的延续,它并不反映特定生产者的特定特征,而只是对其所属物种身份的统治地位的彰显。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动物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一种生物繁衍意义上的无差别的共同性,而这种自然本质又使得动物的存在呈现出一幅必然性的面貌。

      与此不同,人的生产活动是人遵循其自由意志而进行的自主的、多样的和普遍的活动。具体来说,虽然人的生产活动最初也是为了肉体生存,但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人并没有完全受制于这种自然需要,而是能够将这种需要作为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由此自由地控制这种需要,即人不仅能在自然必然性的限制下自由地发展出满足这种需要的独特的人的方式③,而且能超越自然需要而发展出多样化的社会需要,并基于这些社会需要开展人的“真正的生产”。马克思认为,不同于动物的自发的生产活动,人的生产活动是一种自主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基于多样化的需要,人不仅能够自由地选择将什么作为活动对象④,也能在此基础上自由选择做什么和怎么做。这样,不同于动物千篇一律的生产,人的生产是充满个性的多样化生产,每个生产者的个性都将在其自由选择的活动对象、活动方式和活动领域等方面得到体现。基于此,如果说动物的本质是指被其所属物种身份预先规定的一种抽象共同性,那么,人区别于动物的最大特质就在于人能够有意识地突破这一自然局限,实现由被物种属性所决定到自我决定的飞跃,或者说,人的类本质就体现在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中,它通过人的活动历史地创造出来,并将随着人的活动的变化而发生历史的改变。⑤

      显然,不同于旧唯物主义将人的类本质设定为某种先在的、超历史的和固定不变的属性和特征,马克思的类本质概念摆脱了抽象的设定,而被赋予了一种实践的维度。这一维度在马克思的后期文本中并没有被舍弃,而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具体来说,如果说马克思在《手稿》中对人的类本质的阐述还是比较笼统的,它所强调的主要是人的类本质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所历史地创造出来的,那么,在后来的文本中,马克思则对人的类本质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说明,即结合现实人类社会历史对人的类本质进行了具体阐述。这一点首先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得到了体现。在《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批判了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抽象界定,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这一总体性命题。关于这一命题,学者们的关注点一般在结论部分,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在笔者看来,这一命题前一部分对“人的本质”所作出的“在其现实性上”的限定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现实性”与抽象性相对。“在其现实性上”是指人的类本质并不是某种抽象设定的与现实无涉的人的属性,而是基于对人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或人所处的现实环境的反思和批判而提出的一种具体的规定性。另一方面,“现实性”也与历史性相关。从这个层面上讲,人的类本质并不是人所固有的某种超历史的抽象属性,相反,一旦人类所处的现实社会关系或现实环境发生变化,人类历史从一个阶段步入另一个阶段,人的类本质的具体规定也会发生变化。总之,在马克思那里,人的类本质是与“现实”密切相关的,人本质上就是一种社会的、历史的存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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