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社会存在概念被视作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关键词,但是,如果我们回到马克思的原始文献中,我们却发现他极少使用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s Sein)这个概念,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前和他后来在经济学和历史学研究中表述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时候,在德文原文中,他通常使用了一个更加精准的科学概念:社会的、历史的关系性定在(Dasein),以及定在方式(Daseinsweise)。可以说,这是来自黑格尔哲学逻辑中的一个被否定的有限环节,却成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构架突现的关键,然而,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恰恰是以它的不在场方式出场,并且,它又是海德格尔后来存在论变革中对个人主体的历史性界定的开端——此在。文本试图去复原Dasein概念在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前期思想构境①中的历史线索,以期引起进一步的学术关注。 一、黑格尔与青年马克思的有限定在规定 在德文中,Dasein可直译为“这个是”,通常指一个在特定时空中已经成为现实的存在,或者是某种现成的既有存在状态和先在条件。②通过文本检索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青年马克思最早在面对社会生活中所使用的定在概念,缘起于黑格尔的思想构境。 Dasein在黑格尔的哲学逻辑构境中,有着两个构境层:首先是对Dasein的一般哲学规定,在这里,黑格尔没有依循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Dasein的泛化杂多使用,③而是将其限定在“一种规定性的存在”,或者“在那里存在着的东西,或某物”。④在有些地方,黑格尔也将其更精准地表述为“bestimmtes Sein”(一定的存在)和“ist da”(存在于此)。有时候,这个bestimmt就等于Dasein。这一等值构序以后在马克思1845年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构境中,我们还会直接看到Dasein概念缺席时bestimmt的特定构序作用。在“伯尔尼笔记”中,列宁直接摘录了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的这一表述,“Das Aufheben des Werdens——das Dasein”(变易的扬弃——这个定在),“Dasein ist bestimmtes Sein”(定在是一定的存在)。并且,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对Dasein做了存疑式的理解:“具体的、规定的存在(?)”⑤其次,第二个构境层中,Dasein出现在绝对观念对象化和异化为一定的现实历史存在,并扬弃异化的历史定在复归自身的进程中。在黑格尔那里,当绝对理念通过外化沉沦于自然物性定在(对象化和异化的第一阶段),并逐渐在社会历史进程中通过对象化个人的“激情”感性定在(异化的第二阶段,这正是海德格尔“此在”的启思点)实现自己的“理性的狡计”。在这里,异化是人的意识对象化为他劳动的产品,客观精神异化为市民社会活动中“看不见的”规律。在这个更高的社会历史场境中,人的主体性存在物化于社会财产(第二自然的定在)的生产与占有,表征了必然王国中新一轮更深刻的经济所有关系定在异化的出现。显然,黑格尔定在概念的这个第二个语境对于后来的马克思是更重要的构序方向。 可以看到,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黑格尔关于定在概念的第二构境层,是在阐释古典经济学构境中市民社会经济关系时设定Dasein的现实指归的。黑格尔在此书共计300余次使用Dasein概念,并3次使用了Daseinsweise(定在方式)。一是黑格尔用社会关系存在来确定社会历史活动中的定在概念,这一定位在后来赫斯和青年马克思的社会定在概念中成为主要构序线索;二是黑格尔指认市民社会中原子化的个人在市场交换关系中深陷既定的经济关系之中,Dasein为特定物质利益关系中的经济人之自在锚定。这很像卢梭曾经所说,人拥有物则为物所粘黏。黑格尔说:个人在市场交换中利己的目的,就在它的受普遍性制约的实现中建立起在一切方面相互依赖的制度(System allseitiger Abh
ngigkeit)。个人的生活和福利以及他们的获得的定在(Dasein),都同众人的生活、福利和权利交织在一起,它们只有建立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同时也只有在这种关联(diesem Zusammenhang)中才是现实的和可靠的。⑥ 这个“普遍性制约”,来自市民社会中原子化个人在资产阶级市场交换中生成的特定的中介性的经济关联(Zusammenhang)⑦定在中拥有的“生活、福利和权利”。你有什么样的经济关联定在,你就有什么样的“这个是”。转换到后来马克思的经济学构境中,即是说,你一无所有,就必然是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定在,你的“这个是”只能是在商品交换关系场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商品;而如果你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你就会获得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资本关系定在。后面我们也会看到,马克思那里使用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定在概念也是在黑格尔这里的构境中使用的,因为,工人和资本家都不再是主体,而是经济关系的特定人格化。这是一个很深的批判性构境。 三是市民社会中定在的非自主的他性特征。有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定义自我意识一样,自我意识总是在他性意识的反指镜像关系中反向确认自己,在市民社会中,一切经济关系中自发的定在都是与在交换市场中的价值实现相关的,所以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中出现的“需要和手段,作为实在的定在(reelles Dasein),就成为一种为他人的存在(Sein für andere),而他人的需要和劳动就是大家彼此满足的条件”。⑧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存在都是非自为的,而只有在交换关系构序的他性定在(“看不见的手”)中被反指。在谈及市民社会的经济契约关系的他性定在属性时,黑格尔说,在契约关系中,定在(Dasein)作为特定存在,实质上是为他的存在;所有权,从它作为外在物的定在这方面看,对于其他外在物以及在它们的联系范围内来说,是必然性和偶然性。但是,作为意志的定在,所有权这种为他的存在,则只是为他人的意志的存在。这种意志对意志的关系,就是自由赖以获得定在的特有的和真正的土壤。这种中介——有了它,我就不再仅仅通过某物和我的主观意志拥有所有权,而且同样可以通过他人的意志,从而在共同意志的范围内拥有所有权——构成契约的领域。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