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新文化视域下的深圳城市“宽容”品格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西伦,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城市文化(北京 100024)。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宽容,作为一种理念、一种价值、一种行为方式,与创新之间的通约性已经成为共识。对深圳青年的调研结果显示,深圳城市“宽容度”的实际情况与公开发布的城市数据和媒体传播的情形并不完全相符,特别是对创新创业失败的宽容度评价较低。无显著迹象表明深圳作为移民城市对LGBT性少数群体更为宽容,相反,对该群体与创新城市的感知度进行交叉分析可知,深圳LGBT在群体认同和自由度方面容易受到挤压。深圳女性30岁未婚便会面临巨大压力,但压力主要来自家人和亲戚,而非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个体的婚育体验反映出深圳具有一定的宽容度。对深圳城市观念中“鼓励创新、容忍失败”“来了,就是深圳人”等口号,知晓度高,但感知度和认同度都偏低,表明深圳城市品格中真正意义上的宽容空间有待进一步提升。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字号: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由网民发起、市委宣传部谋划、媒体跟进、几百万深圳人投票和辩论,最终选定的“深圳十大观念”(以下简称“十大观念”),获得了深圳官方和学术界的高度认同和评价。时任市委宣传部部长的王京生认为,这是“国家立场的民间表达”,“特区经验的浓缩和升华”,“深圳价值体系的提炼和总结”,“深圳的精神图腾和价值符号”[1]。民间对“十大观念”的认同度也颇高,在我们于2018年10-11月进行的针对深圳16-35岁青年的调研中,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深圳十大观念”适合用来描述当下的深圳。“十大观念”中,与本文题旨“宽容”相关的主要有两条,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2005)和“来了,就是深圳人”(2009),前者直接出现“宽容”,后者意旨清晰,即举凡来到深圳的人,都是深圳人,不存在排外情况,而且人人平等,蕴含了“宽容”之意。但我们在实际接触深圳青年群体时却发现,个体的经验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化:一部分人表示,“深圳是一个包容的城市,深圳本地人才是小众群体。大家都是外地人,谁也不会看不起谁。大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大家都是外地人,歧视相对少。不太有人关心你过去的经历,来了好好干就行了,干好了就行,评判标准简单、粗暴、直接。”另一部分人却持完全不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刚开始觉得深圳这个城市的人都好有素质,有礼貌,时间长了发现那是一种被现实打磨的没有了脾气,失去了性格,在看似宽容和谐的气氛下都是人情的淡漠。”“深圳是功利的城市,在得失之外,少有人情冷暖!”如此两极化的反应引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和思考。很显然,不同的感受和评价与个体在城市中的生存状况、经历体验密切相关,除此之外,作为城市理念提出并推广的“宽容”与城市民众的切身感受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或者说,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可触可感、可观察可测评的指标能将抽象的“宽容”具体化?进一步说,宽容,抑或冷漠,用来描述和评判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城市创新为显著标识并快速发展的深圳是否合适?如何才能使城市理念与个体感觉相一致?这些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宽容性辨析及其与创新文化的关系

      如同“创新”一样,“宽容”也是一个多学科都在使用的概念,在广泛而频繁的使用中渐渐失焦,需要重新定义它在青年创新文化视域下的内涵。

      在英语世界中,tolerance和toleration两个名词都有“宽容”之意。前者通常被用来表示处理人际关系时的态度,比如认为宽容是宽厚、谦让、容忍等源自人类内在最基本的情感和美德,这是人类区别于野兽的人性意义;后者则与处理公共事务的原则相关,是现代社会的公共伦理,包括个体与个体之间宽容,制度对个体的宽容,政治对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宽容等,是外在于人而被社会所决定的态度。这两者构成了学术界讨论“宽容”的基本理论边界。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的现代宽容理论承认社会多元化的现实,从而“对异己的观点予以克制与承认”[2]。这就意味着,我们谈论宽容时的首要条件是承认个体差异并且能自觉地包容这种差异,即使这种差异与自身的价值观、伦理观和审美观有偏差、有冲突。但是,由此带来的新问题是,“宽容”是无止境的吗?宽容是否有基本的尺度呢?是否为了不表示出“不宽容”,我们就需要接受所有的异质群体和异质文化,以便于不走向其对立面的被称之为“社会排斥”的状态?

      莱纳·弗斯特(Rainer Forst)认为宽容一定是置于特定语境而言的,包括了反对、接受和拒绝三个看上去似乎互斥的纬度[3]。反对与宽容是一组相互依存的概念,如果没有反对,就无所谓宽容,或者说,不反对,所谓宽容就是忽略、冷淡、漠不关心。拒绝是宽容的另一个纬度,为宽容划定边界,事实上,如果宽容意味着对那些不可容忍之物的完全接受,而不明确界限,那宽容的概念将毫无意义。

      贝淡宁(Daniel A.Bell)和艾维纳(Avner De Shalit)在考察有着“宽容之城”美誉的柏林时,表达出了相同的观点。他们详细分析了不同时期柏林的两面性,包括它最宽容的时代和最不宽容的时代,然后提出“冷漠是宽容的一种方式吗?在现实中,它可以导致接纳的表象,但这并非真正的接受”[4]。在反对因中立而宽容的前提下,高度认同“因好奇和吸收同化”的宽容。因中立而包容与因好奇和吸引同化而包容,这是两种不同的宽容观。前者是,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只要你不让我做这做那,不打搅我,不损害我的利益,这样的宽容是以你对我无所求为前提的,这不是宽容,而是冷漠;后者是主动地去了解他者,真诚地理解和吸收他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宽容。

      现代大都市多为移民城市和多元社会,不排外,还不足以表明城市的宽容性,而假借宽容之名对他人漠不关心远比对他者充满好奇和积极融入要容易得多,因而具有创新文化生态的城市,希望其市民能有真正的宽容和开放,而不是冷漠。

      近期的研究发现,文化是影响一个组织、城市、地区和国家创新的深层力量[5],创新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包含了很多维度,其中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包容异质文化,被认为是创新必不可少的“文化空气”。我们都清楚,科技创新、城市创新等都包含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失败风险,能否宽容失败,是测量城市创新文化品格的重要指标。“美国社会是一个宽容的社会,‘给他们一个机会’是美国消费者基本态度的另一种表达”[6],因而表现出一种容错导向的创新文化。同时,对创新型产品的接受程度可以从另一个层面传递城市是否具有创新可能。吉利奥(Giloi)和珀奇(Poetsch)认为美国消费者是赌徒,趋向于在新产品上下赌注[7]。日本的情况也很相似,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非常喜欢新技术产品,乐于包容新产品的初始缺陷。事实上,在日本,消费者承担产品缺陷的风险已经被视为一种道德义务。

      美国创新经济学家佛罗里达在《创意阶层的崛起》一书中提出了人才、技术、宽容的“3T”理论,认为人才是高度流动的,人才造就科技创新,因而除了容错和包容新产品缺陷外,一个城市的宽容度还表现在对异质文化的接受度方面。佛罗里达的“宽容度指数”[8],用同性恋指数、波希米亚指数、文化熔炉指数(反映外来移民集中度)以及种族融合指标(用来反映一个社区内各种族的融合程度)四个方面作为反映创新人才生态环境体系的指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