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案例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于玲燕,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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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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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近年来,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从2012年的萌芽阶段到2015年的成熟阶段,对小微债的申报、流程和审核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其发行越来越规范并有制度可循,在小微企业的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小微债是2013年由国家发改委推出,本质上是一种企业债券,具体操作方式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外发行小微债,并将募集到的资金交给相应的监管银行,由银行将资金发放给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目前,小微债越来越受到中小企业的青睐,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我国在2013~2017年共计对外发行70单小微债,募集到的资金近490亿元,很大程度上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所需资金。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小微企业的发展前程堪忧,为保障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充足的发展资金成为小微企业的重要保障。

       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案例分析

       (一)16余金控简介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20亿元,主要从事银行、担保、信托、典当和小额贷款等战略性投资业务和认缴基金份额、购买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业务,打造浙江余杭区金融创新平台。目前集团公司拥有7家全资控股企业和22家参股公司,投资领域涵盖多项金融业态及实体行业。与北上广深等地多家区域龙头、行业龙头客户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并与多个区域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机构等建立广泛合作关系。

       余杭金控于2016年3月22日发行的16余杭金控小微债(以下简称“16余金控”),债券募集资金3.0亿元,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4.48%。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于经公司确认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政府管辖区域内的小微企业。本期债券由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城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16余金控优势分析

       1.发行周期短。小微债属于企业债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对小微债的审核工作也极为重视,力图进一步简化审核的程序,使小微债的审核速度更加快捷。小微债与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比,审核速度较快,主要是因为:小微债的发行是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的,将发行募集到的款项发放给事先选定的企业,发行主体较为单一,通常只为一个企业;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一般涉及多个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每个参与发行的企业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计、尽职调查以及相关法律调查,导致只要有一个企业进度慢,就会导致债券整体的审核速度放缓。除此之外,小微企业将小微债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只需提交到所在省的发改委,再由省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提交到国家发改委即可。与小微企业相比,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审核程序烦琐,除了要经过行业协会审核外,还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的审核,审核耗时相对较长。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为了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帮助小微企业发展,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推出了小微债。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政府的号召,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同意后于2015年8月12日开始着手发行16余金控。同年11月,余杭金控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到省发改委,并在2016年1月获得了省发改委的批准,最终在2016年的3月中旬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回顾16余金控的审核过程可以发现,其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获得了国家的批准,发行周期远低于其他企业债券,在较短的时间内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

       2.偿债保障措施完善。如图1所示。

      

       图1 16余金控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是余杭金控聘请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帮助小微债的持有者行使追偿权。如果余杭金控未按照约定按时向小微债持有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农业银行浙江分行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要求余杭金控偿付本金利息,代替债权人行使追偿权。

       二是农业银行浙江分行除了债券代理人的身份,还是小微债的偿债资金监管人和募集资金监管人,有效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余杭金控能够按期偿还债权人本金与利息。农业银行浙江分行以设立资金专项账户的方式来监控小微债发行募集到的资金和偿债资金,并与余杭金控签订监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对上述资金进行监督与管理。

       三是设立政府风险缓释资金以及风险储备资金。杭州市余杭区管委会按照5%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提取风险缓释资金,并将该资金存放到农业银行浙江分行。除此之外,16余金控发行过程中,将由余杭金控支付的债券利息与发放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之间的差额形成的息差收入作为风险储备资金。如果企业当期偿付资金不足,其可暂时通过政府风险缓释资金以及风险储备资金进行支付,使得小微债的偿债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3.多方联动、合作共赢。小微债与传统债券相比,较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改变了从贷款机构到企业的单一融资渠道,通过当地的政府部门发行证券。政府融资平台将债券发行所获得的资金交到债权代理银行手中,由银行统一将募集资金发放给筛选出来的小微企业。小微债的发行,将政府、银行以及企业紧密结合到一起,实现了市场力量与行政力量的相互合作,促进了各方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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