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国史研究会第六届学术研讨会”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祥森,1965年生,《史学月刊》社编辑; 刘波,1964年生,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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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1月6日至8日,中国英国史研究会和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联合在河南省开封市举办了“中国英国史研究会第六届会员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特邀代表近40人。会议收到论文23篇,内容涉及英国政治制度演变、殖民主义、英国衰落、英国对外关系、英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控制问题诸领域。许多论文和发言代表了当前中国大陆英国史研究的最新水平。

      一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中国大陆学术界对英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代部分,现代尤其是中世纪部分相对薄弱。这次大会收到的关于英国政治制度史的论文共有3篇,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出近年来上述研究布局已发生明显变化:3篇论文中,中世纪部分2篇,现代部分1篇。

      关于中世纪英国的政治制度,过去一般认为它是一种等级君主制,有时干脆笼统地称之为封建君主制,至于其发展变化历程,几乎没有人去深究。1995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程汉大教授积十数年心血而撰著的《英国政治制度史》一书,该书“上篇”依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社会形态划分理论,首次系统地集中探讨了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在这次研讨会上,程汉大教授在大会学术发言中重申了他在《英国政治制度史》一书中的基本观点,指出:从英吉利国家产生到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建立期间,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大致经历了贵族君主制(11世纪诺曼征服之前)、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和有限专制君主制〔都铎王朝(1485—1603年)时期〕四个发展时期。关于第四个时期,山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张跃发副教授的《都铎王朝有限的君主专制与转型时期的社会》一文,也认为都铎王朝时期英国政治体制是一种“有限的专制君主制”,可谓与程汉大教授的观点不谋而合。程汉大教授的四段式分期法,基本上理清了中世纪英国政治制度演变的历史轨迹。

      程汉大教授向大会提交的《论11—12世纪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一文,则对上述四段式中第二个时期英国在四分五裂的欧洲各国中独树一帜的封建集权君主制产生的原因、建立与发展过程以及它对英国未来历史发展的深远影响作了深入探讨和集中阐释。作者指出,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是英国独特的封建制度。这种独特性在于:第一,英国不像法国等大陆国家那样,“国王的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而是“国王的附庸的附庸仍是国王的附庸”,由此使国王成为名符其实的最高统治者,并进而真正实现了土地和政治权力占有上的金字塔式封建等级结构;第二,在英国,国王保持了全国最大土地所有者的地位,从而为集权君主制的建立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建立的政治基础,是盎格鲁—萨克逊时代遗留下来的以分郡制为主干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而诺曼征服后英国国内外尖锐激烈的政治矛盾和斗争形势,则是促使统治者强化王权、建立集权君主制的直接动因。当然,威廉一世(1066—1087年在位)个人的素质和特性与封建集权君主制的建立也有着直接和密切的关系。和任何事物都经历三段式发展历程一样,作者认为,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也经历了一个从奠定到巩固再到发展的过程。关于英国封建集权君主制的建立对其未来的历史发展进程所产生的深刻影响,作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巩固了英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保证了国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以及中央政府对全国的有效统治,促进了全国政治、法律和民族的统一,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二)直接影响了中世纪后期英国封建贵族与国王斗争的形式、内容和结局;(三)源于集权君主制的贵族联合反王权斗争直接促成了英国宪法和议会的产生,从而深刻影响了中世纪后期乃至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向。这种分析,与其在《英国政治制度史》中的分析相比,明显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都出现了议会这一封建机构,但在大陆各国,随着封建制度的结束,封建议会也相继退出了历史舞台,后来出现的议会,并不是在中世纪的基础上直接演变而来的。唯独英国在中世纪诞生的议会在进入近代时仍保留了下来并直接过渡为资产阶级代议制机构。原因何在?程汉大教授在大会学术发言中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中世纪英国的议会虽说也是一个封建性机构,但它具有不同于法国等大陆国家议会的独特性,即具有代议性质。从结构上讲,英国的议会也不是一个严格的等级机构,其下院代表的是全体民情,而不是某个特定的封建等级。他认为,中世纪英国议会只是以两院为形式的贵族与平民两个等级的松散的结构。造成直接过渡的内因,正是中世纪英国议会这种独具的代议性及其结构的特殊性。

      英国政治结构的一个最大特点,同时也是英国人通常引为自豪的,是它至今没有形成一部成文的宪法。“所谓英国宪法,是由许多历史文件如1215年的大宪章、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以及各种改革法案、各项法令、司法成例、无数不成文的惯例构成,永未固定。”[1]虽然如此,其中却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在大会学术发言中,程汉大教授指出,英国的宪法尽管载体繁多,但它实际上是由最基本的原则组成的,其中核心的一条是“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源远流长,而且早在15世纪以前就已经确立起来了。

      工党的崛起是现代英国政党政治发展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吸引了各国学者的研究兴趣。我国在80年代也有学者对此问题作过初步探讨,近年来这一问题再次激起国内有关学者的研究热情。据了解,有的博士研究生已经在做这一课题的博士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后高岱提交的《论一战与英国工党的崛起》一文,同样对此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兴趣。高岱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从根本上改变了工党长期以来一直作为“自由党的尾巴”而存在的状况。在大战期间,工党不仅摆脱了对自由党的依附地位,还以此为起点迅速发展壮大,直至取代自由党,成为现代英国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这种变化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高岱指出,工党在战时脱离自由党的控制而独立发展,是有一个思想认识过程的,特别是与战争进程的发展和工人阶级自主意识的增强以及工党领导人因此而逐渐改变自己的立场等因素密切相关。但文章未能再向前进一步,去深入探讨这几种因素是如何结合在一起共同促成工党势力发展壮大的。尤为重要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于工党的崛起来说,到底是属于一种偶然性因素(时间上的偶合),还是属于一种必然性因素?或者说一战在多大程度上促成了工党的崛起?恐怕尚需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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