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左宗棠的评价问题

作 者:
胡滨 

作者简介:
胡滨 266071 山东 青岛 生前为青岛大学历史所教授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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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宗棠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影响较大的人物之一。他和曾国藩、李鸿章等人一样,从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罪恶活动中发迹,一跃而为清政府的封疆大吏,手握重兵,权势煊赫。接着,他参与了镇压捻军的活动,并进兵陕甘,扑灭西北的回民起义。后来,他挥戈出塞,进军新疆,击溃了英俄帝国主义的走狗阿古柏政权,收复了祖国的大片领土。关于他镇压人民反抗斗争的罪行和收复新疆的功绩,学术界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他兴办洋务事业以及对外交涉的态度应如何评价,意见则较为分歧。有的论者认为,左宗棠办洋务的目的、方法均与李鸿章不同,社会实践的效果也不一样,洋务运动中存在着爱国派与卖国派的区别,“左宗棠是洋务运动中的爱国派,李鸿章则是洋务运动中的卖国派”。这位论者还指出:左宗棠办福州船政局是爱国的,而李鸿章等创办的江南制造局远不能与福州船政局所取得的成绩相比拟,原因是李鸿章跟左宗棠不一样,缺乏一个爱国指导思想[①]。另有一位论者认为:左宗棠不像顽固派那样盲目排外,也不像洋务派那样盲目崇洋,他是“洋务运动时期具有维护民族利益、关心民族命运的思想的地主阶级改革派”;“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是李鸿章、张之洞等洋务派所创办的近代化企业的一个对立的典型”[②]。这些意见是很有意义的,它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和辨析的问题,如左宗棠是不是洋务派?他创办的福州船政局与李鸿章等创办的江南制造局本质上是否不同?洋务派中是否有爱国派和卖国派的区别?等等。这里,我想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

      左宗棠曾经主张以武力收复伊犁,而且在后来的中法战争中坚决主战,这大概是他被称为“爱国派”或“爱国主义者”的由来,也是他区别于李鸿章等人的地方。洋务派成员由于个人所处的地位以及其他方面情况有所不同,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可能产生分歧意见,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就其实质来说,左宗棠作为洋务派首领之一,他的对外交涉思想同曾国藩、李鸿章等并无显著差异。请看下列的几个例证:

      (一)当时的中国无论在军事力量或经济力量方面,都已远远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后面。在中外力量对比十分悬殊的严峻形势下,洋务派保持了比较清楚的头脑,认识到自己力量的软弱,因而产生了对外妥协退让的思想。他们一方面承认已经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主张维护中国半殖民地的现状;另一方面企图防止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侵略的加深,避免使中国继续向殖民地道路沉沦。这就是洋务派对外交涉所持的基本态度,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是如此,左宗棠也不例外。如曾国藩说:“道光庚子以后,办理夷务,失在朝和夕战,无一定之至计,遂至外患渐深,不可收拾。皇上(指同治帝)登极以来,外国强盛如故,惟赖守定和议,绝无更改,用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此已事之成效。”[③]李鸿章说:“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北洋中外交涉事宜,头绪虽多,……只须随时谨守约章,操纵得宜,可无龃龉之意。”[④]左宗棠(同治五年上奏)则说:“从前和约,迫于时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无逾越之理。然于条约之外,更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无以底极。唯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⑤]

      由于洋务派承认并遵守不平等条约,所以他们在对外交涉中奏行所谓“羁縻”政策,即遇事迁就,妥协退让,不轻易与外国侵略者决裂。李鸿章致函曾国藩说:“洋人所图我者,利也,势也,非真欲夺我土地也。自周秦以后,驭外之法,征战者后必不继,羁縻者事必久长。今之各国,又岂有异?”[⑥]曾国藩对此表示赞赏,立即复函李鸿章说:“承示驭夷之法,以羁縻为上,诚为至理名言。”[⑦]左宗棠一则说:“夷务之兴,其始由于中国不悉夷情,而操之太蹙,疑之太深,遂至决裂不可收拾。迨庚申之变,则寇深祸迫,不能不暂与羁縻。立约之初,原冀乘此闲暇,急谋自强,以待时机之转。”[⑧]再者说:“泰西诸 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必别有奸谋,缘其国用取给于征商,故所历各国,一以占埠头、争海口为事,而不利其土地人民。”[⑨]他们对外国侵略者不仅认识一致,而且使用的语言、词汇也极为相似。

