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价值论的建构及其超越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对价值现象的哲学研究取得的最大成果,应当说是主体性价值论的建构。主体性价值论从实践主体的角度解答了价值与事实、价值评价与理性认知的关系,为建设性地看待主体间性做出了努力,从而发挥了推动现代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但是如果片面地坚持和强化主体性,它也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事实上,人的实践活动在促进人的主体性提升的同时,也在扬弃着主体性,使之回归于人的生活世界和大自然。审美的“自由与爱”,“我”与“他人”的“朋友”或“伙伴”关系,昭示我们人类的主体并非只是在与客体的相对关系中单方面地强化自己,他经由生活实践的机制,不断地回归到生活世界与大自然“母体”中。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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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9)04-0005-10

      中国大陆对价值现象的哲学研究始于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并没有多少理论准备,而是回到常识与经验。只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涉及的方面和问题越来越多,既需要有一种全局性的考量,还需要尽量看得深入一些、长远一些,开展事关根本性和普遍性问题的探讨,提出假说并给予论证,这才有了对理论越来越迫切的要求。价值的哲学研究起初也具有回到“常识”的性质,如以人的需要、以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的“属性”作为价值的定义,而经由对这一价值定义的质询批评并寻找新的解答,对价值现象的研究逐步迈向了真正的哲学思考,表现为主体性价值论的建构及其超越的学术进展。这一学术进展既表明哲学思考是价值问题意识的深化,也意味着哲学形上取向与批判性的学术自觉。

      国内的价值论研究,最初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以满足人需要的对象的“属性”作为价值的定义的,这符合人们的生活常识。人们看重的往往是那些对人“有用”的事物,并且,谁都知道除了大自然的馈赠(阳光、空气、水等),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这种只是属于为常识命名的价值说,没有多少思想理论意义,它既不可能对人的需要给予社会历史性分析,说明需要的真实与虚假、有用与无用的相对性,更不可能让人们深入探析人性和人的生活世界的复杂性与可能性。并且,显而易见的是,当人们以此说明人自身的价值时,人就会被降低到物的地位,从使用的、功利的角度被衡量。尽管工资、奖金或抚恤金的提高,表明对人的重视程度提高了,但人性及其内在的高贵仍然靠外在的东西表现。人毕竟是“无价”的,人的生命、尊严都不能换算成金钱,人的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也不等于商品的价值。那么,究竟如何从哲学上界说价值,特别是从金钱到难以为金钱所衡量的价值与意义的无限推展?

      看来,以对象(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说明价值的本性是非常表面化的。但是,人的需要和劳动却可以成为从理论上探讨价值问题的人口。哲学无疑受到经济学的启发。近代古典经济学,尤其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人的需要和劳动出发研究商品经济、形成商品价值学说的。事实上,“需要”表明人的匮乏或欠缺,“劳动”则是人解决这种匮乏或欠缺的生产性活动。“商品”属于人的“劳动产品”。一切劳动产品都具有使用价值,而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产生于人的具体劳动,是感性的、具体的,直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而交换价值所表征的一般劳动则隐藏在使用价值背后,抽象而又普遍,只能在交换中通过等价物或金钱给予体现。使用价值生成于并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交换价值则生成于并反映着人与人的关系。虽然从时间的角度说,使用价值领先于交换价值,但从商品经济的逻辑的角度说,交换价值却主导着使用价值,而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时间又是高于交换价值的价值。

      正是经济学对需要和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以及自由时间的论述,启示了哲学探讨价值的思路,那就是从需要到劳动、从匮乏到生产、从客体到主体。我们说“人的需要表明人的匮乏或欠缺”,这不仅指人们生理的和社会方面的需要,还隐喻着人类所谓“被抛”的这样一种性状:人类自从走出混沌的大自然,有了自我意识,他(她)与原来世界“分离”,就不能不让他(她)感觉到自己在时间上变得“短暂”,在空间上变得“片面”,由此产生出一系列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也萌发出对永恒性与整体性的渴望。因而,人类在很长时期所坚持的基本信念,也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克服人与世界的“分离”,重回大自然这一神圣而又永恒的整体之中。然而,人类从大自然中分离出来的过程,正是其劳动这种活动方式形成的过程,劳动使人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对待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如黑格尔所说,它陶冶事物,培植与驯养植物与动物,不仅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还通过在劳动对象中外在化自己,使自己以对象的形式获得持久性和自为地存在。[1]由此,人不断实现着与外部世界的新的统一和整合,并因而获得存在感、成就感与满足感。而这恰恰意味着属人的价值与价值感的生成。

      直白地说,人们自食其力的劳动活动,不仅让外部对象发挥出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也让人在“看重”外部对象的同时“看重”自己的生命和能力。无论中外,“价值”(value)的原初含义正是“重要”或“贵重”之义。经济学的商品价值论告诉我们的也正是这个道理:使用价值表明物的重要,交换价值则表明人的重要。商品价值虽然离不开物的原有性质,却不属于物本身,而属于主体,是人的主体性的对象化;它由人“生产”出来,还要由人给予交换、消费、使用和评价。这其实就是人在对象性活动中借助物而对自身的肯定过程。质言之,价值作为由某种对象所承载的属性,既要附着在对象身上,又不同于对象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而是指物符合人的要求或满足人需要的功能或效应。这种功能或效应当然离不开物本身的结构、性质和功能,却一定要借助人的活动这一中介,并最终表现为人的享有和感受,否则这种功能就无从发挥或呈现,如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所述:“价值决不是现实,既不是物理的现实,也不是心理的现实。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但是,价值是与现实联系着的,而我们在此以前已知道其中的两种联系。首先,价值能够附着于对象之上,并由此使对象变为财富;其次,价值能够与主体的活动相联系,并由此使主体的活动变成评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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