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缘起:媒介城市与城市媒介生活 基特勒基于媒介记录、传输和处理数据的基本定义,指出“媒介可以包括老式的书本、广为人知的城市和新近发明的计算机”[1],延续并丰富了芒德福将城市类比为计算机的隐喻。斯科特·麦奎尔在《媒体城市——媒体、建筑与都市空间》一书中,开宗明义指出:“媒体不应视为某种与城市分离的事物,不是用以表现已经图像化的都市现象的媒体。事实上,现代社会生活的空间体验经由建筑结构与都市领地、社会实践和媒体反馈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构造过程而形塑”[2]。媒介嵌入日常生活,形成以网络为主体的媒介系统,成为城市运行和城市文化形成的主要方式。当代城市成为“媒体—建筑复合体”(media-architecture complex),斯科特·麦奎尔提出“媒体城市”这一术语旨在突显媒体技术在当代城市空间动态生产中的作用。绘画、摄影、电影、电视及当下的电子和数字媒介,无不参与城市的空间营造和城市表达。新旧媒体并非交替而是杂糅聚合于城市空间,呈现出一种非线性的连续过程。媒介成为形塑和理解当代城市生活复杂模式、动态过程的重要视角。认识媒体城市必须脱离媒体再现或表征的范式,传统将媒体视为与现实二元对立的、分离的理解深刻影响了现代媒体分析。然而,事实上媒体无法与现实进行分离,而是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日常生活呈现出日益紧密的关联。 数字媒介成为现代城市“空间制造”的实践主体,现代媒介平台与公共空间之间复杂的关系改变了公共空间形态,进而影响了城市中的各类交往和关系建构。“媒介与城市社会空间之间出现了新的结构性耦合”[3]。从智能手机到全息LED屏幕,从基于地点位置数据的商业应用到集成化的城市智能生活,数字技术及媒介载体全面沁入人的日常生活,与城市居住、社会关系和空间权力等方面关联密切,为后现代城市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场景和物质基础。密布于现代城市的数字平台、媒介应用推动了技术与日常生活领域的融合,也催生出涵盖网红城市等一系列的城市传播现象。原本未加利用的社会生活领域都被转变成为“资源”,而激发出海量的数字及应用价值[4]。当人的日常生活轨迹及数字化记录成为一种常规资源,人与其生活的城市(地方)以及由此联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被改写和重塑。 “网红城市”作为因社交媒体推动而催生的城市走红现象,一方面彰显了媒介在城市推介及旅游拉动层面上的显著作用,另一方面也显露出媒介介入下的城市空间、城市文化及居民生活的动态变化。“网红城市”呈现出数字媒介时代城市发展的全新样态。本研究以网红城市为研究场域,视媒介为沁入现代人日常生活的情景,以人文地理学“地方感”理论为视角,探究现代城市人与地方的动态联结及由此建构的城市居民的多元社会关系,进而洞察数字媒介观照下的“人—地”关系的建构机制。 二、媒介城市语境下的地方感研究 1.基于日常实践的地方感 普瑞德在讨论个人与社会之间辩证关系时指出,个体意识为社会所塑造,同样,社会也在有意与无意之间被个体及其意识所塑造。社会系统的结构,透过每日实践的运作来呈现[5]。与此同时,日常实践产生并再生产了社会系统中微观及宏观层次的结构特质。地方感作为研究人与地方、人与社会空间联结、情感关系的主要概念,为基于地方性的人与社会研究提供了可行视角,需深入人的日常生活及其实践,在人与地方的具体互动中,洞察“人—地”关系建构及情感呈现。 段义孚区分了两种类型的地方及由此产生的地方感:透过公共符号而建构的地点,以及经由长期的接触及日常经验而熟悉的地点。就前者来说,地方感的获得来自外在的知识,来源于一个人被训练成可以洞悉特定地方或认知对象的“美”或“具有公共符号的意义”。就后者来说,地方感来源于内在熟悉的知识和体验,来源于在一个实质环境中的现实关照(care);来源于情感紧密的物质环境以及意识可觉察到的环境认同;来源于经由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所强化的亲切的关联性;来源于日常生活的细节及周遭环境的整体体验[6]。从而将地方感这一主观、抽象的概念予以具体化、具身化。和段义孚一样,Relph的“地方观”也强调日常经验的重要性,认为地方是“我们对世界直接经验的中心”,主观性与日常生活的体验是建构地方最为重要的特征[7]。人对地方的感知不能与其自身社会活动及意识发展分离,人的地方经验往往植根于日复一日的生活及工作中。人在动态的活动中建构和更新自身对地方的认知,日常生活中的地方体验是人们“存在”以及主体性建构的组成部分,我们对于“我是谁”的理解,也要以地方维度来参照和指征[8]。“地方感”应被诠释为“时间—空间特殊化的每日实践”,随着意识发展、社会化历程及其他元素而成为“自己传记的一部分”[9]。由此可知,地方感的产生既可源自人所居住的公共空间及较大的社会空间,如国家、城市或区域;也可产生于易于建立深度情感联结和日常互动的微观环境及较小社会范围,比如人的居所、房间、街道、村落等。 地方感的形成并无绝对的地方边界框限。我们对地方关系、经验及理解有很大一部分是在一个比我们界定地方时更大的尺度上建构出来的[10]。一方面,源于现代人的日常流动性,在较大空间范围如国家、城市及较小空间范围如住所、街道等自由穿梭、来回切换成为生活常态。另一方面,源于地方的“套叠”特征,如对城市地方感的形成,无法脱离在街道、居所、房间等更小空间范围内的感知和活动。再次,媒介介入下的日常生活,使得人们形成了多界面的地方进入和地方感知。人在特定地点或空间的活动具有了现实参与和媒介参与的交互特质,穿透了现实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的边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在网络空间的“在场”,并不是虚拟在场,而是以数字化个体的形式,形成了区别于物理空间,在数字空间中的独特“具身性”在场。网络时代,人在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的同时在场,共同建构了人的日常生活场景,共同编织了地方意义产生的情境及社会脉络。媒介介入下的地方认知及媒介参与下的日常生活,成为探究城市地方感的并行维度。毫无疑问,在数字技术及媒介全面介入城市的现实语境中,无法脱离媒介尺度去谈人的地方意义及情感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