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自秦汉以下,基本上是士农工商与兵(军人社群)分立的二元社会结构,士为“四民”之首,商居“四民”之末,兵则连末也够不上,军人社群在正常情况下大都处于传统社会结构的边缘位置。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剧烈变革,特别是近代军人社群的崛起和传统士人的边缘化,导致“士”与“兵”的角色的错动。近代军人进踞社会主干并扮演社会领导角色,通过兵与士农工商的社会契合,逐步形成了士农工商兵“五位一体”的社会新程序。这种深刻的变化,对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笔者就以晚清时期“兵”的角色凸显为视角,探讨其对传统“四民”社会结构所带来的影响,以期对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军绅权力结构转换有所说明。 一 回溯中国社会历史,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传统的“四民”社会秩序没有“兵”的位置,兵亦不与士农工商相提并论。因此,千百年来,国人视兵在“四民”之外为当然现象。钱穆先生认为中国自秦汉以下便为士农工商兵五位一体的新社会[①a]实际上并不成立。传统社会“伦理本位,职业分途”所造成的社会等级与社会职业畛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传统社会秩序的排列与组合,士农工商的社会结构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导因素,这是为多数人所认同的客观事实。 然而,近世社会思想权势与社会权势的变更、转移,使“四民”社会秩序赖以维系的儒家伦理本位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危机。在晚清社会转型的大变动中,近代军人、学生、工商业者等新兴社群因社会需求而迅速崛起,传统的社会价值评估体系显然已不适应社会急剧变革的客观形势。以近代新学为取向的社会价值体系,对于士农工商兵的社会地位评估和社会角色规范,较之传统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范式有了重大改变,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把过去受四民社会排斥蔑视的“兵”抬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当年王闿运在《桂阳兵志叙》中对中国传统社会“兵别于四民之外”所阐发的议论[②a],初步提出了兵与四民进行社会整合的重大课题。其后,康有为、梁启超、严复、杨度等人进一步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康有为针对中西社会差异而提出“泰西以民为兵,吾则以兵为民”[③a],不仅指出了传统兵制的弊端,对“无兵”的传统社会秩序也是一种间接的批判。从鸦片战争到甲午一役,清军屡遭惨败,华夏圣教式微,种族沦亡,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当举国士民无论贵贱,同聚于覆屋漏舟之中时,执干戈以卫社稷的“兵”愈加显露其社会价值。中国传统的“无兵文化”和无兵的社会组织序列显然已不能适应列国竞争和“军国”时代,情势所迫,近代中国“兵”(军人社群)的凸显及其与四民社会的契合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19世纪末、20世纪初推行的近代兵役制度改革,为士农工商与兵的社会整合开辟了途径,其主要特征,是开始了从“以兵为民”向“以民为兵”的转变。在晚清社会的公众议论和官方文献中,“兵”的社会价值评估具有重要地位。近代军人社群及其与“四民”社会的关系,也日益成为引人关注的问题。起初是介绍近代西方“兵学”,继而触及到军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以西方社会的军人角色为蓝本,近世中国的“兵”逐步冲破了历史上与士农工商相互阻隔的格局。最为显著的表现之一,就是当时的社会舆论通常将“兵”与士农工商并列齐称,尽管在“士农工商兵”的排列中,军人居于末位,但兵能从四民之外挤入其间,便是一个寓意深远的社会变化。 事情的发展诚如梁启超所言:“中国素未与西人相接,其相接者兵而已。”[①b]作为近代西方“新学”的集中体现而得到社会的认同,这是近代中国兵与四民社会实现契合的特点之一,由兵所体现的“中学”与“西学”的特点之一,由兵所体现的“中学”与“西学”的较量,以及学人对西方“新学”的辨识和吸纳,逐渐动摇了维系传统社会秩序的“中学”权威,所谓思想权势的转移由此一发不可收拾。从魏源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康、梁鼓吹实行维新变法,国人日渐认识到兵不惟有学,而且还应居于“尤重”的位置。近代兵学在晚清社会的长足发展,构成一大社会变革之源,而“在文明的一般接触中,只要被侵入的一方没有阻止住辐射进来的对手文化中的哪怕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因素在自己的社会体中获得据点,它的唯一的生存出路就是来一个心理革命。”[②b]晚清社会正是循着这样一条途径逐步地调整自己的价值坐标和国民的心理结构,使“兵”在社会文化中获得认同。毫无疑问,近代军人社群较之传统的八股书生更适应近代社会转型的需要。处在新旧社会转型交替之际的“士”,虽不肯自动放弃四民之首的地位,但也不得不承认“兵”应有其恰当位置。例如梁启超就肯定西方社会民分五等(即士、农、工、商、兵)的作法[③b],梁氏虽然是从中国社会的等级观念和职业划分来理解西方社会的组织构成,但将士农工商兵合称的社会意义,在于它为改变传统的四民社会模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梁启超看来,兵魂既为国魂核心,军人亦当居于国之重心,社会结构无兵,兵魂不为社会所承载,国魂也就难以陶铸。从再造兵魂到兵与士农工商齐称并列,不仅仅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而且也是近代中国从传统宗法社会过渡到国家社会的一种特殊表现。社会组织构成中应有兵的确当地位,是近代军人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由思想权势到社会权势的移易,传统兵民分离格局的解体,以及社会流动方式与导向的改变,从各个方面为士农工商兵的社会整合奠定了基础。在此情况下,兵与四民社会的契合,成为晚清社会的一种共识。梁启超在《南学会叙》中就倡言:一国之内,“有士焉者,有农焉者,有工焉者,有商焉者,有兵焉者。万其目,一其视;万其耳,一其听;万其手、万其足、一其心,一其力;万其力,一其事,其位望之差别也万,其执业之差别也万,而其知此事也一,而其志此事也一,而其治此事也一,心相构,力相摩,点相切,线相交,是之谓万其途,一其归,是之谓国,有国于此。”官民之间、士农工商兵之间应当实现高度的组织契合,只有如此方可以言立国。反之,若“士与士不相接,士与农与工与商与兵不相接,”则“不得为有国矣。”[④b]梁氏提出以学会、社团为“中介”,推进士农工商兵的社会整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晚清时期军人参与社团组织的政治性经历以及社会互动的作用影响,大大提高了军人与民间社会的对流契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