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融合限度的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志坚,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正义论》曾长期被西方左翼学者看作是为福利资本主义的辩护之作。进入21世纪,罗尔斯在两部新著中把福利资本主义斥为不正义,并申明他自己的正义理论吸纳并克服了马克思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批评。西方学界遂出现了一股融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潮流。然而,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政治理论和罗尔斯的契约论政治理论在人的观念、社会观念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批评进路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分歧,这就使得雷曼、亨特和布鲁德尼等人融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尝试很难取得成功。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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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B82

      罗尔斯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提出了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是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平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其中差别原则要求经济的不平等要使最少受惠者的利益最大化。第一个原则较第二个原则具有优先性。(cf.Rawls,1971,p.302)据罗尔斯在哈佛大学的同事普特南(Hilary Putnam)回忆:“《正义论》的发表适值美国公共生活正在就福利国家是对是错的重大话题进行讨论之时”。(Putnam,p.189)福利资本主义允许价格和工资主要由市场调节,但与放任资本主义不同的是,它同时要求保障竞争失败者有一个基本的体面生活。罗尔斯在保证自由权利优先的前提下,同时关注最少受惠者的利益,这与福利资本主义的以上诉求至少从表面上看存在明显呼应。因而,正如马克思将19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看作是在为放任资本主义辩护,西方很多左翼学者也把罗尔斯对自由主义的最新发展看作是在为福利资本主义辩护,并将《正义论》作为资本主义的最新意识形态加以批评。①

      进入21世纪,罗尔斯的两部新著改变了很多人的看法。他在2001年出版的《重述作为公平的正义》中指出:福利资本主义允许拥有更多财富的人控制政治生活,这就摒弃了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尽管它对机会平等还有些许关切,但实现机会平等所需的相应政策却是缺失的;尽管它所提供的福利可能相当可观,但调节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的互惠性原则却没有得到承认。福利资本主义由此就违反了罗尔斯的各项正义原则。(cf.Rawls,2001,pp.137-138)2007年,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史讲义》由其弟子萨缪尔·弗里曼编辑出版,其中第六讲的起始之处就把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经济学和政治社会学方面的成就说成是非凡的、真正英雄般的。讲义接着集中探讨了马克思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并申明罗尔斯自己的正义理论吸纳并成功克服了这些批评意见。(cf.Rawls,2007,pp.319-322)虽然同大多数当代西方学者一样,罗尔斯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不能成功地解释商品价格的形成,但他认为马克思试图用该理论揭示的深层次观点仍有意义;他还尝试站在马克思的立场回应来自分配的边际生产率理论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挑战。(ibid.,p.331,346-349)

      罗尔斯对福利资本主义的明确拒斥,对其正义理论受到马克思影响的承认,以及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同情性理解,使得西方学界开始重新审视马克思和罗尔斯政治思想的关系,出现了一股融合二者的潮流,以此为主题的著作大量涌现。②尤其考虑到当前国内建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尝试也多从罗尔斯所设定的框架和议题出发,对西方学界这一融合倾向的反思对我们就更具借鉴意义。本文拟择取近年来构成这一潮流的三本有代表性的著作加以分析和反驳,突出马克思和罗尔斯政治思想的几个重大分歧,初步勾画出融合二者不应逾越的限度。

      一、西方学界近年来融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三种尝试

      (一)杰弗里·雷曼(Jeffrey Reiman)的《尽可能地自由和正义:马克思式的自由主义理论》

      雷曼在2012年出版的著作《尽可能地自由和正义》中提出了一种马克思式的自由主义(Marxian liberalism)理论。该理论用“马克思式的”修饰自由主义,是因为理论的目标是由自由主义设定的,马克思的理论描述了实现目标的条件,因而马克思式的自由主义是一种自由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cf.Reiman,p.23,26)依照自由主义传统,雷曼把自由看作人的唯一自然权利,但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把自由等同于不受限制的财产权,或把不受限制的财产权看作自由的必要条件,雷曼指出财产与人的自由的关系是暧昧不明的:一方面,正如传统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自由确实以一定的财产权为前提;但另一方面,私有财产权会形成某种结构性强制(structural coercion)。(ibid.,pp.111-112)

      雷曼认为,财产权所带来的结构性强制是由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描述所揭示出来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拥有,工人阶级仅仅拥有自己的劳动力。为了生存,工人阶级不得不将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以换取工资购买生活必需品。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除了补偿资本家所预付的工资外,还要创造出额外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毫无补偿地攫取。在雷曼看来,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之所以能够达成这种雇佣契约,是因为生产资料的私有权利对工人形成了某种结构性强制。

      由于财产权对自由既促进又阻碍的双重作用,所实行的财产权就应该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意,雷曼在此引入罗尔斯的“原初状态”来确定人们会对财产权施加何种限制。他认为人们会选择罗尔斯的差别原则作为财产分配原则:差别原则常常被指责为在利益分配时没有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保持中立;雷曼则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来阐释罗尔斯的差别原则,认为差别原则并没有在经济利益分配上偏向最少受惠者,而是在深层次上要求人们在交换劳动时的互惠性。(ibid.,pp.131-133)罗尔斯认为财产所有的民主(property-owning democracy)和自由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这两种制度都可以实现他的正义原则;(cf.Rawls,2001,p.138)雷曼进一步把财产所有的民主阐释为一种生产资料被人们分散拥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并认为在现阶段人性还需要经济激励才愿意发挥更多才能的情况下,“财产所有的民主”是能够最大程度减小社会压制、最大限度实现人的自由的制度。(cf.Reiman,pp.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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