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中期清廷整顿钱法的努力与困境

作 者:
胡雁 

作者简介:
胡雁,暨南大学 历史系。广东 广州 510632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光绪前中期,国家由战时回归常态,进入相对承平的稳定发展期,清廷着力恢复和重建因战争而紊乱的政治经济体制。光绪十二年(1886),慈禧命户部等部门整顿钱法,规复旧制,恢复京局及各省鼓铸制钱,在京城废弃大钱,重新行用制钱。整顿行动一度雷厉风行,但终偃旗息鼓。这既与洋铜剧烈涨价、鼓铸成本过高有关,又与最高层视线转移密不可分,更与意外支出增多、清廷财政状况急剧恶化直接相关,突显光绪中期财政治理的复杂与艰难。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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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19)03-0057-12

       光绪前中期,大规模的战争活动渐息,海内相对承平,进入了持续20余年的稳定发展期。从战时回归常态,清廷逐渐将精力致力于战后重建,大力整顿因战争而紊乱的政治经济体制。检讨清廷在光绪前中期的财政整顿,突出特点是整顿各种紊乱衰微的财政制度,如州县交代、钱粮奏销、解协饷制度等,努力使之规复经制,重新有效运作。①钱法,又称圜法,是古代中国货币管理制度。自光绪十二年(1886)始,清廷曾大力推行整顿钱法行动,试图规复旧制,恢复京局及各地鼓铸,在京师废弃大钱,重新行用制钱,但成效不彰。以往研究主要侧重两个方面,一是从银钱比价失衡的角度将规复制钱作为拯救措施进行讨论,另一个是择取整顿钱法行动中的某一方面进行探讨。②整顿钱法作为一项国家财经政策或措施,其政治过程中的得失,以及背后复杂的原因,值得仔细思考。本文拟结合相关公私文献,尝试在政治过程分析的视野下对这一旨在解决国家货币紊乱问题的财经政策进行系统考察,找寻其陷入困境的根源,并借此管窥清廷财政治理问题,以加深对晚清财政史的认识与理解。

       一、酝酿与出台

       清制,银钱并用,大额交易用银,日常生活用钱,民间广泛使用制钱,但缴纳公款大多用银,银钱比价又随市场波动。因此,制钱制度能否良好运行与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太平天国运动兴起后,清政府财政拮据,便铸造当五、当十、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等铜大钱,甚至鼓铸铁钱,妄图人为改变货币符号缓解财政危机,结果造成货币金融秩序更加紊乱,“京城……银价增长十余倍,每银一两,换制钱至二三十串之多,物价日增,兵民交困”。③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清廷财政状况逐渐改善,呼吁整顿钱法、回归旧制的声音日益增多。

       同治六年(1867),户部尚书宝鋆上折,奏称鼓铸当十大钱“原因铜斤缺乏”,“欲以数文之铜当十文之用”,现在“大钱一枚,不独不能当十文之用,并不敷所糜之工本,欲省铜而转以费铜”,而且“小民零星贸易……均受折减之累,于国用民生,皆有未便”,“亟宜停大钱以复制钱”,奏请饬令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广东五省“每年酌提制钱三十万串”,解赴天津存储,以备规复京师制钱。④奉旨允准,但无果而终。光绪二年(1876),通政使于凌辰奏称“自军兴改铸大钱已二十余年,行用当十大钱地方,曾不能出都门四十里之外,非所以大一统之治,昭画一之规,名为筹帑济民,其实帑未见充,民未称便”,要求回归旧制,改铸制钱,“裕国便民”。⑤光绪九年(1883),给事中周鹤上奏言事,认为鼓铸当十大钱本是权宜之举,实施后“物价日昂,钱价日低”,现只抵制钱二文,“止于京城”使用,“民间不便”,建议改复制钱。⑥光绪十一年(1885),闽浙总督杨昌濬以“闽省制钱缺乏”为由,奏请“变通鼓铸,以资民用”。⑦在各方呼吁之下,清廷亦十分重视整顿钱法,发布了一些措施,内容涵盖云南矿务、洋铜购置、京局铸钱、大钱行用等方面,但都成效不显。

       光绪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慈禧太后发布懿旨:“现在钱法亟应整顿,宜如何筹办铜斤,加炉鼓铸,以期渐复旧制之处,著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工部堂官妥议具奏,醇亲王奕著一并与议”。⑧慈禧发布该懿旨,与御史呼吁通筹鼓铸、督抚报告云南铜务不济有关。查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先是十三日御史金寿松片“请通筹鼓铸”,“面奉谕旨,铜斤短绌,如何采买鼓铸,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工部议奏”,⑨十四日云南督抚岑毓英、张凯嵩联衔上奏“铜务艰难请变通商铜成数”,后该懿旨下发。⑩在清廷最高层的重视下,整顿钱法的行动逐渐展开。

       六月二十二日,慈禧召见户部尚书翁同龢。奏对之时,翁氏“力陈复制钱必先筹铜,筹铜必先筹本,恐此事不易”,慈禧则表示“制钱当复,吾之心事”,谕令与议者必须“尽心商议”,更声称“尔部若真为难”,她可“发数年宫廷节省之银,购洋铜以为率先”。通过这次召对,翁同龢体会到“圣意甚坚”,决定与同僚尽快商酌定议。(11)之后的二十多天内,户部、工部与醇亲王奕等围绕整顿钱法事宜展开了几轮集议,针对关键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逐渐形成了整顿钱法草案。

       在此期间,侍读学士龙湛霖曾上奏指责部臣筹议钱法顾虑重重,他将其归纳为四点:“一曰发款之骤增也,一曰鼓铸之缺铜也,一曰方改时之纷扰也,一曰既改后之争讼也”,并一一进行了批驳,认为只要“决意行之,亦遂相安无事”,要求当轴者尽快定议。(12)奏上,奉旨“著军机大臣会同户部、工部堂官,归入前次交议整顿钱法事宜,一并妥议具奏,醇亲王奕仍著与议”。(13)对此,与事者有不同意见,翁同龢就评价道:“龙意大致与余等所议合,惟谓以大钱之铜铸制钱,无虑不足。真臆说也”。(14)

       揆诸相关史料,当时筹议者确实如龙湛霖所言,顾忌与困扰甚多。

       首先是财政支绌,如何筹集经费。鼓铸制钱比大钱耗费的原料更多,需要筹办更多的铜铅,并且要重新置办配套厂房设备,另外行用制钱就须回收大钱,而这都需要“筹资本”,“非数百万两巨款,不能筹办此事”。以往就是因为资本匮乏无法规复,但是,现在部库依旧支绌,难以筹措改铸制钱经费,“今年部库新增之款,如加俸饷,还洋款,东三省练兵及云南、广西边防饷银等项,复不下七八百万两,艰窘情形,万难腾挪”。(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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