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烈变动的近代社会,涌现出了众多的风云人物。他们是我们今天研究的重要对象之一。但是,我们对于在晚清历史上曾经起过重大作用的肃顺的研究却很不够,仅有少数几篇论述辛酉政变的文章简单涉及到他,专题研究几乎没有。本文认为,肃顺是晚清罕见的满族政治改革家,在他被重用的短短几年时间内,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政治改革运动,对此后的晚清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他拒绝《瑷珲条约》的谈判同样引人注目。 一、肃顺其人 肃顺,爱新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字豫庭,郑亲王端华之异母亲。肃顺“状貌魁梧”,“记忆力强”。但少年肃顺是一个“恒以事诈人酒食”,故人莫敢近的无赖,并对其无赖不以为然,还说“因亡所赖,斯亡赖耳”。但其“同学郎中墨裕”慧眼识才,不仅常常予以资助,而且为其营求,肃顺于是得以闲散宗室为刑部郎。肃顺原以为墨裕为其举官之言为“戏己”而“掉臂去”,当果真为官时,肃顺特宴谢墨裕,并说:“无子,蔑有今日。苟不改行者,殆类拘彘。”从其以后的言行看,肃顺此话并非戏言,而且肃顺的才华终于显露出来而被重视。为刑部郎时,即因“勤敏遂冠其曹”[①a]。肃顺的少年无赖经历,也并非全无益处。他“习知京师五城诸坊利弊”[②a],“悉宵人诪张状”[③a],不能说与其无赖经历无关。因而“治狱频破奸,步军统领额恒倭调令司谳,且荐其才”[④a]。肃顺由此逐步擢升。 但是,在道咸两朝,肃顺地位的差异是很大的。在道光朝中,作为宗室的肃顺的地位并不高。咸丰即位以后,“以捐助军需,下部优叙”[⑤a]。因为敢于任事,渐被重用。先后任过副都统、护军统领、侍郎(工部、礼部、户部)、都察院左都御史。咸丰七年(1857年),任过都统、兵部尚书、理藩院尚书,并赐紫禁城骑马,可见其升抉擢之速。咸丰八年,调礼部尚书管理理藩院事务,又调户部尚书。咸丰十年,随逃热河,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署领侍卫内大臣,行在事一以委之。 1861年8月,咸丰帝病死于热河,遗诏肃顺等八人为“赞襄政务王大臣”,辅佐年仅六岁的皇子载淳继位。权欲熏心的载淳生母叶赫那拉氏与不甘心倍受冷遇的恭亲王奕訢勾结起来,发动辛酉政变,“顾命”主角肃顺被斩决,“赞襄”组织彻底瓦解。 肃顺只是一个普通宗室,即非郡王,更非亲王,以一个“无赖”而能得咸丰如此依重,这里虽有肃顺个人的幸运,也是当时的形势促成的。
就当时的社会情况来说,咸丰刚继位时,一方面是太平天国运动如火如荼,所向披靡,两年多的时间就从广西打到南京,并正式建立了起义政权,与北京的清政府遥相对峙。另一方面,则是清军将帅腐朽庸碌,军队士兵不堪一击,使太平天国的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势。北方的捻军也活跃起来,太平天国的北伐军直指北京。而不久,英法联军发动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又爆发了,“内忧外患”,使整个满清帝国处在前所未有的震荡之中。 从咸丰帝个人来说,他并非像人们所惯常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只知追求享乐的无能之君,虽说咸丰没有什么特殊的治国雄才大略,但他仍在尽力图治,以稳固自己的专制统治。他对当时的形势并非没有清醒的认识,尤其是他对自己绞尽脑汁才谋得的封建专制政权的最高宝座,是不会淡漠处之的。摆在他面前的,是如何解除“内忧外患”,恢复封建秩序。 以肃顺而言,他机智聪敏,才识过人,果断坚决,敢作敢为,主张严刑峻法。他的才能性格和激烈的建议十分投合咸丰帝当时的心态而大受赏识,被一再破格擢用。咸丰帝初次召见肃顺时,肃顺就请“严禁令,重法纪,锄奸宄。皆当上意,遂获心简”,后来“入赞密勿,所言蔑不见听”[③b]。 因此,肃顺成为感丰晚期左右政局的核心人物并非完全是历史的偶然。在肃顺的主持下,清政府开始了一系列严厉的整肃举措。 二、整顿吏治,严厉打击贪官污吏 晚清处于整个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自身的衰朽的交汇点上。所以,贪赃枉法,吏治黑暗的程度表现得龙为严重。太平天国起义后,清廷官吏将士的腐败无能暴露得淋漓尽致。当时有人指出,由于法纪松弛,造成“人不畏法”、“官不畏法”、“军不畏法”的局面,若想救治,“则不得不用威以立法”[④b]。肃顺掌重权以后,“乱世用重典”,对触犯刑律的官员无论地位多高,都予以坚决打击。 科举考试是封建时代读书人上升发迹的最重要途径,因此舞弊现象也就十分严重,这也是社会腐败的表现之一。考试时或携夹带,或递条子,或找枪手,或通关节,名目众多,而且十分普遍。“咸丰之初年,条子之风盛行,大庭广众中不以为讳,敏给者常制胜,朴讷者常失利。”[⑤b]“科场法弛,视关节为故常。”[⑥b]咸丰八年顺天乡试,以军机大臣、大学士柏葰为正主考官,“御史孟传金奏中试举人平龄朱墨与卷不符,命将正考官柏葰副考官朱凤标程庭桂解任听勘。”[⑦b]原来柏葰的家人靳祥私给平龄关节,并“求柏葰抽去中卷一本,将平龄中试”[①c]。咸丰下令严查,结果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复勘试卷应讯办查议者竟有五十本之多”[②c],甚至有一中试试卷“讹字至三百余”[③c]。咸丰令肃顺会同刑部审讯,要求他们“毋得含混了事,认真研鞫,按例从严惩办。”[④c]肃顺等经多次会审,定柏葰大辟之罪。咸丰帝以“柏葰早正揆席,勤慎无咎,欲曲待之”[⑤c]。但肃顺等力言取士大典关系至重,亟宜执法,以惩积习,以为“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⑥c]。咸丰帝也觉得“通榜有凭,难于曲宥”[⑦c]而如所请。此案共惩处九十多人,其中处斩者包括柏葰在内共五人,其他或流放或革职或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