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37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4-0154-10 在早期两河流域研究中,特别是涉及有关早期两河流域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讨论,“神庙经济(Tempelwirtschaft)”、“神庙国家(Tempelstadt)”或“神庙城邦(Temple City)”论有着意味深长的生命力。①其核心看法认为,在最早的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社会政治制度乃是以神庙为中心的神权政治,神庙占有全部土地,控制全部经济,这种典型的神权政治及其变形对后来两河流域政治经济传统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自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代梅尔(Anton Deimel)及其学生提出以后,因其有一定的证据支持,特别是其表达足够简单直接,“神庙经济”论成为把握早期两河流域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政治制度的方便标签。虽然近百年来学者们有针对性地在不同层次上提出了不少批评,时至今日“神庙经济”论的影响力似乎仍然相当可观。一方面,我国学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已经借助国外学者的研究意识到“神庙经济”论的不合理之处②;另一方面,在方兴未艾的世界古代文明比较研究中,“神庙经济”论却有时仍然被认为是早期两河流域研究最有影响力的成就之一。③为了更好地把握早期两河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我们尝试对“神庙经济”论进行一次批评性梳理,以求有助于进一步的研究。 一、“神庙经济”论与早王朝末期拉格什文献 首先回到这种理论的源头,即代梅尔和他的学生们。根据法肯施坦(Adam Falkenstein)为《新德意志人物志》(Neue Deutsche Biographie)所写的词条,代梅尔1865年出生于德国沃尔佩(Olpe)的一个旅店主家庭,1887年加入耶稣会,1900年正式成为神父。④作为一位楔形文字学者,代梅尔对楔形文字研究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特别是对早期文献(Archaic Texts)的整理,他在这方面的研究直到现在仍然堪称进一步研究的基础⑤,但如果可以借用吉布森的推测之辞的话,在史学认识的意义上以代梅尔为源头的古代两河流域神庙经济或者神庙国家(城市)论,有理由想见其中包含着梵蒂冈神权制度对作者的巨大影响。⑥当然,作为学者的代梅尔并没有简单地将自己的生活经验直接强加到古代两河流域,他的“神庙经济”论至少从方法上建立在他对当时吉尔苏(Girsu)出土的拉格什档案文献和对所谓乌鲁卡基纳改革文献(Reformtexte des Urukagina)的整理和研究的基础上,先以一系列的文章发表,之后结集整理入《乌鲁卡基纳及其之前的苏美尔神庙经济》一书。⑦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对有关的文献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整理并提出了有关的看法,代梅尔本人并没有对“神庙经济”论进行系统的理论阐发。阐发的工作主要由施耐德(Anna Schneider)进行,施耐德主要是一位经济史家,在代梅尔的研究出版之前便根据其手稿进行阐述,将“神庙经济”作为一种理论模型提出来。⑧ 代梅尔在对拉格什档案文献的整理中观察到,在乌鲁卡基纳改革⑨之前卢伽尔安达(Lugalanda)时期的文献中,巴乌女神庙被称作“夫人庙(
)”,所有记录的土地被描述为王后的财产(
),而到了乌鲁卡基纳时期,文献中同一神庙的称呼变成了巴乌神庙(
),土地则被称作巴乌的财产(
),即巴乌女神的财产。⑩基于所见拉格什文献,代梅尔认为当时拉格什整个疆域不过200-300平方公里,而根据他的计算,这个时期仅仅巴乌神庙拥有的土地就多达60平方公里,其中44.65平方公里是耕地。考虑到巴乌神庙是拉格什的第二大神庙,拉格什境内还有大概20座神庙,自然而然的结论便是,神庙控制了整个拉格什的疆域,特别是可耕地。(11)代梅尔认为这种状况体现出神庙在拉格什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事实,是早王朝时期两河流域城市中的典型现象。(12)从历史的发展进程上来说,在代梅尔和他的继承者看来,为了灌溉的目的,苏美尔人必须动员所有的力量,因此只有将土地当作神的财产才可能实现这样的合作,之后的两河流域不过是由国家政权替代了原来的神庙,以大体类似的方式全方位地控制经济生活。(13) 一个今天看来在学术史上相当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亚述学和古代近东研究内部,代梅尔和施耐德的看法得到了不少支持。前引为代梅尔写作人物志词条的著名亚述学家法肯施坦便继承了代梅尔的基本思路(14),克劳斯(Fritz R.Kraus)等重要亚述学家,包括一些同时代的著名考古学家亦对此理论架构进行了发挥,“神庙经济”论因为这些重要学者和专家的支持一时成为学术主流(15),尽管并非所有的学者都接受代梅尔及其支持者的理论。这个时期对“神庙经济”论做出最直接批评的是苏联学者贾可诺夫(Igor M.Diakonoff)和美国学者戈尔布(Ignace J.Gelb),虽然他们的目的都不仅仅是回应“神庙经济”论,而是努力以自己的方式认识早期两河流域的社会经济状况。(16)“神庙经济”论对早王朝两河流域的描述植根于代梅尔对早王朝末期拉格什文献的分析,其有效性依赖于对文献证据的解读,依据文献所见最为直观的当时拉格什神庙占有土地的状况。(17)贾可诺夫对有关文献进行了再梳理,根据他的估算,早王朝末期特别是乌鲁卡基纳时代的拉格什疆域要远远大于代梅尔的判断,可能有3000平方公里之多,其中有2000平方公里以上应属可灌溉的耕地,而神庙据有的土地也就在500到1000平方公里之间,远远不能说是拉格什的整个疆域。(18)贾可诺夫指出,早王朝时期南部两河流域出土的土地买卖文献表明,存在着神庙控制土地之外的土地所有方式,这些土地和神庙土地有着性质上的不同,从侧面证明所谓神庙控制所有土地的看法不可能正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