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创新的若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柏生,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邱柏生,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内容提要:

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创新,涉及理论创新的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善于进行哲学思考以及努力开展基础性科研活动等三方面因素的合力作用。首先,在理论创新的评价指标体系方面,既是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估相结合的过程,也是本体性评价和价值性评价相结合的过程。其次,善于运用哲学思维,主要在于坚持“反思”、“对象化”和“结构化”的方法论要求。再次,理论创新的机会一定与勤奋科研相关联,总是为有所准备的人们所预备。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学和本质属性、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关系、结构、功能、运作质量、运作效益等方面开展有规划的研究。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9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92X(2019)08-0011-08

       回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3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件既令人振奋又让人忐忑的事。令人振奋的方面是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而令人忐忑的方面是学科发展特别是知识(或理论)创新状况似乎一直徘徊不前,不少研究态势已经基本固化,理论结构没有多大变化,仅仅在内容上作少许的增补,对一些新问题和新的社会精神现象缺乏研究,或者即便有相关研究也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和现实针对性。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一些基本理论甚至基础理论的研究,则由于其难度太大而变得少人问津。

       在这种情势下,人们不得不关心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研究的不断创新问题,思考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如何突破原先格局和定势;同时,也会思考究竟有哪些因素延滞了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创新等问题。在这里,固然有实践探索不够的制约,因为不成熟的理论总是与不成熟的实践相呼应;同时,还可能存在着研究方法适用与否的问题。不难发现,现今人们的哲学思维越来越淡薄,对问题的理论追问越来越少,对社会现象的反思也越来越差,而诉诸直觉、感性的成分越来越浓重,追求物欲和感官享受的需求越来越被开发出来,而思维却变得平白肤浅又毫无特色了。本文在此特别提出运用哲学思维开展学科基础理论研究的问题,希望借此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进展。这里所说的哲学思维,实际上是指一定的方法论要求,主要表现在反思、对象化和结构化,而它们各自又有一些具体要求。同时,哲学思维总要落实在具体的问题解读上,于是引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学、本质属性及关系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关系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构—功能研究等一系列问题,它们构成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基本问题,建构着理论创新的“温床”。

       一、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创新要经得起社会评价

       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学界的同仁越来越关心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论创新问题,大家都普遍认识到我们的理论必须不断创新,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学界这些年来也有不少理论创新的努力,但总感到外界对我们的学术评价与我们的自我感知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差距。其中的问题很明显,即这种理论创新究竟由谁认定,以及怎么认定?仅就认定主体来看,对这种理论创新的评价,主要应该是一个社会确认的过程,而不是一种自诩的活动,即社会公众会依据一定的评价依据或标准,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创新作出本体性和价值性相结合的评价。这里所说的本体性评价,就是对理论本身的内涵和特征作出研判;而所谓的价值性评价,就是考量这种理论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要,这种理论的展开与应用产生着怎样的社会效益?一般来说,本体性评价相对比较容易,它只要确立一些大致可行的评价指标就可进行。而价值性评价则复杂得多,它不仅面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复杂性,更由于时间与空间要素的介入,使得这种评价具有长时段性、不确定性和非终极性。再说理论本身的正确性并不能保证它所指导的实践能立竿见影或每次都能成功,人们不会仅仅由于开局不利就轻率判定某个指导理论的属性,或者由于某种偶然性而产生“歪打正着”效果,由此就可以给某个理论“打保票”。诸如此类的矛盾都可能是人们在这种评价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的难题,即价值性评价离不开实践成效,而实践成效的形成并不是某种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种经过反复实践和累积检验的过程。

       一般来看,人们在对某个理论的创新状况作本体性评价时,通常会考量多方面的参数,如提出新观点、运用新方法、发掘与依据新材料等;或者转换新视角(或调整新思路,建构新的研究框架、分析逻辑等),以产生“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意境。一般认为,一个理论研究成果如果能够同时兼有上述两个方面的新意,就容易被理解为“有创新”。至于同时兼有更多的特征,如既转换新视角,又运用新研究方法,还发现和依据新材料,最后产生新观点,这样的创新更容易引起人们的一致认可。

       当然,仅仅从上述诸方面来确认某个理论的创新状况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在更广阔的意义上理解创新,即在进行创新评价时,需要其他参数的涵义叠加。因为这里所说的广义的创新,既包括创新的内容,又包括创新的程度,还包括创新的形态等诸多分类。比如,有人最早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视角提出了创新的五大表现,即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后来也有人根据创新的内容,归纳成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又有人根据创新的类型,分成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还有人根据创新的意境,分成自觉自为的自主创新、倒逼创新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创新等;还有根据创新的程度,界分为系统性创新和有限度创新;等等。至于如何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视角出发对创新展开评判,可能比上述分类逻辑及内涵界定要来得更复杂,它可能涉及社会的创新氛围、创新条件累积、创新评价导向等诸多要素之间的契合状况。一般来说,任何创新都意味着对某种旧的东西的突破,至少是对原有的东西的质疑。在这种条件下,社会的政治生态就应该具有某种宽容的成分,要容许人们犯探索性错误,要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的创新,是一个值得分门别类展开研究的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兼容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的过程。

       二、运用哲学思维开展理论研究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的路径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的不竭动力在于实践,同时,善于运用哲学思维开展理论研究也是实现理论创新的路径。这里所谓的运用哲学思维,主要指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借助哲学原理和理论,或运用哲学范畴和方法,分析与解决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问题;二是专门研究和商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具有哲学性质和哲学基础的理论问题,这些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属于本原性、根基性、内在性和必然性的问题。当然,由于人们对哲学含义的理解丰富而迥异,哲学思维的内在规定性也就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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