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清末内蒙古地区放垦问题的研究,历来是清末新政中一个令人关注的话题,且已发表有不少研究成果,其中对哲里木盟达尔罕王旗历次放垦过程亦有涉及①。然而,现有研究多流于一般性叙述,缺乏具体案件的精细化研究,某种程度上也遮蔽了边疆地区新政实施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特别是对东三省总督锡良在其中的相关活动与作用的探讨极少。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或与相关史料尚未充分发掘有关。本文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锡良档案史料,从中央与边疆地区关系的视角,梳理达尔罕王旗站荒放垦事件的具体过程及锡良处理该案的思路;并将该案置于清末新政大背景之下,试图展示内蒙古地区放垦面临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与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上层的博弈,以及锡良等边臣疆吏在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边疆危机之时的艰难抉择,以期丰富和提升对新政时期内蒙古地区放垦问题的认识。 一 达尔罕王旗与站荒案缘起 清末新政时期,清廷一改延续多年的“禁垦”政策,在内蒙古地区实行全面放垦,“移民实边”。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月,清政府在归化城设立了“督办蒙旗垦务总局”。六月,黑龙江将军也奉旨成立了“总理黑龙江扎赉特等部蒙古蒙务总局”,主持扎赉特、杜尔伯特和郭尔罗斯后旗的垦荒事务。八月,在包头设立了办理乌伊两盟垦务局,在伊盟各旗设立了垦务分局。盛京将军在科尔沁右翼地区设立行局,制定章程,放垦蒙地。清末的蒙旗放垦,不仅是内蒙古游牧地区生产方式的一个转折,引发了内蒙古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巨大变化,而且对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央政府关系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处于内蒙东部的达尔罕王旗,堪称是一个典型案例。 达尔罕王旗即科尔沁左翼中旗,位于内蒙古东部哲里木盟(今通辽市)。皇太极于1634年开始在归顺的蒙古部落实行蒙旗制度,1636年(崇德元年)建立科尔沁左翼中旗,莽古斯长孙乌克善(斋桑之子)为第一任札萨克,封和硕卓里克图亲王。1652年(顺治九年),乌克善因罪革职,由斋桑四子、多罗巴图鲁郡王满珠习礼接掌札萨克之职。满珠习礼因军功卓著,获赐达尔罕号,故该旗又被称为达尔罕王旗。在12代达尔罕亲王中,有7代被委任为哲里木盟副盟长或盟长。清室王公与达尔罕的联姻也颇为频繁,如康熙帝祖母孝庄皇太后即为满珠习礼之姊,有三代达尔罕亲王被选为清室额驸。该旗地域广袤,沃野千里,放垦前分属七家王公,所属蒙民从事游牧,各有界限。就清代管理体制而言,达尔罕王旗属理藩院管辖,并受哲里木盟盟长监督,盛京将军节制。 庚子事变之后,东北的边疆危机日益加剧。为巩固边疆地区统治,改变东北有边无防和内地人多地少“人满为患”的不平衡状态,清政府对蒙地实行了“移民实边”政策,推行全面放垦。锡良就任东三省总督之后,辟驿站、架设电报线,积极施行各项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政,放荒招垦更被视为推动满蒙地区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战略性举措,全力推动(图一)。 清朝中央政府全面放垦政策实施之前,达尔罕王旗内已有部分王公明禁暗弛,即明知“擅放荒地有干禁令,然有时逋负逼迫,罔顾利害,私行抵押,以致债讼纠缠,民蒙交困……如后郭尔罗斯公旗、札萨克图王旗及达尔罕王旗皆是类也”②。因为许多蒙旗王公大多常年在京居住,开销巨大,经济上入不敷出,负债累累,而其抵债之方不外“曰招垦,曰押荒”。出放荒地既能够获得荒价银,又能够征收地租银,为他们带来巨大经济利益,成为他们解决经济困难最简便易行的获利途径。 内蒙东部洮源、辽阳一带,系经前任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巡抚唐绍仪两次奏请勘放,奉朱批:“著该督抚妥筹勘放。”锡良出任东三省总督后,又于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上陈“筹设洮南府驿站道路、开放达尔罕王旗荒地”一折,提出“辽源州通入洮南府道路,自从札萨克图王旗、镇国公旗放荒以来,均由该旗荒地经过。计自卧虎屯起至边昭止,约二百余里,人烟寥落,盗贼横行,往往酿成巨案,行旅视为畏途,蒙旗亦多不便。”因此奏请开辟驿道,设置驿站,同时“将该王旗沿路两旁各划十里,出荒招垦”③。由于此项放荒招垦是为辟驿站道路而起,故又被称为“站荒”。
图一 锡良 虽然此前达尔罕王旗曾有“采哈新甸”等处放荒的历史,但从站荒案提出伊始,即遭到达尔罕王旗以“于閤旗蒙民游牧生计大有妨碍”为理由的强烈抵制。对于锡良的奏折,经理藩部复奏请旨,宣统元年正月二十日朝廷回复:“由东三省总督派员会同该旗员,先将所拟开辟之路详细履勘,妥筹办法,并按该王所报各情,切实查明究与蒙旗有无窒碍,绘图贴说,奏明办理。”④事实上,理藩部在复奏请旨之前,已就锡良的奏折征询了达尔罕王旗札萨克那木济勒色楞的意见,当时正在北京的达尔罕王当时就以“有碍生计”为由表示了拒绝。宣统元年闰二月间理藩部叠次札饬达尔罕旗:“所有由奉天、辽源州北界起,至开通县止,绵亘二三百里,均系达尔汗王旗荒地,人烟寥落,无站无兵,盗贼横行,若不及早开荒设站,行旅视为畏途,蒙旗亦多不便。该王两次在部呈请,均以开荒设站于庙宇、陵寝坟墓及蒙村各户生计有碍为词。证之地图,该王又未能逐一指明,势难悬断。相应请旨,饬由东三省总督派员会同该旗,先将所拟开辟之路,详细履勘,妥筹办理。并按照该王所报各情,切实查明,究与蒙旗有无窒碍,绘图贴说,奏明办理。”⑤或许正是考虑到了蒙古王公的态度与利益,因此朝廷回复的也比较含糊:先妥筹办法,查明确实有无窒碍再奏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