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尔根·奥斯特哈默的《世界的演变:19世纪史》①一书,被誉为“德国史学领域的里程碑”,②很快就有了多种语文的译本,在国际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可是,奥斯特哈默却告诉读者,这部三卷本巨著是“在一座德国小城的一所规模很小的大学中写成的”。(中文版序,第3页)这不免让人深感惊讶。赫伊津哈提到,他在写作《中世纪的秋天》时,曾把目光投向“深邃的夜空”,不禁浮想联翩;③那么我们不妨想象,在康斯坦茨这座仅有8万多居民的德国小城里,奥斯特哈默孤坐于某个房间的灯影里,出神冥想全球一个世纪的历史图景,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呢?现在,奥斯特哈默把他所想到的都写了出来,以煌煌三大卷呈现在读者面前。这真正是只有在全球化时代才能做成的事。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个心智开明的学者可以平静而平等地对待不同的文化,能够理性地叙述众多国家和人民的史事;而书籍的流通,信息的分享,思想的碰撞,加之学术活动的国际化,也使他得以超越传统的时空限制,不受居所僻远的妨碍,也不用担心“独学而无友”所带来的“孤陋”。 记得有人说过,德国人的学问之可畏,在于他们治学之严谨到了近乎刻板的程度。现在,面对奥斯特哈默的巨著,我们对这种说法又有了新的认识。奥斯特哈默自承,作为一个专题研究的专家,要写一本真正的世界史,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是实际上,他这部大作从起念到写成,却仅用了寥寥数年时间。这部书的中译本长达1800余页,参考文献取自史学、社会科学和文学等多个领域,竟多达两三千种。这不免让读者惊叹于他那种超常的才华和苦功,折服于他在方法和识见上的卓异,对于书中所展现的宏博而厚重的学识,更有难以望其项背之叹。 这部书涉及的领域和专题十分多样而驳杂,而作者对于每个领域和专题,都不是仅凭随机获得的几种文献加以概述,而是在充分掌握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丰富而可靠的来源精选材料,以搭建自己的论述系统。这表明他拥有超强的文献驾驭能力,既能旁征博引,又免于使自己淹没在浩繁的资料当中。他那种精准的判断力也极可称道,下面这些句子便是明证:“鞍型期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都不是一个实现民主突破的时期,而是贵族或专制统治的最后尾声”;(第125页)美国“西进运动的实现是由数百万个体的抉择造就的,但是从整体看,它同时也是一个宏大政治构想的组成部分”。(第653页)他还有高度的方法论自觉,熟谙多学科方法,能悠游自如地穿梭于不同的学科,驾轻就熟地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工具。每切入一题,他都必先“正名”,即讨论相关的概念、理论以及学术界的看法,所用术语和概念之密集,着实令人应接不暇。他不仅把比较、类型化和知识考古学等方法运用到极致,而且也抱有强烈的人文关怀,具备敏锐的前沿意识,在结构上更是匠心独运。再则,如果仔细品味,书中还含有某种后现代的意味。作者自称,本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解释”,旨在“叙述单个史实之间的关联”,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联系是主观的”。(中文版序,第4页)显然,他并未采取“全知式叙事”的姿态,也不以“历史的代言人”自居,而是坦率地告诉读者,他不过是借助当代的观念和理论工具,以绘制一幅个人版的19世纪世界的图景。 虽然奥斯特哈默谦称自己只是一个“兼职的全球史学者”,④但他的这部世界史却是一部高水准的全球史。他说自己重视“各种跨越边界的行为关系”,如“跨国家,跨大陆,跨文化,等等”,(第1页)这种取向显然属于全球史的题中之义。不过,若从写作方式来看,奥斯特哈默的这部全球史又类似于一连串关于19世纪的深度思考,或者说是一个由众多关于19世纪的单篇论文组合而成的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论述系统。 奥斯特哈默还提到,世界史有不同的写法。一种是以时间为引领、以重大事件为主干的叙事史(纵向的写法),比如霍布斯鲍姆的三卷本19世纪史;另一种是以空间为依托,不受时间束缚的历史现象学(横向的写法),比如贝利的《现代世界的诞生》。奥斯特哈默自称,他是在贝利的基础上拓展了霍布斯鲍姆的路径,即把历时性叙事和空间性描述结合起来,以形成“一种连续的循环体”。(第8-9页)这就意味着,在他的这部世界史中,时间和空间构成其叙事系统的两个基座。⑤ 基于时间和空间来思考过去,不仅是历史学家的看家本领,也几乎是一种学术本能。不过,以往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历史学家在按时间和空间思考过去的同时,其实也在建构某种适合思考需要的时间和空间体系。一本书如果仅涉及单一的事件、主题或人物,时间和空间的建构相对简单;而在处理涵盖大范围和长时段的历史题材时,时间和空间的建构就变得尤为重要,而且更加困难。全球史的叙事结构以不同人民、不同文化的联系和互动为支柱,但安置这些联系和互动的时空结构却并不是先在的,而且与传统历史写作中的时空观念也迥然不同,因而尤其离不开史家的重新建构。⑥奥斯特哈默无疑意识到,对于全球的一个世纪来说,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必然呈支离破碎的状态。若要把驳杂纷乱的史事编织成清晰可辨的图景,就必须依托于一个完整自足的时间和空间架构。于是,人为地建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时间和空间体系,就成了一件无可回避的前提性工作。奥斯特哈默所建构的历史时间,大致以欧洲为表盘,以发生在欧洲的事件和趋势为指针;而他所建构的历史空间,也以为欧洲为基点,通过影响与联系而向外延伸和扩展,直至把全球各地都囊括进来。 一般来说,历史写作中的时间建构,需要处理四种时间的关系。第一是物理时间(自然时间),即天体和物质运动所显示的、并由人类的智力所把握的速度和节奏。第二是历法时间,即不同文化中人们依据对物理时间的认识和理解,以历法形式所表述的约定俗成的时间体系。这种时间在世界历史中具有突出的多样性。第三是历史时间,即依据历法来记载或推断的具体事件的起讫、人物活动的年月和不同事件的先后顺序等。⑦第四是史学时间,即历史学家依据理解过去的需要和对过去所做的理解而确定的分期、断代、事件起讫和不同事件或趋势的年代关系。这种时间在本质上是一种虚拟时间,它对历史时间加以选择并做出重新安排,往往不考虑物理时间的长短,也忽略或打破历法时间的连续性,可以说是社会思潮、史学观念、研究方式、解释策略等各种因素交相作用的产物,具有建构性、多样性和变动不居的特点。不过,在历代史家的观念中,这些不同意义的时间往往交错间杂,缺乏清晰的区分,经常发生混淆。他们有时把史学时间当成历史时间,有时则把历史时间和历法时间乃至物理时间混为一谈。当今学者逐渐意识到,任何历史写作所采用的时间体系,都只是史学时间,不过是史家为便于编排史事、建构解释所采取的某种“权宜之计”。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