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462(2019)06-0001-06 2018年11月2月—4日,中国自然资源学会2018年学术年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来自国内外资源科学领域的1200多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自然资源治理改革与科技创新的前沿热点和关键科学问题。学术年会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主办,中南大学、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省自然资源学会承办。此次学术年会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自然资源学会举办的首次学术年会。会议立足资源科学综合性、应用性强的特征,秉承我国资源科学发展的优良传统,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为学科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不断提升学科的应用性和不断提高支撑国家在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方面的水平作为学科发展的最大动力[1-2]。会议邀请了钟掘、赵春江、周成虎等9位院士专家做大会主旨报告,并设置了17个分会场以及5个分论坛进行学术研讨,为新时期我国自然资源治理领域的改革发展与科技创新出谋划策。 此次学术年会一方面继续关注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形成演化、开发利用保护等传统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背景下的资源治理问题,特别是针对影响国家发展大局、涉及自然资源部新职能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研讨。其中第十三分会场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工程专业委员会、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承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所长魏晓研究员担任分会场主席。分会场以“加强资源工程学科创新,推动乡村振兴与美丽湖南建设”为主题,采用邀请制和申请制相结合、兼顾湖南省内外的方式,重点关注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空间规划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等自然资源部的重要职能,以及乡村振兴与旅游等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支撑方向。来自国内外的13位学者围绕上述主题进行了学术交流。通过梳理分会场报告学者的研究动态,管中窥豹,可以透视未来我国自然资源治理和资源科学发展的若干学术热点与科技创新前沿问题。 1 自然资源治理若干研究热点问题 1.1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2018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成为新组建自然资源部的一项重要职责[3]。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4],也是自然资源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本会场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王克林、江西财经大学生态经济研究院张利国、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匡文慧、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张嘉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杨斌等分别从石漠化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土地整治、温室气体减排等角度分享了研究成果。 其中王克林研究员在《国际视野的喀斯特水土过程与生态系统服务》的报告中指出,我国西南地区是世界上碳酸盐岩出露面积最大、发育最强、人地矛盾最尖锐的区域。目前国家开展了两期西南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包括云南、贵州、广西等8省(区、市)451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45万{英国首相约翰逊病情恶化进ICU 特朗普:情况很严重}。但是在实施上述生态修复项目的过程中,存在生态治理工程超前、系统研究示范滞后,缺乏科学途径与技术支撑等问题,迫切需要开展区域尺度喀斯特生态过程研究。针对上述问题,王克林研究团队基于“景观变化—水土过程—区域生态服务”的研究新范式,开展了人类活动和环境变化驱动下景观时空变化机制、景观格局—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机制及尺度效应等研究。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区域的适宜性分级与结构优化、进行适应性生态空间设计规划;并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角度的角度,提出巨大人口压力下喀斯特生态恢复途径与适应性景观生态设计与保护性替代产业模式,实施基于喀斯特生态功能提升的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牧农林耦合的草食畜牧业生产模式。相关研究成果被纳入《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等国家战略规划,发挥了较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5]。 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仍是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除做好传统工作外,还需要更加重视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国土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保育功能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支撑功能。但相对于经济社会等传统管理领域,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是相对陌生的领域,科学性要求较高。在以往相关工作中,由于科学的缺失、决策的失误,导致一些地区出现了国土开发无序、空间失衡等问题,一些修复治理工作不仅未能实现修复受损国土的既定目标,反而对生态系统、地域功能造成新的损伤。未来需要加强综合研究与科技攻关与统筹推进,提高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的科学性[6]。 1.2 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空间规划 统一推进国土空间编制实施工作是自然资源部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推进全国及长江经济带等不同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编制实施空间规划的重要科学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一般指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且维系良好生态系统前提下,一定地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最大人口与经济规模[7]。近些年来资源环境承载力已成为衡量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要判据,和指导国土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8-9],提升区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科学基础与约束条件[10]。虽然国内外相关学者从承载力理论发展、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多角度开展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并在实践中得以应用,但整体上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仍处于分散化、泛化的状态,存在承载力概念界定不一致、承载力内在运行机制不明等理论缺陷[11]。实践中一些空间规划中的承载力评价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符,不少空间规划部署的重点开发区往往是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低值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理论缺陷和实际应用不足引起了各界对承载力科学性的质疑,甚至有人提出承载力是伪科学。未来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需要加强研究,明确回答空间规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概念内容、理论体系、技术方法以及如何应用等问题,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对于上述问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郝庆、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李红等开展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