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图在绘画写生与创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呈现的是从艺者观看世界的角度,作品构图的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其创作目的和意图的表达。“一幅画、一个设计,构图不成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有有了良好的构图,各种技巧才有依附的骨干。”[1]构图表现能力是艺术家在一定的画面空间安排和处理各要素关系位置、把个别或局部形象组成艺术整体的能力,是为更好地表现作品主题和美感效果构建独特画面形式的能力。当下,风景写生由过去以提高专业能力为目的的小范围自主活动,转化成艺术界内声势浩大的组团写生现象。创作水准的提高所涉及的因素林林总总,不过,就提高写生创作能力而言,如何处理好自己画面的构图就成为了首要的课题。为了更好地认识艺术实践过程中的诸多因素,本文着力于构图能力不同阶段的分析,旨在厘清油画风景写生实践中形式探索的诸种状态,使从艺者明了获得创作能力真正提升的内在渊源。 一、达情之需 构图这一概念最早源于西方美术,它是画面形式的整体设计。“构图是造型艺术的形式结构,是全部造型因素与手段的总合。”[2]在中国传统绘画中与构图对应的词汇是经营位置、章法或布局,展现作品的整体骨骼和框架结构。构图设计既是绘画创作中情感表达的起点,也是如此表达以什么视角来实现的终点。所以,构图设计不只是构思以后落笔的第一步,更是创作过程的整体实施、创作面貌最终呈现的首要因素。 恰当的构图形式可以充分展现创作者的审美趋向和现场感受,表现作品的主题,提升作品的整体气质;相反,面对再好的风光景物,如果从艺者没有为自己的视角找到一个恰当的构图形式,其创作必然会与其初衷相违,缺乏艺术感染力。 油画风景写生不仅能提高实践者对空间、色彩、造型诸多方面的处理能力,而且它本身也是绘画创作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关键在于,如何将眼中之景内化为心中之景,进而落实于具体的构图之中。将简单的写生训练升进为对景的直接创作。“一千个读者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为不同人的个性心理、成长背景,甚至不同的情绪状态,阅读莎士比亚的《王子复仇记》时,当然会收获各不相类的意境。绘画写生何尝两样,面对同样的风景人物,由于从艺者自身素养,专业能力、审美取向的差别,最终作品的呈现形式自然相异。 二、生发构图 美国艺术理论家伊恩·罗伯茨在《构图的艺术》中指出:“印象深刻而又吸引人的构图不是在你结束绘画时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才会形成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构图肯定是在进行绘画之前的思索阶段就已经形成的。”[3]构图过程果如其所言吗?郑板桥早有“眼中之竹、心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画语①,让我们看到中国艺术家如何在意境营造过程中,“心眼”对“肉眼”所见的涵化。其实,此涵化过程正是“心、眼、手”相互触碰,相互寻求契合的过程,郑板桥道出了其间差异性之“非”,其“非”自是磨合的前提,也是每每生发新机的开始。在这种差异性的磨合触碰间,“自然之竹”渐变为“艺术之竹”,其渐进的过程正是主体心灵与自然事物属性的磨合过程,也是心灵将所欲见之形象传诸此手,借以达愿的过程。细细追寻起来,这每一个阶段都含融着某种相互的抵牾与顺随,找到其间共同的触点,就找到了艺术表达的形式语言。所以,构图或许早已缘起于胸中,但它作为一种意愿,恐怕实现起来尚要与眼中之景、手中之景反复切磋琢磨,那么,它就不可能先在于进行绘画之前的思索阶段形成。未动笔之前,“构图”作为一种意愿内存于心,它是一种触机,一种观察世界的个性化视角,将其实现出来尚离不开现实景物的激发,以及从艺者手头技艺所获能力的交相碰撞。可见,伊恩·罗伯茨所说的胸中早已形成的构图,确切地说应该是心里一科朦胧愿景才对,构图,起于此愿,终于此愿与此景、此手的触碰契合,将之落实于画面,其间还有多远的距离,恐怕也只有具体实践者甘苦自知了。 这种随机应变、自然生发的观念,并不仅仅为板桥居士所独有,传统文化中顺遂自然、化合阴阳的思想深深影响着中国艺术精神的发展。孙过庭在《书谱》中说:“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4]虽为论书,亦可通于论画。最终作品会呈现出什么样子,其实在落笔之初就已经确定了,但这个“定格”之作品,却并没有提前呈现,而是因书写者或绘画者的内在意愿,因其手头技能的强弱,在接下来的协调配合过程中引发出作品成型的趋势。 油画风景写生创作中,如何内化现场景物,深思静构,复以完整的构图形式展现于画布之上,岂不与“自然之竹”转化为“艺术之竹”的升华过程相类? (一)无法至有法 笔者体会到,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从自然形象到艺术形象的转换无非人们常说的三个阶段,从无法到有法再到无法。绘画的创作焉能例外?构图的生成焉能例外? 石涛说:“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法于何立,立于一画。一画者,众有之本,万象之根;见用于神,藏用于人,而世人不知,所以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5]199古人作画本无方法,但落笔逐意,就在这平面的虚空中界划出“一画”,“一画”既生,复生万象,其间的自然磨合,成就了艺术的最初之法。“一画之法,乃自我立。”并非立自石涛,而是立自每一个艺术实践者。所谓一笔生二笔,二笔生三笔,三笔贯万笔,正是《道德经》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思想在艺术创作领域的折射。绘画创作中构图的生成自然不能例外。 但是对于初学者而言,石涛所说的“无法生有法”,却并不适用,因为“太古无法”,所以古人落笔随心,自成其法,而后人却无缘再真正处于无法的世界。世界早已被前人创造的文明所洗礼,世界已不是婴儿眼中的世界,我们不可能真正回复到人类的童年时代。后人面对的正是有法的世界。对于求艺者而言,最初的学习必须从自身的无法所适进入到前人创造的有法世界,了解规则,熟习规则,才可能谈得上未来抛弃规则,再造新规则。 初学者外出写生,在真实的自然场景中,往往一筹莫展,不知如何将现场景物整理至画面,该画什么,不该画什么,取舍不清,被动地照搬环境中的实物和色彩,画面造型、色彩、构图常是混乱一片。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关键就在于其对艺术史上重要画家的表现形式不熟悉,在自然与个人感受之间尚未找到联系的纽带。其实,对于任何从艺者来说,都无非要面对两个方面一个问题,一方面是艺术传统,一方面是现实生活,以及如何将传统与现实生活交融在一起,再经由个人心性的择取进行个性化的创作。对于初学者而言,模仿大师作品中的表现形式将逐步使其获得语言的规范性,使其眼中世界逐渐清晰化、秩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