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回日期:2018-11-13 文章编号:1007-5429(2019)05-0016-06 DOI:10.19495/j.cnki.1007-5429,2019.05.003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农业是我国重要基础产业。“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5年(2004年-2018年)聚焦“三农”问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导向。订单农业可以降低供应链风险,促进现代农机设备的应用,降低种植成本,提高农业产量,提高农民市场参与度[1]。在美国、日本、法国、比利时、加拿大等国家得到广泛的应用。近些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推进,订单农业也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十五”纲要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订单农业。“公司+农户”是订单农业的最普遍经营模式[2],即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前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 农业大户生产规模的扩大,需要大量资金购置或租用现代农机设备,再者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资金回笼较慢。这些给农业大户或农业合作社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然而,农村金融市场还不完善,农业大户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十分有限。因此,资金压力是制约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订单农业供应链领导者的龙头企业,资金相对雄厚、贷款能力较强,在为农业大户提供生产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企业银行功能已经成为龙头企业新的盈利模式,而这种供应链金融模式会给公司和农户生产运营决策和利润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实业界和学术界非常关注的问题。 关于订单农业供应链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订单农业的组织模式,二是订单农业供应链定价及产量决策问题,三是订单农业供应链的协调问题。订单农业组织模式方面,周立群等[3]结合对山东省莱阳市农业产业化的调查,分析了订单式农业组织模式从“龙头企业十农户”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或“龙头企业+大户+农户”组织形式的演化过程。浦徐进等[4]对比分析了不同契约模式下,农户和公司的努力投入水平和收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农业不该局限于统一的组织模式,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组织模式共存的农业产业体系。同时,该研究为相关政府部门推动农业产业有效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涂国平等[5]利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对“公司+农户+期货、期权”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并发现这种模式对来自市场风险、市场需求和价格的制约具有反制约的作用。王亚飞和唐爽[6]分析了“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和“农民合作社一体化”三种组织模式条件下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博弈关系,发现中介组织的介入可以提高履约率的结论。订单农业供应链定价及产量决策方面,叶飞和林强[7]研究了市场定价、固定价格和保护价格三种定价模式下,公司和农户决策行为。研究结果表明不同定价模式下农户风险态度及成本系数对公司和农户决策及收益均有影响,而且保护定价并不能真正保护农民的利益,建议政府部门要慎重选择补贴方式。黄建辉等[8]研究了政府补贴对订单农业供应链成员决策等影响。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力度越大,农业生产投入量越大,而零售商最优收购价格越低。更重要的是,政府补贴并不总是有利于农业企业利益。叶飞等[9]针对单个农户和单个公司组成的订单农业供应链,深入分析了农户资金约束对农户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一定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内,农户生产投入量可能超过无资金约束时的水平。Tang等[10]通过建模的方式判定公司分享市场价格预测和种植建议是否会提高农户产量,研究结果表明在需求不确定的情况下,市场预测信息的分享会提高农户的收益,但来自公司的种植建议并不能给农户带来更多的利润。订单农业供应链协调研究方面,叶飞和王吉璞[11]探讨了考虑农户风险态度的“公司+农户”型订单农产品供应链协调问题。并提出采用Nash协商谈判机制可以使订单农业供应链实现帕累托改进。伏红勇和但斌[12,13]针对不利天气带来的订单农业供应链履约问题,设计了一种与天气指数和农户风险厌恶度相关的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协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通过天气期权规避天气风险的方法。Niu等[14]讨论了“公司+农户”和“公司十中介十农户”两种订单契约模式下的农业供应链协调问题。研究发现,成本公担契约可以使“公司+农户”供应链实现协调,而当中介佣金比例高于一定阈值时,“公司+中介+农户”供应链可以实现供应链成员三方共赢。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研究主要从零售商资金约束和供应商资金约束两个方面进行讨论。零售商融资方面,Buzacott和Zhang[15]首次将资产抵押融资引入生产运营决策模型研究。Chen和Teng[16]研究了制造商向零售商提供与订货量匹配的延期支付时零售商的订货决策。Sarkar和Saren[17]建立了产品具有固定生命周期时的库存决策模型。关于外部融资,占济舟和张福利[18]探讨了零售商商业信用决策的选取条件,并提出了一种激励零售商和供应商共同采用商业信用的供应链协调机制。也有学者对比了不同运营条件下,零售商在商业信用和银行借贷两种融资方式的选择决策和对市场均衡和供应链绩效的影响(Kouvelis和Zhao[19];Chen[20];戢守峰等[21];郭金森等[22])。供应商融资方面,Thangam[23]针对制造商对零售商提供全预付折扣期和零售商对客户提供预付折扣期的情况,探讨了两级供应链定价和订货决策。王文利等[24]探讨了制造商如何在提供预付款和提高商品价格之间的选择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制造商自有资金量是决策的关键依据。也有学者将供应链拓展为三级,研究供应商具有资金约束下的融资决策和定价问题(周建和任露璐[25];马中华和曾剑明[26])。 然而,我国订单农业兴起较晚且农村金融市场还不完善,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为农户带来资金补给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研究还比较有限。因此,本文针对“公司+农户”订单模式下,公司为农户提供融资业务这种订单农业运营模式,通过对比分析的方式,深入讨论了这种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对农户银行融资模式下的订单契约参数和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对公司和农户利润的影响。 2 问题描述及模型假设 本文针对“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组织模式下,一个公司企业和一个农业大户组成的供应链系统,农业生产前,公司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契约,收购价格为w,然后公司对外销售,不失一般性,认为农产品零售价格与销量具有线性关系,类似文献[9,11,27],假设农产品市场价格p=a-bQ,其中a>0,表示窒息价格,即当市场价格高于a时,农产品将没有销量,且公司对外销售时的单位销售成本为c[,E]。不考虑农户与公司道德风险,借鉴文献[28],假设农户初始资金为0,按照农业大户融资主体的不同,分为A和B两种不同的融资模式:A代表农户向银行借贷融资,这种模式下银行为农户贷款利率为r[,0];B代表农户向公司借贷融资,这种融资模式下公司向农户提供融资服务的贷款利率为r,公司资金成本为r[,E]。农户根据收购价格和融资成本决定生产投入量Q,借鉴文献[14],假设农户生产成本为C(Q)=cQ[2],其中c>0,表示生产成本系数。下标E、F分别代表公司与农户;上标A、B分别代表农户银行融资模式和公司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