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2015年11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简化了研发费用的核算管理与审核流程,进一步扩大了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支持;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对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问题进行了明确。2018年9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将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下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根据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7]3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让更多的企业、研发活动、研发费用支出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是税收优惠新政基本取向,鼓励各类型企业重视研发,提升创新能力。新政的实施提高了对企业的合规性要求,促使加强后续管理,减少了审批环节,企业集中更多精力搞创新、谋发展。同时,新政的实施对研发费用形成了较大程度的影响,本文即以税收优惠新政下公司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优化为研究重点,相关理论研究基础上更多的侧重通过案例进行应用分析,对企业的实务操作具备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税收优惠政策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分析 企业研发活动的会计核算体系与详细的量化指标在我国现阶段尚未形成,会计和税务操作的难点集中于会计核算中遇到的各种不确定情况。新政的实施,对高新企业的研发活动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并使得企业研发费用的核算有了较为明确的目标与方向。企业研发费用在税收优惠政策下的会计核算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机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流程等。 会计机构。企业会计信息对及时性与准确性的要求随着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而逐渐提高。税收优惠政策更新更加及时,反映出国家机关从宏观环境出发对税收政策方向进行不断的调整。同时,研发费用核算及税收计算的难度通过税收优惠新政的实施得到有效的降低,仅需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便可以对开展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活动中各项不同费用支出情况予以详细的记录,提高实务操作性。所以,管理层获取合规、合法、及时、完整的财务信息需要由健全的会计机构为其提供支持,并且还需要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的相互交流,并有效掌握相关准则与制度的最新动态,提高会计处理效率与质量。 核算方法。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有条件资本化与全部费用化是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被国际认可的主要方法。其中,企业全部研发费用都被视为资产予以处理是研发支出全部资本化的核心,与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相符,当期实际成本通过有效期内研发投入价值的分摊得以更好的计量。但全部资本化因资产与价值的虚增造成投融资风险,增加当期利润加重税负,甚至诱发企业操纵利润,所获取的会计信息准确性缺失;有条件资本化使全部资本化造成的风险得到最大程度降低,但缺乏客观、明确的资本化判断条件,导致界定准确性存在难度,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全部费用化的做法体现出谨慎性原则,减少企业当期利润降低税负,间接促进企业综合能力的发展。但该做法也存在一定缺点,主要表现为无法正确反映无形资产,将削减研发投入,企业核心竞争力受到影响。我国新会计准则认为研发支出应该有条件资本化,保持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会计核算流程。税收优惠新政以支持性和鼓励性的引导政策使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程序简化,申报难度降低,政府以间接方式帮助了企业的发展,但新政也增加了“实行查账征收”的相关规定,对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无法查账征收、会计资料缺失、会计核算不健全等情况。同时,企业科研成本与经营成本划分不清、支出的原始单据与表格缺失等情况在前瞻性、专业性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中普遍存在。企业申报流程与资料备案在税收优惠新政策条件下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按照税收优惠新政的要求,财务人员要及时提交申请资料,准备完整的会计信息,遵循相关流程开展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手续流程 三、税收优惠政策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受到税收优惠新政较大程度影响,为深入把握相关影响,将选取案例企业进行实务分析,并就案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挖掘和梳理,进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方案,促进税收优惠新政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的不断完善。 (一)案例企业研发情况 安阳鑫盛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阳机床”,股票代码:831577),1946年建厂,是由安阳机床厂改制成立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具有50余年的机床研发制造历史。公司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精心创品牌十佳企业”“自主创新十佳企业”;率先在国内同行业实施了ISO9001、ISO14001、GB/T28001、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等国际及国内管理体系认证及评定。公司拥有一支由机、电、液、铸造、检验、标准化、信息化、情报、安全等组成的专业齐全的技术创新团队。公司现已建立了国家“西安交大安阳鑫盛机床研究所”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河南省数控机床工程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完成了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20余个项目,拥有国家专利和专有技术3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