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 P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9)08-0089-17 一、引言 清末新政(1901-1911年)中的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意涵,已逐步获得学界关注。①伴随着对战后国家理论和相关经验研究成果的不断摄取,部分学者已能够清晰区分国族建构(nation-building)和国家建设这两个议题。作为近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两个核心维度之一,国族建构涉及通过各种符号、话语和制度安排,让政治体中的多数成员产生对“共同”血缘、语言、文化或政治经历的认同,从而在主观认识上凝聚成一个拥有相对统一意志的国族共同体。②而作为民族国家形成另一维的国家建设,主要面对的是客观意义上的近代国家机器建设及国家能力积累这类问题:一国的军事、财政和行政体制如何得到强化,以便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深入控制和对社会资源的充分汲取,从而在近代国家竞争体系中维持自身地位?③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民刑法典编纂、君主立宪制建设等内容在内的清末新政运动之核心宗旨——“变法图强”或“立宪救国”——正可以被转译为国家建设这一社会科学语言。这也促使我们以现代社会科学的眼光,对百余年前国人在国家建设上的严肃努力予以客观的思考和评价,并以此为当代改革提供镜鉴。④ 沿着这一思路,部分学者进而从财政改革这一角度来检讨清末新政时期国家建设的成败得失。⑤财政是近代国家运行的命脉。正如财政史学者奥布莱恩(Patrick K.O’Brien)和亨特(Philip A.Hunt)所言:“在早期现代欧洲,国家只有能够拥有充分且持续的财政手段控制权,以保护其领土和公民免遭外敌入侵,并应对国内对其权威的挑战,它们才能存活下来。”⑥脱离了对基层社会的资源汲取,近代国家机器的建设和运行将沦为无米之炊。而一国具体的汲取方式及其转型过程也呈现出国家与社会的的具体、特定的互动方式,并告诉我们该国财政国家(fiscal state)建设的可行路径和潜在困境:“国家筹集和使用资金的方式,不仅揭示出这个国家本身的性质是什么,而且也揭示出这个国家所代表的政治社会(political society)的性质是什么。”⑦现有关于清末国家建设及(国家建设视野下的)财政改革的作品,多倾向于从全国性的视野对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及其实效予以考察。本文则尝试从区域的视野,结合社会史的维度,对清末四川财政改革中的一个新设机构——经征局——及其所引发争议,进行个案性研究。⑧ 二、晚清四川的绅权与基层征税 尽管清代前中期的基层治理不乏绅士参与的情形,但绅权的质变性扩张却发生在19世纪中叶。该时期爆发的一系列军事、政治事件,从根本上改变了清帝国基层社会中的权力格局,并促使绅士在基层治理中获得了正式的、法定的和制度化的权力地位。孔飞力、周锡瑞和玛丽·兰金(Mary B.Rankin)等人的研究已经表明,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等历史事件是如何导致清政府在地方上的权力走向空虚,这些事件又如何促使绅士/地方精英(local elites)在地方治安、军事、财政、赈灾、战后重建等事项上从幕后走向台前,并使自身所拥有的新旧权力获得省级和中央政府的认可。⑨由于团练和善后重建等事宜都涉及筹措资金,各地方绅士遂开始以田赋附加税、厘金及其他商业捐税等方式,自行筹集所需费用。⑩结果,此时的绅士一改过去利用特权逃避赋税或非法介入征税的形象,进而以积极的姿态和合法的身份,广泛介入到基层赋税征收过程中,并尝试从中分一杯羹。 晚清四川财政体制的发展,也正符合这股全国范围内的“分权化/绅权化”潮流。尽管四川在当时并未直接经历太多战乱,但军事和治安上的紧张形势以及对省外战区的大额协饷支持,也对四川当局造成了巨大财政压力。在这种局面下,四川当局不得不发动绅士自行筹款并组织团练,以及寻求绅士协助征收包括田赋附加税在内的各种税捐的方式来应对治安、行政、司法和军需各方面的资源缺口。与其他省类似,四川绅士在组建团练之初,即在各要隘设局,对过道及落地货物抽收厘金,以充团费。只是到了同治初年,厘金改归官收,各地绅士遂失去对这一重要财源的控制。(11) 尽管四川各州县绅士并没有过多介入作为“正项国课”之田赋正额的征收事宜,但咸丰、同治以降,四川各地广泛开征的作为田赋附加税的津贴和捐输(常被统称津捐),却烙上了深深的绅权印记。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田赋附加税的津贴银征收,始于咸丰四年(1854年)筹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所需军饷之时。(12)自同治元年(1862年)起,同样出于军需缘由,另一种田赋附加税——捐输——亦开始在四川各地征收。(13)尽管各地绅民在这两种赋税上的具体缴纳额度完全依赖于其之前承担的法定田赋正额来计算(即所谓“按粮津贴”“按粮捐输”,如“条粮一两,征津贴库平库色银一两”(14)),但津贴与捐输的具体征收工作,却脱离了长期负责田赋征收的州县衙门户房/粮房之手,而是委诸各地绅士设局(如捐输局)办理。(15)在官方解释中,将津捐银征收委诸道德觉悟更高的绅士,正是为了“不经书役之手,以杜弊端”。(16)在现实中,这无疑是一个缺少征税所需行政资源、但又急于从基层获取资金以解决军事燃眉之急的官僚体制,为换取掌握信息和权力优势的基层社区精英之配合,所不得不提供的妥协方案。甚至在基层民众缴纳各种赋税的优先顺位方面,也时常遵循有利于绅局的安排:在巴县的历年捐输告示中,地方官屡次要求各粮户“先完捐输,次完津贴,后完正粮”(17)。其对绅管公务的关照,可谓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