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释义及其变迁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支平,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厦门 361005

原文出处:
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但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孝道”的解释,基本上指子女善待父母长辈。根据儒家经典《孝经》的原旨,孝道应该涵盖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人之孝及庶人之孝五个层次。子女善待父母长辈的孝道,属于“庶人之孝”的范畴。作为国家与社会的统治者即天子及士大夫等,其所体现出来的最大孝道,是对于国家、民族、天下苍生担负的重大责任。但秦汉以来皇权政治体制确立后,历代统治者推卸自己所应担负的国家、民族、社会责任,“庶人之孝”的观念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孝道文化共识。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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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804(2019)06-0144-09

      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①《孝经》因而成为中国儒家的经典之一。古往今来,诠释和解说《孝经》的人与著作众多,但人们对于“孝道”的解释,基本上指子女善待父母长辈。这里举较有代表性的论述为例:

      孝是中国古代子女善待父母长辈的伦理道德的称谓。《尔雅》中说:“善事父母曰孝。”《说文解字》“老部”中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者,从子,子承老也。”儒家礼书《礼记·祭统》中也说:“孝者,蓄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蓄。”都把赡养父母作为孝的基本内容。但是孔子却批评这种观点,在《论语·为政》中驳斥道:“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孟子也在《孟子·万章上》中言:“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孔子和孟子给孝赋予了崇敬父母的内容,以便与一般动物的照料其上代相区别。孔子的后学,更对孝进行了全面的定义。在《礼记·祭义》中,曾参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这样,所谓孝有三等:最上是尊亲,即爱戴和崇敬父母,立身行道以扬名显亲和传宗接代;其次是不辱,即不亏身体不辱自身和为亲复仇;最后是养亲,即养口体,侍疾病,顺其意,乐其心,重其裘。②

      人们对于孝道的解释,基本上是涵盖在后辈子女对上辈父母等的尊敬、奉养和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范畴之内。事实上,这种从古到今具有代表性的对于中国传统“孝道”的诠释,并没有全面解释《孝经》中的内容。“孝道”所涵盖的内容,并不仅止于子女对于父母的关系,而是包含君主、诸侯、士大夫以及百姓庶民各个层次。笔者针对《孝经》中的相关内容,分别论述如下。

      一、孝道涵盖的五个层次

      《孝经》所涵盖的不同层次共有五个,分别记述在《孝经》之“开宗明义章第一”之下,即“天子章第二”“诸侯章第三”“卿大夫章第四”“士章第五”“庶人章第六”。上文所引述的人们对于“孝道”的解说,基本上是在《孝经》所谓“庶人之孝”的范围之内,而绝少涉及《孝经》前四个层次的内容。

      《孝经》中对于“天子之孝”,是这样表述的: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③

      这就是说,作为管理天下的天子,不仅仅只是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必须也是兼爱天下所有的人,为天下所有的人做出有德行的表现,表率天下,以道德教化于天下万民百姓之中,以之作为四海各方的榜样法则,这种爱及天下的行为,才称得上是“天子之孝”。

      显然,《孝经》中所说的“天子之孝”,与我们一般所认知的“孝道”是很不同的。同样,《孝经》中的“诸侯之孝”也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孝经·诸侯章第三》云: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孝经》告诫高居诸侯之位的贵族们,不能自高自大,要始终保持生活节俭,慎行礼法典章,凡事应该自我约束,时刻怀抱畏惧之心,不敢奢侈腐化,与治下的百姓始终保持和谐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永久保持自己的疆域与富贵,才称得上是“诸侯之孝”。在《孝经》中所论述的“诸侯之孝”,奉养父母亲人是次要的事情,而约束自己、和谐民众成为诸侯施行“孝道”的主要内涵。

      《孝经·卿大夫章第四》专门论述卿大夫应执行的“孝道”: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

      《孝经》所论述的卿大夫之孝,意旨与“诸侯之孝”基本相同,以谨慎行事、检点约束自己为主要内涵。卿大夫的日常行为,包括服饰、言语等等,都应当遵照“先王”的规定执行,不能有丝毫逾矩胡乱作为。卿大夫的言语应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合乎礼义的话;做出来的事情都应该是经过认真思考合乎礼义的事情。卿大夫在服饰、行为和言语这三个方面都合乎礼仪,做得很好,才能够长久守住宗庙祭祀,也就是世代保持卿大夫的高贵地位。这才是卿大夫应该施行的孝道。

      《孝经》在阐述卿大夫之孝后,接着阐述“士之孝”。《孝经·士章第五》云: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孝经》论述的“士人之孝”,与上述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已经有较大差异。作为天子、诸侯、卿大夫这样高贵的身份与门第,他们的父母亲人也是高贵之身。再者,在这样的门第之内,隶仆佣人不乏其众,奉养父母亲人一般没有问题,因此《孝经》谈到的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奉养父母亲人是相当次要的事情,而以天下苍生为念,才是这些阶层所应施行的“孝道”的主要内涵。但是“士”这一阶层有所不同。中国古代的“士”是一个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士”既要服从于天子、诸侯、卿大夫,服务于国家与社会,同时又要养家糊口,维持自己家族高于一般民众的社会地位与生活水准。因此,“士”所应施行的“孝道”,其双重意味相当明显。一方面,“士”必须奉侍自家的父母;另一方面,又要侍奉君主、诸侯及卿大夫等上级之尊。所以《孝经》说:士人尽孝,必须以侍奉父亲的爱戴之心侍奉母亲,必须以对父亲的崇敬之心侍奉君主,使君主受到与为人父者同样的崇敬。士人将侍奉父亲的孝心侍奉君主,就能做到忠诚、尽心尽力。将侍奉父兄的敬勉用来侍奉自己的上司如诸侯、卿大夫等,就能做到忠诚于顺从。只有这样,“士”才能永久保有自己的禄位官爵,守护好家族的祭祀不断,不至于使自己的父母亲人蒙受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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