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络公共表达的动因与呈现  

作 者:
方飞 

作者简介:
方飞,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当下,中国互联网上公共议题涌现,青年公众日常而广泛的公共表达成为网络时代的社会行动。为进一步研究公共表达的行动意向和网络呈现,借助韦伯对社会行动的“理想类型”分类,本文把公共表达行动分为四类。在情感行动中,网络公共表达发生得非常快,几乎与议题产生同步,以简短的情绪化表达为主,情感成为一种动员方式。在传统行动中,网络公共表达体现出遵循“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等话语传统和互联网“部落”化新生成的传统的特征。在工具理性行动中,公众通过公共表达追求个人利益和社会救济;在某些敏感政治议题上进行脱敏隐语表达和戏谑“抖机灵”表达以求安全;同时也会消费热点公共议题来贩卖焦虑以谋私利。在价值理性行动中,产生了追求公共利益、富于社会责任感并且理性表达层次不断深入的表达,但由于转型期社会思潮纷乱、价值立场多元和评论区低质量意见过多等原因,这些表达产生后又面临着难以进行再讨论的问题。理解青年的网络公共表达的分类呈现为重新审视网络公共参与和舆论治理提供基础认识。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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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带来了传播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网络评论和讨论成为众多严肃的社会政治议题曝光后青年公众选择的参与方式,并成为中国青年进行日常生活的公共行为。公共表达在互联网时代的性质需要重新审视,它不再是青年公众使用网络时的偶尔消遣或漫无目的的随意浏览,而是自觉地通过网络发布信息,了解政治社会新闻并进行评论,发出自己的意见和声音的主动性行为。青年群体借助自媒体积极介入和影响公共生活,“媒介化生存”已成为新的“在世”方式,狭窄的政治参与范围转向更为广阔的日常生活空间。这种网络公共参与形态有了“生活化政治”(life politics)、“另类政治”(new politics、alternative politics)等称谓[1][2]。

      参与网络公共表达的用户是受教育且掌握着前沿数字媒体技术的14~35岁的年轻群体。他们虽然对于传统的参与方式反应冷漠[3],却在网络议题上显示出了较高的参与度和话题讨论度,探寻个体与社会和时代的深层联结。他们追求个性化的表达和多元诉求,生活压力感大,社会心态又“丧”又“佛。”

      网络公共表达是指公众通过网络生产、传播、评论、讨论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的公共性议题的行为。公共表达与讨论的表现形式非常丰富,包括发布议题、回复与评论,在微博、知乎、微信公众号发帖论述等,表达形式也不仅局限于文字,还包括表情包、动态图、视频、漫画等等。公共表达按照呈现形态来说具有三个层次。第一,以“条”呈现的公共表达,这是最基本的分析单位。第二,“聚类”的集合公共表达有其广泛的相似性,在集群行动中的特殊性需要特别关注。第三,拿任一演化为网络事件的案例来说,所有关于此议题的每个个体的回复和讨论足以形成一个整体公共表达文本。

      现阶段,学界对于公共表达的相关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对相关研究的梳理,能够明晰网络公共表达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第一,网络舆论和舆情。有影响力的舆论事件是学界关注的热点。公共表达先于舆论而产生,是形成舆论的萌芽。弥散状态的网络言论有凝合成舆论的可能,但大多数网络表达只是孤立的散点状态。本文试图对公共表达进行广谱观察,力图还原出公共表达原初的朴素面貌,并对其进行一个全景式的探幽。第二,非理性表达、情绪性表达。比如民族主义在互联网上的全新表达形态,情绪在网络集合行为中的作用机制等议题。但显然,公共表达不仅仅有着情绪化表达的一面,理性的表达和讨论同样存在于网络空间,并在意见市场的涤荡中得以显明。第三,网络话语研究。这主要是指网络话语修辞、话语传播机制,如对网络流行语、表情包的研究。这是把网络公共表达加以拆解,重新组合,以观察其细腻、丰富的语词形态和文化再生产状况。这是公共表达中的无数个细小的点和面,公共表达需要被当作一个整体行动来审察。

      一、作为社会行动的网络公共表达的“理想类型”

      青年群体的网络公共表达并不是现实世界中的参与行为的虚拟复刻,它重新塑造了一个网络景观,依托于社会现实但独立于现实社会的交往规范和规则。网络技术的运用、青年自我展现和表达的需求、独特的公共参与体制政策,这些都对公共表达带来新的面貌。借助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可以把青年公共表达定义为网络时代的社会行动,并根据“理性类型”对其进行类别划分,以把握青年网络公共表达的类型特点和行动逻辑。

      1.作为网络社会行动的公共表达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把社会行动作为观察和理解社会的出发点。社会行动成为链接个人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理解行动者的行动意向、动机和情感,可以得知行动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社会行动理论可以解释社会行动何以生成,从而实现个人社会行动的微观视角与宏观社会的勾连,继而对社会文化、制度、秩序进行解释。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判定基于两个条件:一是行动者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和目的,二是行动必须与他人发生联系[4]。在这个意义上说,青年网络公共表达具有社会行动的性质。

      韦伯的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关注个体,认为自主性为人类尊严之源[5],强调行动中的个人意图与自我选择。行动者意识到了他人的意向,行动具有针对他人的主观意义,行动才是“社会”的。由此观之,青年网络公共表达具有鲜明的个体自主性。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主观意义与社会和他人发生联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展开社会行动的前提,这决定了行动的动机和正当性的赋予,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情、合理或合法的依据。公共表达的主体是个体,参与方式是网络发帖和评论,行动预期是与他者和社会进行沟通和交流,行动结果会导致社会观念的更新和社会交往方式的改变。具体来说,互联网场域本身具有公共性,互联网是具有公共交流和信息交换性质的空间。发生在这个场域中的信息传播、知识传播、意见表达先验地具有了向外界传递、与他人交流的特性。公共议题是面向公众的政治社会议题,具有覆盖面广、普遍传播的效力。针对公共议题的发言可以被可能的任何个人看到,面向所有人开放。公共表达的意义在于互动和共享知识与见解。在公共表达中形成了共享的符号意向,并用来丰富网络社会的文化构建。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扩散和传递方式,人人都能发出声音的现状已经深刻改变了当代社会公共参与的格局。互联网“是一种新型社会的组织与结构方式,是整个社会的‘操作系统’”[6]。网络公共表达已然成为一种社会行动力量,如法国哲学家福柯所言“话语即权力。”话语是个体进行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7],话语权即是表达权,表达权就是对公共事物进行参与的行动权。互联网上的社会行动存系于公共表达与讨论的展开。青年群体网络公共表达不仅仅是信息的接收和意见发布,同时逐渐成为公众常态化的网络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实践,映射了网络时代意见表达环境和权利实践图景。通过对网络公共表达动机、意图、情感等的考察,能够探究表达的价值取向和深层心理动因,以及表达在网络时代的社会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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