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透视法与知觉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海燕,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线性透视法是一种基于几何投射原理对视觉的人工化重构,它试图呈现针对一个特定视角的视觉内容,但它与人类的自然视觉具有实质性的差异。线性透视法是西方视觉艺术史上最重要的技法发明,今天的人们不再把其作为绘画创作主流,但仍然围绕其有效性及其意义进行着争论。这些争论的核心在于线性透视法再现与其原型以及自然视觉之间的关系。揭示其中包含的核心要素,并考察在这些要素之间建立的错误的等同关系,是思考线性透视法作为一种绘画技法在具体绘画作品中的意义及其背后的知觉理论的出发点。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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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性透视法作为西方绘画史上最为重要的技法发明,产生了众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作品,同时也引起有关其有效性的经久不衰的争论。即使在其不再作为绘画实践主流的今天,诸多研究仍不断揭示出线性透视法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并试图挖掘其理论潜力。这些研究虽然针锋相对,但争论的核心在于线性透视法的再现与其原型以及人们的实际视知觉之间的关系。线性透视法再现与后两者的符合程度往往成为判定线性透视法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准。为了思考这一思路的有效性并中肯地评价这一思路下每一论点所具有的价值,需要首先阐明这两种符合关系所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具体是在哪些要素之间建立了等同关系。

       再现式艺术在古希腊已经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但只有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线性透视法所依赖的科学原理才第一次被人们所理解。阿尔贝蒂的《论绘画》是第一本系统论述线性透视法原理的著作①。虽然线性透视法背后所依赖的复杂的数学和几何学原理被后来的理论家不断探索和完善,但其基本构成要素和原理已经在阿尔贝蒂那里获得了充分阐发②。阿尔贝蒂的透视建构(Costruzione Legittima)基于传统光学的视觉金字塔理论,包含着四个核心要素:首先,视觉金字塔的横截面被视为绘画画面,所有被描绘的三维世界的对象和空间都要在这一横截面之上再现;其次,视觉金字塔的顶点作为观察者的眼睛或视点,这意味着线性透视法只承认单眼视觉,这一单眼视觉或视点是固定不变的,且被处理为类似于几何学中的点;再次,在线性透视法的二维再现中,所有的量都严格按照与视点的距离被计算,它本质上是对视觉空间及其对象的数学化重构;最后,在被视为横截面的绘画画面中,所有的直线再现为直线,与画面平行的直线保持不变,而与之垂直的直线则汇聚到灭影点(vanishing point)。

       针对视觉的数学化处理以及视觉金字塔的使用,从欧几里得的《光学》开始,在传统光学中已经非常普遍③。线性透视法的新颖之处只是在于,在这个视觉金字塔中插入了一个透明的横截面,并把它视为绘画画面。那么,横截面的插入对于原本的视觉进程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如何理解这一横截面再现的二维图像所具有的意义?

       关于线性透视法的争论纷繁庞杂,其中占据核心的是它的有效性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往往与“逼真再现”联系在一起。但什么是“逼真再现”?或者说,线性透视法为了具有其有效性而需要“逼真再现”的到底是什么?答案并不自明。为了清楚地分析并清除这些争论糅杂的众多线索和含混之处,我们首先需要对争论中包含的核心要素进行现象学描述。

       当人的眼睛在实际观看外部世界实在事物的时候,这一进程涉及的是光学或者自然视角(perspectiva naturalis)。与线性透视法相关的自然视角有三个要素:第一个是画家在看被描绘对象时形成的视觉(视觉1);第二个是观看者在看被描绘对象时形成的视觉(视觉2);第三个是观看者在看线性透视法绘画时形成的视觉(视觉3)。视觉3与视觉1、2虽然都是对于外部世界实在对象的观看,但本质上存在重要差别。首先,在严格意义上,只有视觉3才是真正的自然视角。因为它必然是对外部世界实在事物(绘画)的观看,而视觉1和视觉2可以是一种贡布里希所说的“想象的见证人”(imaginary eye-witness)的视觉。很多绘画是对想象中的事物或场景的描绘,因此针对这些对象,视觉1和视觉2就变成如同它们亲临现场实际看到的一般。其次,视觉3是对绘画二维再现的观看,因此无论这一再现多么逼真,只要绘画与三维原型之间的实在性没有被跨越,视觉3就永远无法与视觉1、2完全等同。最后,视觉3与视觉1、2不同,它同时包含着对于绘画的物质画面以及被描绘对象的双重知觉。

       当画家运用线性透视法进行二维几何图像再现的时候,这一进程涉及的是人工视角(perspectiva artificialis)。线性透视法绘画的建构取决于视点(视觉4)到画面的距离和角度。视觉4作为几何投射的中心,具有所有几何学和数学性质,但它本质上不是自然视角。视觉1、2、3是双眼视觉,并且允许眼睛、头乃至整个身体的移动,而视觉4是固定的单眼视觉。视觉3只有处于视觉4这个位置的时候,才能看到严格意义上准确的透视建构,避免歪像(anamorphosis)。

       在澄清了与线性透视法相关的核心要素之后,下面让我们考察一下:当人们思考线性透视技法与线性透视法绘画的意义时,在这些核心要素之间建立的素朴的等同关系。人们一般会倾向于把线性透视法再现与其原型之间的匹配程度,及其与实际视知觉之间的匹配程度作为判断线性透视法有效性的重要标准。这一思路可细分为以下三种要素之间的等同关系:

       (一)线性透视法绘画=原型

       (二)线性透视法绘画=视觉1、2

       (三)视觉1、2=视觉3

       本文将逐一考察这三个等同关系的具体内涵并思考其有效性。

       绘画是在二维平面上描绘三维立体空间及其中事物的一种艺术创作方式④。因此,思考绘画作品所具有的意义,最首要的考虑因素自然是绘画的二维再现与其描绘对象之间的关系。最素朴的思考两者之间关系的思路是把两者直接等同,即认为绘画作品的意义在于对其描绘对象的“逼真再现”。直至今日,对绘画作品的这一理解,仍然在尚未有意识地反思绘画乃至整个“艺术”概念的大众当中普遍流行。这一素朴理解对于线性透视法在西方视觉艺术史上获得如此巨大成功而言至关重要,因为线性透视法的制像(image making)达到了其他技法所无法实现的、前所未有的逼真度。但这一点恰恰也是导致线性透视法在绘画实践方面走向没落的关键要素。因为摄影技术的发明使得制像活动变得如此便捷,并在逼真度上远远超越了线性透视法绘画。但什么是绘画与其原型之间等同关系的确切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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