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新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云峰,哲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34;王绍梁,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是一个完整、系统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批判。异化劳动理论实质上是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这一内在否定性的现象学呈现,它描述了抽象劳动对人的支配和统治的四个方面,即我们熟知的“四个规定”。二是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揭示出资本—劳动的权力对抗关系及其交互运动,主要体现在微观的生产价值的劳动过程和剥削剩余价值的变戏法过程。三是通过图式直观和数学直观再现了劳动辩证法的这一内在矛盾运动过程。马克思给出了劳动辩证法否定之否定完成的可能性,即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双重极限运动(趋近于0)的发生,这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提供的物质极大丰富,而且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自由时间和必要条件。这也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批判性、革命性和科学性的体现。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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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20(2019)06-0049-12

      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是一个完整、系统和成熟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包括对劳动作为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存在论建构,而且体现在马克思对现代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维度的揭示。对此,我们已经撰文予以专门讨论[1](P55-59)。我们认为,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就是劳动的存在论基础,这一存在论基础的建立有赖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后文简称《巴黎手稿》)中对整个西方形而上学发起的存在论革命。这一存在论革命可以简要概括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发现。从《巴黎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可以窥见,马克思始终在“感性活动”或“对象性活动”之间相互交叉着使用,而我们从现有研究来看,有的学者使用前者,有的学者倾向后者,或者认为二者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我们兼并两者的使用,命名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而劳动就人的存在方式而言毋宁说其是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现代表达。我们之所以认为将两者耦合是必要的,是因为尽管两者都是马克思分别使用过的,但是:第一,对象性活动虽然区别了对马克思劳动、实践、生产等概念的主客二分理解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但却很容易忽视和遮蔽马克思学说的感性特征和本质;第二,同样感性活动尽管尤其突出了马克思学说的“感性”维度,但又在概念上很难将马克思的感性和费尔巴哈的感性区别开来。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认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最能完整表达马克思劳动辩证法学说的存在论内涵。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要揭示的正是劳动的这种存在论维度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及其遮蔽,并使这种内在矛盾和对抗关系达到了历史的辩证顶点。我们关于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存在论维度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向度的这些观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深化。这正是我们本文的目的。在进一步思考中我们发现,以往的研究对劳动概念的这两重维度及其关系存在很大的误解:一是停留在狭隘的“经济学”层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和“劳动二重性”理论,没有看到劳动的存在论维度展现的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性力量,从而也就不能融贯地解释“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哲学内涵;二是从阿尔都塞的“总问题”出发,殊途同归地不是将马克思的自由劳动理解为青年不成熟时期的“人本学预设”,就是割裂地将劳动的异化现象作为理论工具对现实进行人道主义的批判。对马克思劳动辩证法学说的这两种解读都是错误和片面的,它不能科学解释马克思早年的异化劳动和晚年的劳动理论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更不能深入揭示这种内在统一性所暗含的重大理论意义,即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实质上是揭示了现代劳动的内在矛盾和对抗关系,并且作为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异化为主体反过来支配和统治现代人的具体的感性劳动。我们认为,要真正全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就必须从分析《巴黎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着手,从理论上审视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是如何进行现象学呈现的,然后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资本论》中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相互关系与内在演绎过程,从而厘清劳动辩证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只有这两个方面的考察相互结合,才能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思想。

      一、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呈现: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

      自1932年《巴黎手稿》全文公开问世以来,关于手稿及其异化劳动理论的研究可谓是浩如烟海。异化劳动不是被表达为“不成熟时期”的道德批判和控诉,就是将其悬置在“人本学”预设的框架中说明异化劳动及其向自由劳动的过渡,是为劳动的辩证法。这些理解并非全是毫无意义的呻吟,事实是,随着社会现实的逐步展开和马克思学说研究的逐步深入,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讨论中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认为,需要重新设置阐释异化劳动学说的理论架构,这就是从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原则出发认识“劳动”,并重新理解异化劳动的存在论内涵,即抽象劳动对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支配和统治的结果。以此原则为核心,马克思首先批判了国民经济学家对“劳动”理解的二律背反,将“人的感性劳动”排除在国民经济学视野之外;从而提出了自己的异化劳动理论,对劳动辩证法展开了最初的现象呈现;最后,马克思深入到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中寻求异化劳动的历史根源和扬弃路径。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序言”中说:“我用不着向熟悉国民经济学的读者保证,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2](P3)与“乌托邦”的那些评论家只是用抽象空洞的词句批判现实不同,马克思采用务实的作法,即从对经验和国民经济学的研究着手说明和批判社会现实,而不是直接阐述自己的异化劳动理论。他在“序言”中提出要展开“前提的批判”。这些前提不只是“私有财产”,因为从文本结构可知,“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是笔记本I的最后部分,马克思却在先前讨论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等一些常见而基础的国民经济学范畴。

      国民经济学也讨论劳动,但马克思批判地揭示出在其视域中看不到经济学之外的“人”,看不到的工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却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2](P13)也就是说,现实中活生生的“人”在国民经济学中被工资、利润和地租等概念遮蔽了,对这一遮蔽的批判体现在马克思对这三个概念的重新阐释上。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工资、利润还是地租,都是现实中的人通过感性的敌对的斗争确定的。国民经济学家将“现实的劳动者”描述为“工资”,而实质上“工资决定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的斗争”[2](P6),利润则是资本通过“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2](P19)而获得的,地租同样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2](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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