      曾国藩首先倡导对外国侵略者应讲求“忠信笃敬”,说什么“夷务本难措置,然根本不外孔子‘忠信笃敬’四字。”[⑩]它不仅被李鸿章奉为座右铭,而且也被左宗棠奉为圭臬。左宗棠致函湘系将领刘锦棠说:“忠信笃敬,蛮貊可行,心知气血不相远,但积诚相与,久将自威,无他道也。”[(11)]

      这里,有件事情很值得一提:1860年北京条约刚刚签订,俄、法、美等国或请派兵助剿,或请代运南漕赴津。清廷征询曾国藩等人的意见,曾国藩于1861年1月5日上折说:“此时我之陆军,势不可能遽进金陵,若俄夷兵船即由海口上驶,亦未能遂收夹击之效。应请敕下王大臣等传谕该夷酋,奖其效顺之忱,缓其会师之期。”同时,他又奏称:“此次款议虽成,中国岂可一日而忘备?河道既改,海运岂可一岁而不行?如能将此两事妥为经画,无论目前资夷力以助剿济运,得纾一时之忧;将来师夷智以造炮制船,尤可期永远之利。”[(12)]这个奏折,就是当时所谓的“借夷助剿疏”,被人们认为是曾国藩的“杰作”。其实,这是一个大误会。该折虽由曾国藩署名具奏,但并非出自曾国藩的手笔,而是左宗棠起草的(左宗棠当时正在曾国藩处襄办军务)。曾国藩在给胡林翼的信中说:“得惠缄,承奖赞借夷助剿一疏,系左季翁(左宗棠字季高)捉刀为之,鄙人不办此也。至于大败之后,力不能拒,和好之初,情不宜拒,此者鄙见与季公相同。”[(13)]人们一贯把曾、左、李并称,显然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第二十七款规定,新定海关税则和通商各款,可以在10年期满时修改。总理衙门深恐修约时英国侵略者将提出种种无理要求,所以于1867年即着手进行准备,对英国在修约时可能提出的问题如请觐、遣使、设电线、筑铁路、开煤矿、内地设行栈、内河驶轮船等,事先预筹对策,并请朝廷敕各省将军督抚提出意见。左宗棠在复奏中分析当时的形势说:“发逆之祸甫销,回、捻之祸复炽,各处匪盗肆起,游勇充斥,解兵洗甲,未卜何年?而人才凋耗,财才殚竭,更甚于数年以前。于此而谓彼(指外国侵略者)如决裂,我有以待之,不知计将安出?”因此,他认为,在这种形势下,“此次修约,但能就已成之局仍与羁縻,不能禁其要挟也明矣。”[(14)]他在致总理衙门的信中,把外国侵略者在修约谈判中可能提出的要求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迁就者”,如请觐、遣使等;另一类是“不可迁就者”,如架电线、筑铁路、开煤矿等。他认为,关于请觐一事,外国侵略者所争执的是“中外均敌,不甘以属国自居”,所以不妨允其所请;而遣使一事,正可以“洞各国之情伪,而戢公使之专横”,有利于中国。至于电线、铁路、挖煤等项,左宗棠认为必须坚决反对[(15)]。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态度基本上和左宗棠相同,但他们乘机提出用西法自行采煤的主张,认为这样不仅可以杜绝外人之觊觎,而且可以兴中国之大利。左宗棠并没有提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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