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对主义是困扰当代文化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相对主义作为一种哲学观念,早已存在于哲学发展的历史脉络中。文化相对主义可以说是相对主义哲学思潮在文化研究领域中的延伸。它产生于20世纪文化人类学研究领域,并随着文化学、文化人类学和文化哲学的发展,逐渐形成为一种颇具影响力的文化哲学思潮。这个思潮的泛起,使人类文化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绝对性和相对性问题凸显出来,成为当代文化哲学研究不能不面对的重大问题。 一、文化多元论与文化相对主义 在文化多元论与文化相对主义的关系问题上,国内外学界不少学者认为,文化多元论就是文化相对主义,或者认为承认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和相对性必然导致文化相对主义。我国学界也有学者把西方文化相对主义思潮追溯到文化人类学研究的起步阶段,如有学者认为,“18世纪初,在学界有欧洲反启蒙运动先驱之称的意大利那不勒斯学者维柯(Giovanni B.Vico)在对法国启蒙运动信条——科学理性主义、进步观念进行批判时最先阐发了文化相对主义的基本思想。其后,德国反启蒙运动哲学家约翰·哈曼(Johe G.Hamann)、德国文化民族主义鼻祖和‘浪漫主义’代表人物赫尔德(Johann G.Herder)等人继承、发挥了维柯的思想,从而形成了原生形态的文化相对主义。”①这一观点是很值得商榷的。我们知道,18世纪以来西方文化人类学研究综合运用民族学、人种学、民俗学、考古学和语言学等多种方法对世界不同民族的文化发展形态进行考察和研究,最终打破了欧洲传统的线性演化论历史观和“西方文化中心主义”观念,确立了以承认各民族文化的独立存在价值为核心的多元主义文化观。应当说,文化多元性是世界范围内文化存在形态的基本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文化多元论直接等同于文化相对主义,不能认为承认文化的多元性和相对性就必然导致文化相对主义。 我们知道,维柯于1725年发表的《新科学》一书开创了人类历史文化研究的先河。在这本书中,维柯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世界”,即由所有异教民族共同构成的世界。他认为,“这个包括所有各民族的人类世界确实是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②不过,不同的民族创造这个世界的心智往往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彼此相反的,这就使不同的民族创造出各不相同的宗教意识、语言、政体、制度、法律、习俗等文化的、历史的因素,而且在他看来,“由天神意旨安排的每种政体都是一种最好的永恒的自然政体”。③由此可见,维柯所讲的“各民族世界”承认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文化差异,而且每个民族的文化体系都有其存在的文化根据。但是,维柯并没有因此否认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体系中存在着共同性特征,也不认为各民族文化的发展不具有共同的规律。他确信,“这个民族世界既然是由人类创造的,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在哪些制度上全人类都是一致赞同的而且向来就是一致赞同的。因为这些制度就会向我们提供一些普遍永恒的原则,每门科学都必须有这样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一切民族才被创建出来,而且现在还保持下去。”④可以说,维柯的《新科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展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且力图在存在着文化差异的各民族世界中找到这种普遍的、共同的原则,并确认:“起源于互不相识的各民族之间的一致观念必有一个共同的真理基础。”⑤他把这个公理视之为“一个大原则”。这样看来,维柯的确是一个文化多元论者,但却不是一个文化相对论者,他绝不否认可以对不同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找到某种普遍的共同的东西。 与康德同时代的德国历史哲学家约翰·哈曼对文化差异的理解更多地采取一种历史主义态度。他认为,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差别不是真理观念上的差别,而是一种历史差别。犹太教和基督教之间的本质性差别,既不涉及犹太人和自然主义所理解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启示,也不涉及永恒真理和教义,同样不涉及正式的和道德的法律,而仅仅涉及某个时候出现过但决不会再次出现的时间性的历史真理——那些历史事实通过各种原因和结果的交互作用,在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变成了真的,因此它们只能从这一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来看才是真的。⑥从这个观点看,哈曼的思想颇具文化相对主义的特征,但也不能据此认为哈曼就是一个文化相对主义者。因为哈曼依然崇尚在不同的文化中体现出来的普遍性特征,即人道主义的特征。只不过,哈曼认为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人道主义理想并不是存在于启蒙运动对理性主义的崇尚中,而是存在于人的非理性如情感的活动中。 德国18世纪浪漫主义历史哲学的思想先驱赫尔德深受维柯和哈曼的影响,也强调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他认为,每个民族都会产生一种属于自身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并不意味着哪个民族较之其他民族更具优越性,而是表明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平等的并具有各自值得尊重的存在价值。但他也同维柯一样,力图在多样化的民族文化中和多变的历史事件中探寻不变的历史规律,认为所谓历史规律是由一个民族所处的地域的状况、该民族所处的时代和机会、该民族人们的内在特征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人类和自然的成长和衰颓是因循共同的法则的,历史就是所有人类、所有民族共通的有机演变而显示在各个民族各自特有的文化发展形态中。 从维柯、哈曼、赫尔德的基本思想倾向看,他们都是文化多元论者,但并不是文化相对主义者,因而很难说他们是“原生形态的文化相对主义”。其实,不只是这三位思想家,在他们之后,相当一批文化哲学家都有大致相同的思想倾向。如德国哲学家斯宾格勒在他的巨著《西方的没落》中,把人类历史中存在着的文化区分为八种,并分别加以研究和阐述,揭示这八种文化的独特存在价值及其生成、演变和衰颓的演变过程。英国历史哲学家汤因比在他的多卷本的《历史研究》中,把人类文明形态区分为二十一种(后来扩展到三十七种)。但他们同样没有把人类历史或人类的文化史或文明史看成是各种文化形态或文明形态的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要从中找到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性特征和普遍规律。斯宾格勒认为,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本质上的结构,存在着体现因果必然性的空间逻辑,也存在着体现生活中有机必然性和宿命必然性的时间逻辑,因而不同的文明形态是可以比较的。斯宾格勒说:“我们前面的八个文化,全都具有同样的结构、同样的发展和同样的期间这种事实,证明我们用比较方法观察它们是对的,从而证明,我们把它们看作是可以比较的、用比较方法来研究它们,以及从我们的研究中得到一种能使我们回顾过去并前瞻未来的知识,也是对的。”⑦汤因比在比较那些已灭亡的文明从衰落到瓦解的过程时也指出,“因为衰落意味着失去控制,失去控制又意味着自由陷入自动性。自由的行动是变化无穷的,完全无法预言的,而自动的进程易于成为划一的和有规律的。”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