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谈到英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有几个概念是必须先弄清楚的。关于政党,在西方大多将其功能归结为:组织群众选举,统一和调动公民群众,聚合各种社会阶层为本党谋利;为国家政治机构补充公职领袖,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最重要的是组织“自由民主的政府”[①a]。他们虽然也承认政党的阶级属性,但更强调政党的选举、执政、立法和监督等职能。他们还认为,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是政党产生和发展的两个基本条件。笔者认为,这是考察英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出发点。 关于政党政治则是指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政党构成了国家政权的核心,政党的活动和政党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所反映的社会集团和阶级利益是构成国家政治的基础。政党统治是对君主政治和贵族政治而言的,君主政治和贵族政治是依靠血缘纽带和君臣依附关系控制国家政权,政党政治则淡化了这种血缘纽带和君臣关系,以利益和思想的趋同性为基础的政治集团控制着国家的权力机构。严格地说,政党政治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所谓政党制度是指在现代国家中,政党有组织地参加国家管理的制度,它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党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体系。从社会学角度说,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非预向性的历史过程。然而,作为一种运作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有着相对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及个人在政治斗争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人际关系体系。在政党制度这个相对恒定的架构中,政党和政党政治则具有更大的可变性。政党、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产生的时序一般为:先有政党和政党政治,两者的发展是同步的,不可分割的,尔后才是政党制度的确立。 在英国,王权的衰落过程缓慢而隐晦。民众选举权的扩大集中体现在1832年和1867年的两次议会改革中,有着一条清晰的历史线索可寻,而政党政治的发展却是个时明时暗、时断时续且难以把握的历史过程。尽管如此,笔者认为,英国政党政治发展的最重要阶段是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上半叶,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到第一次议会改革时,英国的两大政党、政党政治和两党制度都已经形成了。此后,经过1832至1867年间的发展和巩固,两党制度便成为一种不可更改的权力交替制度,迄今一直为英国各阶级与政治势力参与国家政治所遵循。 据史书记载,1783年英王乔治三世尚能按个人意愿,顺利地解散了他所憎恶的福克斯—诺斯联合内阁,任命没有获得议会多数的小威廉·皮特为首相[①b]。但在85年后,保守党领袖迪斯累里在1868年大选中被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顿击败,未等召开议会即挂冠而去,结果,维多利亚女皇(1837—1901)被迫接受了她所厌恶的格拉斯顿为首相[②b]。从小威廉·皮特受君命上台到迪斯累里因竞选失败而下台,从小皮特回避重用党人之嫌而自诩为“国王的首相”到迪斯累里和格拉斯顿必须冠以政党领袖的头衔才能参加首相的角逐,说明经过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上半叶的演变,英国的土地贵族和中产阶级已经以两党制的形式构建起新的国家权力结构。而在此以前,尽管已出现了辉格党和托利党或“宫廷党”和“乡村党”等政治组织,但从政治学的观点看,这些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 “辉格党”和“托利党”的称谓,最早是在1679年英格兰下院讨论《排斥法案》时正式出现的。当时,围绕着信奉天主教的约克公爵是否有王位继承权的问题,形成了以萨夫茨伯里勋爵为首的一派,该派坚决主张取消约克公爵的王位继承权,而以丹比伯爵为首的另一派则持反对意见。“辉格党”和“托利党”这两个词即是双方在攻讦对方时使用的贬称。“辉格”原意是“苏格兰盗马贼”,“托利”则指“爱尔兰歹徒”。1680年后,这两个称谓经常在英格兰议会的辩论中使用。当然,若按严格的政党定义,此时的“辉格党”和“托利党”还只是议会中持不同政见的派别组织。两派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该不该限制王权,以及如何处理天主教在世俗生活中的地位问题上。但是,从两派在对待国家重大政治问题上所持的立场,以及活动范围和组织规模看,已显露出现代政党的诸多特征。以当时两派中组织水平较高的“辉格党”为例:一是它已有了一个若隐若现的共同政治观点,即要求废除天主教徒的王位继承权和限制王权;二是有了一个活动中心,即伦敦“绿带俱乐部”;三是有了一位在“党”的内部穿针引线的联系人——萨夫茨伯里勋爵;四是有了一个与己对立的政治派别——“托利党”。由此可见,这个时期较之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国现代政党兴起过程中的几大因素——“党魁”、“党总部”、“反对党”、“党的政治目标”,都已可见其雏形了。 英国自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以后,议会的权力在缓慢地上升,这为从政治派别到政党的过渡提供了先决条件。然而,在威廉三世(1689—1702)与安妮女王(1702—1714)时代,君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仍居于支配地位,使得辉格党和托利党这两个政治派别都没有较大的发展。辉格党和托利党只是围绕着诸如宗教宽容政策和1702—1710年对法战争政策等问题展开争论,在议会中继续发展各自的阵容。众所周知,“光荣革命”是辉格党和托利党这两个派别捐弃前嫌、联合发动的。威廉三世上台伊始也尽力维持这个以君主为核心的两派联合政府。然而不久,在对待1689—1697年的“奥格斯堡战争”和1702—1713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态度上,辉格党和托利党发生了分歧。战争使参与军火生产和金融业的辉格党议员得利,而多为土地贵族的托利党议员则要承担军费,交纳多种捐税。托利党因而不愿支持耗费巨大的对外战争,主战的威廉三世只好于1694年改变态度,任用辉格党“简图”小集团组成“一党”政府。安妮女王在位前期受重用的大臣多为党派观念淡薄者,此后英国军队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的胜利也使两派之间消除了一些芥蒂。1710年,由于战争的旷日持久,终使安妮女王和托利党都无法忍受,安妮女王不得不授权厌战的托利党内阁,签订了结束这场战争的《乌特勒支和约》。此例说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党派斗争既不阵线分明,也不具有连续性,托利党和辉格党经常交叉联合,所以有些历史学家便将得以进入君主政府的党派联合体称为“宫廷党”,而把未能进入政府的另一方称为“乡村党”。宫廷党和乡村党的成分十分复杂,不能简单地将其与辉格党和托利党划等号。在这个时期,政治派别或集团往往是议会中一些通过宫廷的笼络、收买、家族邻里、师生关系而连结起来的宗派团体,虽然这些团体已有了朦胧的政党意识,但仍然较容易地为国王操纵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