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晚年的马克思在回顾《资本论》出版之后读者的理解状况时,曾感慨,“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①。这一判断在当今的《资本论》理解中,是否已经彻底改变了呢?显然没有。在学术界,人们依然在努力勾勒资本对现代人存在方式的“无声的经济强制”,却不曾反思这样的理解是否触及《资本论》中真正要传递给我们的“解放”的理念及其方法论。当我们将资本的广度、深度、复杂性描绘成一张统治大网之时,即资本被理解为现实人的生活的造物主,整个现实人的存在方式不过是资本的“表现形式”,相应地,在当下《资本论》研究的主流话语中,此种理解也十分流行。仿佛现存的世界都是资本逻辑所建构的,从而,如果说存在解放的逻辑,那便是借助“资本自否定”这一无限期地延宕下去的命题。为了避免错失对解放的可能性的探索,我们还是要回到《资本论》去寻找马克思真正的方法论。从文本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第二版跋、法文版等各次再版序言中,都在强调方法论,他依然担忧这一方法能否被理解——“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这就使前几章读起来相当困难”②。马克思在这里主要指的就是“价值形式”一节,因为在马克思看来,“除了价值形式那一部分外,不能说这本书难懂”。之所以如此,在于马克思认为这里倾注了其辩证法的内涵:“我劝不完全习惯于辩证思维的读者,跳过第15页(第19行)起至第34页末行止的这一部分去读附在书后的附录:《价值形式》。”③为此,在“价值形式”中,马克思是否仅仅表述了资本对现代人生活的单一的建构机制,只看到资本对人的否定的一面,而没有看到人作为主体有突破资本逻辑并存在对人的肯定的一面,即看到马克思破解这一建构机制的“解放道路”呢?这不是与马克思自己所述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相矛盾吗?为此,我们需要借助“价值形式”来重新清理《资本论》中晦暗不明、却又至关重要的辩证方法论。 一、叙述方法与价值形式表现机制的呈现 考夫曼曾在《卡尔·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观点》中批判了马克思的方法论,认为如果是单纯地从表面来看,即以叙述形式来把握马克思的方法论,那么,“马克思是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是德国的极坏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而实际上,在经济学的批判方面,他是他的所有前辈都无法比拟的实在论者”④,因而绝不是唯心主义者。马克思自己认为这句话倒是对自己方法论最好的概括,并认为考夫曼“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⑤?为什么从叙述方法便容易将马克思理解为唯心主义的哲学家呢?叙述方法到底是什么意思?叙述方法其实就是一种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是以理性的方式反映或再现具体的方式,具体并非是现存世界本身,而是一种思维规定了的“具体”。这一点的确是卖弄起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观念,在黑格尔看来,“质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如此等等,——人们看到、摸到的东西,是一个被规定了的质料,即一个质料和形式的统一体”⑥。那么,这种形式在马克思的“价值形式”中是如何描述的呢? 马克思是通过这样一条线索加以说明的:异质性的质料进入到社会规定,并构造了一种抽象形式化的世界,最终货币在其中成就了绝对主体的地位。在价值化的世界中,铁、麻布、小麦这些物作为日常的自然形式,却在现有的交换社会中,被我们轻易地指认为“商品”,并拥有着表现的形式,即价值形式。不过,作为自然形式的物,如马克思所说,无论你如何反复颠倒观之,这些物中根本不可能“天然地”具有价值的属性,那么这种价值形式如何赋予这些物,并成为其规定性的呢?依据马克思的看法,其得以成立所需的前提是,它们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的表现,而这也意味着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之间的相互表现,因而,“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⑦。以20码麻布=1件上衣为例,上衣便成为麻布的等价物,上衣在这个“=”式中是被动地处于等价形式的地位。麻布的价值在这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之间进行交换时,才体现为“上衣”,这个表现“=”式实质上是劳动之间的相互表现,也意味着两种不同的物被设想为拥有“同一性质的物”。这是马克思在“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中所呈现的第一次“物”的不同自然形式经过表现“=”式之后,被一种抽象的“同一单位”(价值量)给消融了,作为自然形式物的质料在相互表现中被重新“规定”了,物成为了商品物、价值物。随之,在“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马克思将后面的等价物或者说表现物作了一个无限性的勾勒,即那个处于等价形式上的1件上衣可以替换为“10磅茶叶”、“40磅咖啡”、“2盎司金”等等,后者作为一个无限构成了“=”式,并充当表现的等价物。自然形式的异质性的物都成为了一个等价形式,异质性的物所体现的具体的劳动,现在“只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同样多种的特殊的实现形式或表现形式”⑧。但是,显然这是价值形式的进一步丰富,构成了一个无穷尽的价值表现系列,同时也是多种多样物的自然形式的进一步退隐,当不同的物在交换,同时存在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身的价值,并且每一个新的劳动产品都指向同一等价物时,这个过程便进入到“一般等价形式”。显然,作为相同的价值形式在商品交换中是得到普通认可的,也就是说,作为公共的价值形式是一种社会规定的存在。而第四种价值形式“货币形式”相应于第三种形式并没有质的差别,只是由于人们的社会规定又进一步赋予金这种物品以特殊的形式,并在商品中表现出一种“绝对主权”的地位。 显然,从物的自然形式到拥有同一的价值形式,根本的秘密是物是如何被形式化的。当我们通过上述对价值形式进行“复盘”的时候,并非是真正要讲出货币是如何产生的,而是在讲价值形式的时候,已经预先设定了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机制作为前提。乍一看,仿佛这种交换的社会成为了一个先验的结构,在价值的围城中,我们看到“具体”已经是打上了价值形式规定性的“具体”,这一点恰恰是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一节中,所呈现出来的“表现社会”所凸显的“先验结构”的特征。具体来讲,这种社会又集中体现为如下的特点:一个是价值化了的世界中,使用价值已经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相反;另外一个则是具体的劳动成为了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⑨也就是说,内容成为了形式的表现形式,形式规定内容成了主导法则。马克思在价值形式中,确实呈现出了黑格尔的“逻辑学遗产”:第一,遵守着形式(抽象)的结构与内容(质料)世界的同一性原则,内容的世界总是形式化的,物质的世界总是精神化的,排除了溢出形式的非同一性的质料。第二,形式(抽象)的结构与内容(质料)世界的同步发展、完全平行的原则。以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抽象)来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质料)就按照范畴抽象的霸权运行,资本作为主导范畴建构现代世界,成为了“以太”,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无限地建构起“=”式链条。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讲,谈论资本对现代法政的建构并无不妥。但是,用这种总体性、单一的价值形式化的、资本的视角来理解现代世界的运行机制,必然会遮蔽掉现代生活的多样性。第三,形式成为了质料追求的一个目的,价值在人的生活世界通过“=”式实现其相互表现的潜能,现实生活世界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形式化的终结,但是,这是一种抽象的伪和谐,或者说是资本所追求的和谐,而非人的生活本身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