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思想试验中的直觉错位与后果主义的证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葛四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道德直觉对于各种道德理论的证成有着重要作用,不少学者拒绝后果主义的一个重大原因就在于它在各种道德思想试验中受到道德直觉的强有力反驳。然而,利用现实世界中的直觉反应挑战后果主义是错位的:后果主义的一般性要求针对的是理想世界,而现实的道德直觉反应立足的是现实世界。按照理想世界的条件来推测人们在理想世界的道德直觉反应时,后果主义的要求与之并不会有明显的冲突;而当我们比较当下的道德直觉和后果主义在现实世界的道德要求时,两者实际上是可以相匹配的。换言之,只要纠正道德思想试验中的直觉错位,那么后果主义实际上能够经受住各种道德直觉的反驳。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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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9)11-0116-12

      一般来说,如果一种理论经常与人们的深刻直觉相冲突,那么它就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可。对于道德理论而言,尤其如此。我们在证成道德理论时,都不可避免会直接或间接诉诸人们的道德直觉。为了突出理论与直觉之间的关系,人们通常还会采用思想试验的办法,去除一些不相干的因素,使得理论的道德蕴含在设想的情形中更加突出,从而方便考察理论与直觉之间的关系。不少人拒绝后果主义理论,就是因为后果主义理论与日常道德直觉是经常相冲突的,思想试验则使这种冲突被进一步明朗化与清晰化。在某种意义上,道德思想试验俨然成了后果主义的克里斯之踵。面对此种情境,后果主义要想得到证成,一般可以有三个选项。第一个,直接否定思想试验这种方法,认为这是一种理论上无效的办法;第二个,否定直觉的作用,认为道德理论没必要太在乎各种道德直觉的作用,因为人们的道德直觉本身就既不稳定,甚至也不相容,因此当道德直觉与后果主义理论相冲突时,错不在于后果主义,而在于道德直觉本身;第三个,否定对后果主义理论的诠释,认为后果主义在思想试验中并不会真有那些违背深刻道德直觉的蕴含。

      本文认为第一个选项行不通,思想试验尽管偶尔会受到质疑,但其重要地位无法否认。耳熟能详的诸多思想试验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比如柏拉图的洞穴、普特南的孪生地球、塞尔的汉字屋、诺齐克的体验机、帕菲特的星际旅游等思想试验,都加深了我们对于理论的理解,推进了理论的发展。①不仅如此,本文试图表明,各类思想试验固然给后果主义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但一旦后果主义能够解决这些麻烦,对各种道德直觉提供统一的解释,反而会增大后果主义的吸引力。为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着力点主要放在第二与第三个选项上。本文对于第二个选项的策略是不直接否定道德直觉的证成作用,而是认为,我们应该区别直觉的不同证成作用:结论性证成作用、初定证成作用与初步证成作用。在这种澄清之后,我们认为,道德直觉对于道德理论提供的证成作用应该只是初定作用。由此,我们最后需要表明的就是:后果主义理论能够解释我们的道德直觉。

      这样真正的重点在于第三个选项,搞清楚后果主义在道德思想试验中的真正蕴含。如何理解后果主义在各种情形中的蕴含,已经有很多作者从很多方面做出了修正,以试图回应各种道德直觉的挑战②。但是,还有一种特别重要却是根本性的误解没有被注意到,至少没有得到系统地处理,这就是道德直觉的错位问题。我们在各种思想试验中的直觉反应,毫无疑问是立足于现实世界的,受制于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培养出的各种情感(尤其是道德情感)。然而,当我们考虑后果主义的理论蕴含时,立足的却是理想世界,默认人们都有充足的道德动机。这也就是说,我们通常觉得后果主义的理论蕴含与道德直觉相悖,实际上是缘于一种根本性的错位。因此,后果主义是否能够真正通过各种思想试验的检测,我们首先需要纠正这种错位:当我们考虑后果主义在理想世界下的道德要求时,我们要去设想理想世界下人们的道德直觉反应;而当我们依据现实世界的道德直觉反应检验后果主义时,我们要考虑后果主义在现实世界里的道德要求。

      本文的目的在于表明,消除这种错位后,思想试验中的后果主义蕴含与人们道德直觉,其间的冲突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换言之,如果我们纠正道德思想试验中的直觉错位,那么后果主义实际上能够经受住思想试验中的直觉反应考验。但要提醒的是,即使这里对道德直觉的处理是成功的,本文也没有说,后果主义由此就得到了最终的证成,只是说,这会有助于我们接受后果主义理论,或者说减少了拒绝后果主义的一种强大挑战。

      二、道德思想试验

      这里要注意的是,本文的思想试验是非常广义的,可以包含一切现实(做一个抽象的处理)与虚拟的情形(包含各种虚拟情境),由此本文考虑的是一切情形下的道德直觉反应。这样的道德思想试验太多,本文不可能一一探讨,只是大略地分别从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正义观角度考虑三大类思想试验。

      第一类思想试验聚焦于涉及人生观的情形,主要以威廉斯的思想试验③为代表。这种思想试验主要表明后果主义会破坏人格完整性,由此无法形成融贯健全的人生观。威廉斯对此有两个代表性的思想试验。其中一个是:一个牧师来到南美的一个镇上,当地的头目要杀掉20个印度安人逃奴。这个头目表示,如果牧师肯亲手杀掉其中一人,那么他会放掉其余的19个人。如果他不杀,头目就会把20个人全杀掉。牧师是和平主义者,反对一切战争与杀戮,由此他就面临着一个道德困境:要么他杀一个人,由此救下其余的19个人,但他的人格完整性无法保持;要么他保持其人格的完整性,不脏其手,但20个人会全部死掉。另一个思想实验是:一个化学博士毕业后,没找到心仪的工作,经济不宽裕。这时他获得了一个机构的邀请,去研究毁灭性化学武器,待遇还不错。该博士也是个和平主义者,不愿意去制造杀伤性武器。不过,即使这个博士不要这个工作机会,也会有其他化学博士,甚至好战分子获得该工作,对和平带来更大威胁。按照后果主义的要求,化学博士有必要去研究化学武器。这两个思想试验表明,后果主义的要求会与个人最深刻的人生谋划相冲突,破坏他们的人格完整性。

      第二类思想试验涉及人们的一般道德观,其代表情形首先由富特④提出,后面在汤姆逊⑤和凯姆⑥手上得到极为详尽的发展,也是目前讨论得最多的思想试验之一。⑦初始的思想试验大概是电车情形B:一个无人驾驶的电车往前开,其前端有五个无辜者被绑在铁轨上,马上就会被撞死;有个扳道工可以扳动轨道,让电车转到另一个轨道上,从而撞死被绑在铁轨上的一个无辜者。然后问,扳道工是否应该扳动轨道。这个电车试验后面发展出了无数的变体。其核心思想都在于我们是否要杀死一人来救五个人,只是其方式各有不同。其中一种变体是天桥情形C:这里没有不同的轨道,而是有个胖子站在天桥上,电车会从天桥底下通过,你手上刚好有个遥控器,可以使得胖子掉在轨道上,电车撞到胖子会激发自动刹车机制,从而停下来,不撞死绑在轨道上的五个无辜者。另一种变体是踢踹情形D,其他情况一样,没有遥控器,你站在胖子的后面,只要你用脚把胖子踹下去,他的体重就足以激发自动刹车装置,从而救下那五个无辜者。就目前的讨论而言,调查得到的大概结果是,对于初始的电车难题来说,选择扳道工应该扳道的人占大多数,选择亲自将胖子踹下去的则很少,而对于是否应该按遥控器的,则是介乎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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