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与我国外贸体制的发展保持了高度的适应性,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缺失阶段:在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因国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保理相关业务的办理几乎是一片空白;(2)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外贸和经济的超速发展给该业务带来了发展的机遇,这时保理业务才渐渐受到了国内的认可和重视;(3)发展成熟阶段:我国于2001年11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是保理业务迎来迅猛发展的里程碑,此后该业务在我国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上述背景下,保理业务发展对我国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众多学者也越来越重视关于保理业务方面的研究探讨。目前,1936年Jones[1]发表的《保理》一文是能追溯到的最早有关于保理的文献。现有文献对保理业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保理业务的相关理论阐述、开展保理业务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这三个方面。如Glinavost[2]对保理业务的流程和系统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指出保理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它更是一种服务组合。杜文宏[3]介绍了国际保理快速发展的原因以及国际保理业务的运行程序。Klapper[4]分析了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个创新型国际结算业务的独特优势,并提出了该业务对经济发展和增长极其重要的说法。David[5]通过对财务数据的量化分析,证实了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保理融资业务的可行性,并对其业务流程和系统做了详实阐述。徐燕[6]在总结国际保理业务的市场状况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对如何改进我国的保理融资提出了切实的建议。陈晓梅和孔庆庆[7]从法律制度、社会制度、商业银行和出口企业四个角度论证了我国应如何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夏颖[8]也对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所遇到的发展瓶颈进行了具体阐述。谢菁菁[9]从国际保理业务的商业实践和法律制度出发,对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国际保理中的应收账款转让以及效力、应收账款转让中的权利冲突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徐学银[10]对国际保理商与供应商前手卖方间的权利冲突进行了分析与阐述。至于其他方面,Summers和Wilson[11]以英国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表明英国企业一般将保理看作融资资源。Tanrisever等[12]认为反向保理是一种融资工具的同时也是一种服务组合,并指出业务开展的前提是作为发起者的买家融资成本不高于供应商的相应成本。陈灿平和肖秋平[13]认为保理的相关问题不能简单地适用民法中债权让与的规定,有关保理的立法有必要向类型化、原则化方向发展。 全球正在掀起一股区块链的热潮,来自学术界和科技界的各种力量相继投身区块链的开发和创业大潮之中。区块链是随着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的日益普及而逐渐兴起的一种全新的去中心化基础架构与分布式计算范式,具有去中心化、时序数据、集体维护、可编程和安全可信等特点,特别适合构建可编程的货币系统、金融系统乃至宏观社会系统[14]。区块链技术通过为用户提供灵活的脚本代码系统,使得数字货币、高级的智能合约或其他去中心化应用得以实现[14]。而智能合约是一种嵌入式程序化合约,它是运行在可复制的共享区块链数据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经由主动或被动地处理数据来接受、存储和发送价值,从而实现对各类链上智能资产的控制和管理等功能[15],智能合约被视为是区块链技术2.0时代的核心构成要素。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在未来不短的时间内将是各行业关注的焦点,相当一部分工作者已经对它进行了研究探讨,如Kosba、黄洁华等人[16-18]。 保理业务发生频率高,但目前一般采用手工处理方式,因而处理速度慢、人工成本高,管理方式不适应。为与我国对该业务日渐增加的需求性相适应,同时为实现流程优化、操作规范、风险规避、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等目的,银行(保理商)当务之急就是需要设计开发出一智能化应用系统来处理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流程管理及数据信息管理等。而区块链技术,尤其是智能合约技术的发展则刚好为智能保理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然而,通过归纳梳理发现:国内外学者对保理业务与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技术均有不同程度的研究,但少有保理与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两者结合的综合应用研究。因此,加强保理业务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的合作发展,对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的保理业务的系统研究很有必要。 供应链金融是指将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应收、预付账款与存货融资的模式[19]。而随着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的日渐发展成熟,我国办理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保理公司)也开始凸显其专业化,由此可见,重新在供应链上研究保理业务的应用已经具备了新的历史条件。由上游供应商、核心企业及下游分销商构成的产业链条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相对应地,其实质就是关注两个应收账款,即上游供应商对核心企业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对下游分销商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如图1所示。而通过供应链保理业务则可以很好地处理这两个应收账款问题,通过引进一笔资金来运转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商品销售三大环节,使资金呈封闭式周转,围绕着“1”家核心企业,以创造向供应链下游拓展业务的渠道,有效把握其在供应链中的授信额度优势所在,既能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风险,又能挖掘出更多的客户资源(“1+N”中的N个信用级别较低、银行传统信贷服务范畴以外的中小企业),银行也取得更高业务收入。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7年年末我国工业类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3.48万亿元,从历史数据来看呈递增趋势,给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供应链保理业务作为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主要形式,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