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9)04-0042-11 李退溪(1501-1571)对王阳明(1472-1529)的批判,是朝鲜阳明学史上的重要事件。以《传习录论辩》为中心,李退溪给初到朝鲜的阳明学当头一击[1]。不少现代学者认为,李退溪对王阳明的批判未尽公允,很多出于误解①。有人甚至提出,跟朱子相比,退溪的哲学立场可能反而更接近阳明。事情真是这样吗?借鉴当代西方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psychology,philosophy of mind)的有关理论,笔者对李退溪的王阳明批判重新做了解读。在心灵哲学的视角下,李退溪与王阳明实构成针锋相对之势,前者为后者所异议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m)进行了辩护。 写于退溪晚年(1566)的《传习录论辩》(以下简称《论辩》)共四条,分别针对徐爱所录《传习录》的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②,内容涉及“亲民”与“新民”之辨、“心即理”说、“知行合一”说。虽然没有来得及对阳明五十岁之后的定论“致良知说”展开批判,但退溪所论,已抓住阳明之学的一些关节,尤其是篇幅最长的第四条论辩,说理之详,批驳之严,不可小觑。 鉴于现有论著对论辩已做过逐条逐段分疏,本文采用另一种解读策略:跳出逐条分析的模式,直接拈出阳明的一个观点,通篇考察退溪对它的回应。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退溪论辩的一种重构。笔者认为,唯有通过这种重构,才有可能超越以往研究,不再受制于“心即理”“知行合一”等理学固有话语,去开发古典文本当中新的理论蕴涵。 《论辩》第三条摘阳明语云:“若只些仪节求得是当,便谓至善,即如今扮戏子,扮得许多温请奉养的仪节是当,亦可谓之至善矣。”[2]对照《传习录》原文可知,退溪的摘抄堪称完整,仅减两字。原文如下: 若只是那些仪节求得是当,便谓至善,即如今扮戏子,扮得许多温清奉养的仪节是当,亦可谓之至善矣。[3] 对阳明这段话,退溪在本条所作的回应非常简略,几乎一笔带过。 辩曰:不本诸心而但外讲仪节者,诚无异于扮戏子③。独不闻民彝物则莫非天衷真至之理乎?亦不闻朱子所谓“主敬以立其本、穷理以致其知”乎?[2](417) 可以看到,退溪一上来就对阳明的“扮戏子”说做了肯定。后面连用两个反问句式,则显示:阳明的“扮戏子”说在他看来卑之无甚高论,他甚至怀疑阳明是否知道《诗·大雅·烝民》的“民彝物则”之说以及朱子的“主敬穷理”之说,因为这两个说法都寓示了:外在仪节必须建基于内心真诚之上。尽管语气中间对阳明也许不够恭敬,但总体看来,退溪的这条辩说对阳明的“扮戏子”说并没有从义理上提出异议。按照以往逐条分析的研究方法,可能很自然地就以为,这便是退溪对于阳明这个说法所有的表态。其实不然,如果不拘泥于所谓第三条是驳斥“心即理说”而第四条是驳斥“知行合一说”的观念[4],不难发现,《论辩》第四条当中如下一段话对“扮戏子”之说正好构成一种反驳。 且圣贤之学本诸心而贯事物,故好善则不但心好之,必遂其善于行事。如好好色,而求必得之也,恶恶则不但心恶之,必去其恶于行事。如恶恶臭,而务决去之也。阳明之见,专在本心,怕有一毫外涉于事物,故只就本心上认知行为一,而衮合说去。若如其说,专事本心而不涉事物,则心苟好好色,虽不娶废伦,亦可谓好好色乎?心苟恶恶臭,虽不洁蒙身,亦可谓恶恶臭乎?[2](418) 笔者的这种解读,乍听起来,也许让人难以接受。以下,笔者将通过具体分析做出说明。 阳明的“扮戏子”说是以一个假想例子对他所概括的对手论点进行批驳,这种方式很像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家经常采用的思想实验(thought experiments)。对手论点被他概括为:只要温清奉养的仪节求得是当(只是那些仪节求得是当),便谓至善。必须说,这个刻画已偏离对手原意,在后者那里,“仪节求得是当”只是至善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阳明所说的这种充分条件④。阳明之所以把对手论点理解为充分条件命题,可能跟他自己对“至善”的理解方式有关,它是采取了充分条件句形式,所谓“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实际上,如果“仪节求得是当”只是至善的一个必要条件,它与“要此心纯乎天理之极”的内向工夫之间并无非此即彼的冲突。当然,出于突出在心上做功夫的内向进路的考虑,阳明对所有非内向工夫的倡导都会保持一种警惕。在这样的心态之下,他难以客观地看待对手的观点。无论如何,阳明认为他现在面对的是一种只追求“仪节是当”的外向工夫进路的竞争。 在说服对手时,阳明没有简单地重申自己关于“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的说法,而是巧妙地设了一个“扮戏子”的比方,意使听者能从这个例子的明显荒谬之处反省自家观点之非。事实上,阳明的这种劝说策略成功了,至少,一旁听讲同时也是记录人的徐爱就表示自己从这番谈话中得到省悟⑤。 要评估阳明“扮戏子”论证的理论效力,就不能不考察“仪节是当”和“扮戏子”两个意象的具体所指。 首先来看“仪节是当”。所谓“仪节”,是“温清之节、奉养之宜”的省称。其中,“温清”(有时亦作“温清定省”),典出《礼记·曲礼》:“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5] 事亲行孝,要考虑“如何而为温清之节”“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这个说法出自二程,朱子在《大学或问》中曾加以引用,“(程子)又曰:‘如欲为孝,则当知所以为孝之道,如何而为奉养之宜,如何而为温清之节,莫不穷究然后能之,非独守夫孝之一字而可得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