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画意识与动画形上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学勤,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相对于其他艺术,长期处在人文艺术话语体系边缘的动画艺术理论研究,至今仍处于摇篮期。现今国际最为权威的动画史和动画理论著作,对动画意识及其起源的问题均不重视,导致现代动画前史中的一些例证沦为对奇闻异事的叙述,影响到了动画艺术理论学术品格的提高。对此,结合国际艺术考古学研究的一些新证据,对动画意识起源及其深刻的人类学内涵加以剖析,构成了充分阐明动画本体论、进而深入发掘动画艺术的超越性价值的起点。从表征动画意识的古老证据出发,以此来观照动画艺术,动画艺术成为整体性地探讨人类艺术起源的重要艺术类型。对运动幻象的创造意识,既决定了动画艺术区分于其他艺术类型的本体,也使其从起源处就具有了远比其他艺术类型更加强烈的生命形上学意义。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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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涉及对某类艺术或某些艺术品的价值认定,从来都存在着“大写的艺术”。把诗人赶出理想国的柏拉图坚信这点,将达达主义等现代艺术蔑为“堕落艺术”并加以“示丑”的戈培尔(Paul Joseph Gaebbels)同样坚信这点。尽管贡布里希在《艺术的故事》开篇即称“根本没有大写的艺术”,然而德国的艺术史学者胡伯特·洛赫尔(Hubert Locher)却说,该书的每一个字都证明贡布里希深信“大写的艺术”之存在。正如洛赫尔所言,在贡布里希这部著作中,得到讨论的全是最为经典的作品,也就是“艺术买卖中所谓‘最重要的’(大写的)艺术品”①。他认为,“大写的艺术”的威力“不单存在于过去,而是明显一直存在至今”②。无疑,无论这种往往与权力紧密缠绕在一起的艺术观念是否成为“叫人害怕的怪物”③,它都注定无法被轻易地搁置,因为“大写的艺术”与艺术的经典性问题紧密相关,与关于艺术品或艺术家的价值紧密相关,更与作为审美现代性精神之内核的艺术形上学紧密相关。作为关于人类艺术活动整体的超越性价值论,艺术形上学正是现代以来彰显“大写的艺术”存在的最强光晕,尽管这种光晕已被今天的人文知识分子谦卑地藏在心中。然而,任何一门艺术类型、任何一位艺术家或任何一件艺术品,想要得到“大写的艺术”之保佑,就必须援引或建立起它自身的形上学。

      遗憾的是,无论是构建一种超越性价值论还是对之表示拒斥,我们都几乎无法在动画艺术的相关研究中看到。整体而言,动画艺术仍处于人文主义话语以及艺术学门类的边缘位置。从19世纪末起发展至今,现代动画只有短短的一百多年,似乎无法与美术、音乐、诗歌等具有漫长历史的艺术类型相比,这些艺术类型具备十分充裕的时间去产生自身的形上之思;同时,它又十分不幸被一个几乎与之同时诞生、在谱系上纠缠不清的现代艺术类型——电影的强势话语所遮蔽,在理论研究方面往往成为电影学研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分支。与这种知识生产场域中的弱势地位相应的是,在一般社会公众的心中,动画仍属于儿童的专属领域。对此,世界动画史研究专家、国际动画研究协会(SAS)创始人吉安纳伯托·本塔齐(Giannalberto Bendazzi)曾十分沮丧地谈到,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动画已成为在新的数字时代被灌注了丰富创意的最重要媒介,然而动画作为一种艺术的性质仍被公众怀疑,“经常参与动画影展和映演的人们,完全不会质疑动画是否为艺术,可惜这也只是非常少数的群众”④。

      这种边缘性质使得动画研究至今仍处在起步阶段。关于这点,本塔齐在其刚刚出版的《动画:世界史》(Animation:A World History)一书中称:“从整体上看,动画研究仍处于摇篮期。许多简单而又纯粹的动画史事实仍有待发掘;与之同样重要的是推尊优品的需求——无论在商业动画还是独立动画领域,有太多优秀的动画作品和动画人处在因被遗忘而从当下视野中彻底消失的危险之中。”⑤诚然,正如本塔齐所言,对史料的发掘、保护和确认经典品格的动画批评,是仍处于摇篮期的动画研究的两个紧迫任务。然而,如果缺乏形上学视角的话,那么无论是动画史还是动画批评皆存在根本性的缺陷,更遑论将动画这种艺术类型的价值提升到“大写的艺术”的地位。任何艺术评论都直接与艺术价值论相关,而认定某部作品、某个艺术家的经典地位则又常常与艺术的超越性价值论相关——艺术形上学总是试图提供终极性的价值尺度。动画史研究也是如此。当今绝大多数的动画史更像是作品和技术编年史的资料汇编,远未达到艺术观念史的深度,这使得动画艺术根本无法进入艺术及人文话语体系的中心地带。一旦进入观念史或思想史的领域,那么动画艺术在人类整体活动以及现代性阶段的意义和价值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就必须得到严肃的追问。

      如果要追问,那么首先要追问起点。对于形上学而言,起源问题与本质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因为形上之思要求到起源处去寻找事物永恒的本质。从历史的角度看,今天的动画艺术是建立在先后发生的两个要素基础上的:其一,对动作或运动的分解及其分解运动的逐帧图像创作;其二,依赖某种方式、技术或装置连续放送这些图像,以此产生运动的幻象。简言之,分解运动是动画的第一要素,放送技术是动画的第二要素。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动画艺术”,那么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然而,现行绝大多数的动画艺术史,包括本塔齐的《动画:世界史》以及史蒂芬·卡瓦利耶(Stephen Cavalier)的《世界动画史》(The World History of Animation)这两部最为厚重同时也相当权威的著作,讨论动画艺术的起源问题时,重点都落在第二要素即放送的现代手段上,相较而言,对第一要素远不重视。此外,诸如莫琳·弗尼斯(Maureen Furniss)的《运动中的艺术:动画美学》(Art in Motion:Animation Aesthetics)以及保罗·威尔斯(Paul Wells)的《理解动画》(Understanding Animation)等严肃的动画理论著作,也没有展现出对第一要素及其前现代证据本应具有的学术关注。诚然,动画艺术的确是一种建立在与电影共享放映手段的现代艺术(媒介)类型,只有放送手段成熟之后,现代动画——也就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影视动画才最终诞生。于是,大多数的动画史叙述者,往往将现代电影技术诞生之前的、与第一要素相关的更加古老的历史视为无关痛痒的传说,常常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将其排除在严肃的学术讨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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