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9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9)04-0005-12 近年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发展,未成年人网民人数持续增长,全球网民中未成年人占据1/3,每日新增逾17.5万名儿童网民,平均每半秒钟就会新增一名使用网络通信设备的儿童[1]。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全年新增手机网民6433万。我国未成年网民(6~19岁)①人数占网民总体的21.6%,总数达到1.79亿[2];而全国未成年人(19岁以下)占总人口数的24.1%②,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3]。超过56%的儿童在5岁前已经“触网”。互联网高度融入未成年人的成长全过程,伴随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的各个环节,成为未成年人认知世界的重要渠道和形成价值观的知识来源。 新兴媒体、社交媒体的高度普及,使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与社会化进程的影响持续强化,而互联网的内容管理和运行规制滞后,让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规制成为一个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尤其是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充分、合理地使用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网络信息侵害,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这些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互联网运用提出了重大挑战。2019年2月5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称,全球70.6%的15~24岁年轻网民正面临着网络暴力、欺凌和骚扰的威胁,并呼吁采取协调行动,解决和预防网络上针对儿童与青年的暴力行为[4]。而互联网塑造着未成年人的生活,开阔了他们的思维和视野,让他们拥抱更多的机遇;但同时,不完善的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管理规制也给他们的安全、隐私、身心健康等带来诸多风险,将本就处于弱势的未成年人置身于互联网世界日益增多的误导和伤害风险之中。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互联网运用规制体系,为未成年人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成长环境空间,成为亟待探究和破解的世界议题。 一、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保护规制的基本现状 互联网在中国已经经历了25年的发展,其发展演进和带来的变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而自2000年以后,网络运用对象从单一群体向多元群体扩展,未成年人逐渐成为互联网运用的重要群体,由之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也成为社会关注和媒体报道的焦点议题。 (一)未成年人在互联网运用中面临的诸种风险 欧盟组织实施的“欧盟孩子上网”(The EU kids Online)项目研究报告提出,未成年人的用网风险可分为三个维度——内容、接触和行为,这种风险源头取向可以归为暴力、性、价值观和商业等四个维度,通过两类维度的交叉,可以得到12种类型的网络风险。参考这一框架,可以从网络违法侵害、不良信息影响、个人隐私泄露、网络沉迷成瘾四个方面综合考察未成年人面临的网络风险。 1.网络违法侵害 未成年人受到互联网违法信息侵害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剧,类似“暗网”这样的数字网络和加密数字货币则为最恶劣的剥削和虐待形式提供了条件,包括拐卖儿童和“定制化”的网络性侵儿童行为,网络上的恶意攻击(如威胁、辱骂、勒索等)现象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危害正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而演变成全球性的社会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显示,法国6岁至18岁的年轻人中,12.5%的人曾有过在网上遭遇攻击的经历。法国教育部一项调查显示,有18%的初中生曾收到来自互联网、手机短信的侮辱性信息,这一数字在两年内增长了5%。这份调查指出,遭遇过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更容易产生轻生的念头,自杀的倾向比其他人高出3.17倍[5]。此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研究报告显示,有八成18岁受访者认为未成年人面临网络性侵风险,据该组织估计,全球涉嫌传播儿童色情图片、视频的网站高达1.67万个,这些网站上传了数百万张儿童色情图片,图片中的儿童年龄低于10周岁的占73%③。我国未成年人在上网过程中接受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其中,暴力辱骂以“网络嘲笑和讽刺”及“辱骂或者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居多,分别为74.71%和77.01%;其次为“恶意图片或者动态图”(53.87%)和“语言或者文字上的恐吓”(45.49%)。未成年人遭遇暴力辱骂信息的最主要场景是社交软件、网络社区、微博和直播平台[6]。 2.不良信息影响 不良信息包括性、色情和暴力等非适龄的图文影像,宣扬自残、自杀、厌食等不健康行为或危险行为内容,以及某些含有种族主义、歧视或仇恨言论的内容等。互联网使这些内容更加容易地暴露在未成年人面前,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影响。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未成年人接触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途径主要是网站的自动推送,其中浏览网页时自动跳出的占71.4%,通过垃圾短信提供网址链接的占19.3%,朋友(同学)通过手机发送的占14.2%,通过搜索引擎主动搜索色情网站的仅占5.9%。这些不良信息的表现形式有:图片占57.7%,视频占36.8%,游戏占27.1%。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产生了诸多影响。其一,网络不良信息中所包含的刺激、兴奋内容会激发未成年人的好奇心理和尝试心理,耗费未成年人的大量时间、精力,从而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其二,网络不良信息所传播的扭曲价值观念,影响未成年人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其三,网络不良信息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不良信息所传播的猎奇和暴力内容会引发未成年人的模仿,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判断,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调查显示,41.1%的未成年犯认为自己犯罪是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其中,受网络暴力恐怖信息影响的占65.5%,受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影响的占56.4%,受网络虚假信息影响的占24.9%,受价值观扭曲信息影响的占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