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供应链中物流与电商的协同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路明(1960- ),男,云南省昆明市人,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数字经济;施礼(1981- ),男,云南省昆明市人,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云南 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中物流和电子商务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二者之间能否协同发展,既影响到各自的发展水平和质量,又关系到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平稳运行,从而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产生影响。对农产品供应链中物流与电商所构成的复合系统可借鉴协同学的思想和方法,通过建立微分方程数学模型分析系统的自组织演化过程,求解系统达到协同状态的稳定性条件,分析结果表明农产品物流与电商实现协同的稳定平衡条件取决于农产品物流与电商之间正向贡献效应和负向影响效应的大小。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与电商复合系统的宏观序参量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竞争、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微观序参量包括物流与电商的合作忠诚度、信息共享程度以及物流瓶颈。微观序参量是决定农产品物流和电商复合系统自组织演变的关键因素,宏观序参量通过影响内部微观序参量间接影响农产品物流与电商的演化过程。通过对2013-2018年我国农产品物流与电商协同变化过程的分析可知,农产品物流与电商发展迅速,但农产品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明显高于电商子系统,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受外部宏观因素影响大;农产品物流与电商之间存在着协同关系,但协同水平低,且与农产品物流与电商的发展不匹配。我国应采取措施释放农产品电商需求,加大对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战略协作,提升农产品物流与电商的合作伙伴忠诚度;加强信息集成整合,提升农产品物流与电商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字号:

      doi:10.14089/j.cnki.cn11-3664/f.2019.11.004

      引用格式:杨路明,施礼.农产品供应链中物流与电商的协同机制[J].中国流通经济,2019(11):40-53.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9)11-0040-14

      农产品供应链由多个环节的企业节点构成,对其进行管理的实质是各环节之间形成协同和共赢,一旦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间在协同上出现问题,不但会影响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顺畅运作,甚至还会影响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虽然我国农业生产流通的专业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滞后,农产品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一体化程度低,市场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基础作用薄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着协同缺失。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电商和农产品物流已经成为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环节中的两个核心环节,但这两个环节在产业环境、组织文化、技术能力、信息传递等诸多层面所涉及的标准、格式、规则上存在着广泛的不一致性,极易导致两者之间的不协同并影响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利益。具体表现为:当农产品市场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调整运作计划以快速响应市场;物流服务水平低下,野蛮装卸造成运输货物受损,物流成本增加;信息不对称使订单需求信息沿着供应链从下级向上级逐级放大,造成供应链各环节库存成本虚增,形成“牛鞭效应”,严重损害供应链中各合作伙伴的利益;信息技术应用程度低,供应链运作和管理效率低下等。因此,研究农产品供应链中的物流与电商协同机制,对于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功能和效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供应链管理理论和方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主要思想是在全球化大市场竞争环境下,强调任何企业都必须通过合作联合的方式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经济利益和业务紧密联系的价值链,其中协同是供应链管理的核心。

      很多国外学者在供应链协同方面做了大量研究,陈方若(Fangruo Chen)、艾维·费德格伦(Awi Federgruen)和郑宇生(Yu-Sheng Zheng)[认为,供应链协同是供应链管理的重要问题,可以有效管理整个供应链的库存。辛西亚·哈代(Cynthia Hardy)、尼尔森·菲利普斯(Nelson Philips)和托马斯·劳伦斯(Thomas B Lawrence)[2]认为,协同可导致企业间的关键资源共享,便于知识转移,产生知识和综合解决方案,获得比其他企业更有影响力的地位。布鲁斯·特尔金(Bruce Terrkin)[3]认为,资源共享和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供应链协同的重要基础。托加尔·西马图邦(Togar M Simtupang)和拉玛斯瓦米·斯利德哈兰(Ramaswami Sridharan)[4]认为,供应链协同是以协同技术为支持,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站在供应链全局的角度,建立共赢的战略联盟与合作绩效系统。这些研究成果充分表明,供应链协同可促进供应链中个体间的相互信任、决策同步,进而整合供应链管理的实施过程,提高供应链整体的柔性,实现供应链总体价值的最优化。

      由于农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供求随机性大、易腐烂和对物流条件要求高等特点,农产品供应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5]。但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原则仍是通过整合上下游企业,使之相互合作、信息共享,实现协同配合,促进供应链整体既能快速响应市场,又能有效降低运行成本[6]。进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时代后,农产品供应链从单纯的物流时代进入电商和物流相辅相成的时代,仅仅依靠物流或电商都不可能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的整体最优,只有二者协同发展才能实现整体共赢和价值最大化[7]。

      国外关于农产品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的研究很少,一方面是因为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程度较高,另一方面是国外学者很少直接研究农产品电商,而主要研究电商交易信任和消费者偏好[8]。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使农民及多种形式的市场中介组织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的大背景下[9],国内逐步开始关注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中物流与电商之间的协同问题。张蕾和彭珂[10]认为我国农产品物流日渐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短板,通过对比电子商务企业自营物流模式与第三方物流模式的各自特点,提出提升农产品物流的专业化、个性化水平,使物流能够顺利对接网上交易过程,是实现二者协同发展的关键。杨伟强[11]认为,物流配送是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关键,应通过整合物流资源,创建农产品在线交易平台,结合第三方物流构建高效农产品配送模式,实现农产品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邱洪全[12]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我国生鲜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对物流服务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是显著正向的,反映了农产品物流与电商协同的重要意义。姚克勤[13]针对我国农村交通环境差、信息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体系不完善的状况,从搭建互联网物流平台、强化物流信息技术系统、开发GPS系统和客服系统、拓展农村电商O2O物流运行功能四个方面提出了基于农村电商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构建策略。王侠[14]认为,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存在中间环节烦琐、保鲜和运输成本高、交易和中介费用高等问题,导致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存在“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怪象,在改善策略中提出培育农产品核心流通企业以及提高核心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的措施,其实质是农产品供应链上的物流与电商的协同问题。

      综合来看,现有对农产品供应链物流与电商协同问题的研究虽然涉及协同的模式、作用、存在问题和改善策略等,但研究内容还局限于协同的外在表现,缺少对实现协同机制原理的更深层次研究,很多研究成果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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