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自由观述评

作 者:
王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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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浙江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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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平等、博爱”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最响亮的口号,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的精髓,是一把直刺封建专制制度的利剑。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为了拯救祖国,也毅然高举起“自由、平等”的大旗。但孙中山并非简单承袭和仿效欧美的自由平等思想,而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他自己独特的自由平等观。本文旨在对孙中山的自由观作一简单分析,以就教于专家和同行。

      说到孙中山的自由观,人们往往会联系到孙中山给“自由”下的定义,他在其《民权主义》第二讲中说:“自由的解释,简单言之,在一个团体中,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显然,这个定义太直观、表面化,只看到了“自由”特质的一部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自由在阶级社会里乃是一种阶级特权,是占有生产资料并拥有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享有的一种特权。因此,自由不是抽象的、超阶级的,孙中山对自由下的定义,只是抽象地从一般的团体、个人等角度出发,抽出了其阶级属性,况且用来往自如来附比自由,亦太直观,远远没有体现出自由的本质特征。但是,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问题。孙中山毕生都在为中国革命事业呕心沥血、操劳奔波,尤其在革命的非常时期,他不可能有太多的闲暇来从事理论研究,所以他阐述的一些理论,主要是从实用性、从革命的需要出发,因此难免出现概念不严密、甚至前后抵牾的情况。另外,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孙中山也不可能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给自由下一个精确无误、内涵周密的定义。更何况这一定义是他演讲时的即兴发言。诚如他在《三民主义》演讲中“民族主义”自序中所说的那样:他耗费数年心血所完成的各种草稿及数百种参考书籍因陈炯明叛变而被焚,故这次演讲“既无暇晷以预备,又无书籍为参考,只于登坛之后,随意发言,较之前稿,遗亡实多”[(1)]。我们据此可以推断,孙中山对自由的真正理解要远比他给自由下的定义深刻得多。事实上,孙中山在全面阐述他的自由观时,对自由的认识远远超出了他给自由所下定义的水准。因此,在评判他的自由观时,不能死死地抓住他下的定义不放,而应如实地分析孙中山在不同的场合所指自由的特殊内涵,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他的自由观的内在价值。

      孙中山所理解的自由,到底具有哪些特殊的内涵呢?尽管他比较系统地阐述他的自由思想是在1924年的《三民主义》演讲中,但除了这一正面、系统的阐述外,他的整个三民主义学说及其他有关演讲、函电、文件等都是渗透着他的自由观。综合看来,孙中山所理解的“自由”大致具有如下四种不同的涵义——1、类似于欧美近代启蒙思想家所指的自由,诸如解除封建压迫,获得精神、人身等的自由;2、泛指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自由”原则,如集会、结社、言论、信仰等;3、作为极端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倾向或“放荡不羁”、“放任自流”的同义语;4、指一个国家对外的独立自主,对内建立民主共和制的双重自由,意即国家、民族的自由。

      总之,孙中山所理解的“自由”不是简单划一的,而是头绪较多,往往是多种涵义交织在一起,因此,很难将他的自由观按这四种涵义分别加以阐述,而只能通过剖析他的自由观的几个核心问题,来体会他自由观的多重涵义,下面大致分三个方面对孙中山自由观作一简单的述评。

      一、认为中国人不缺乏自由,“争自由”不能作为中国革命的口号。

      孙中山在他的《民权主义》第二讲中认为:中国与欧洲的情况截然相反。欧洲人民深受专制的压迫和不自由的痛苦,因而他们能为争自由抛头颅、洒热血。而处在封建专制下的中国人民只要“不侵犯皇位,无论他们是做什么事,皇帝便不理会”,“人民不管谁来做皇帝,只要纳粮,便算尽了人民的责任。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由此可见,中国人民并没有受过很大的专制的痛苦”。总之,他认为中国人呈一片散沙状态,不仅不缺自由,而且自由太多。因此,他逻辑推论出:如果再用“争自由”作为中国革命的口号,那岂不更加没有团体凝聚力,革命又怎会成功呢?

      对孙中山这种与众不同的观点,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呢?首先应该肯定他的确看到了当时中国存在的一些客观现象。中国封建制度与西欧封建制度毫无疑问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中国封建社会采取中央集权的统治形式,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加之特殊的地理环境,如山地太多、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以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封建经济结构。正因为这种特殊的经济结构,使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在形式上具有独立人格,表面上看起来是“自由”的。另外,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与欧洲比较起来也具有显著的差别:前者土地能够自由买卖,后者却被严格禁止;再者,旧式的中国农民大多居住在偏僻的山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由于交通闭塞,基本上过的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式的生活;我国自古就有“山高皇帝远”之说,他们只要向皇帝纳粮而又不造反,就的确“相安无事”,比较“太平”了。可见,正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特殊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地理环境,使得中国农民在表面上看来要比处于欧洲中世纪的庄园农奴要自由一些。

      显然孙中山清楚地看到了一盘散沙式的中国国情及其给革命带来的危害,大声疾呼要克服散沙式的“自由”。对现象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未能分析出产生这种现象的本质原因。近代中国人民之所以具有这种散漫性和落后性,正是由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所造成的。在形式上具有独立人格的所谓“自由”农民,实际上被剥夺了一切政治、经济以及受教育等权利。尽管表面上他们只须交纳皇粮国税,就“平安无事”。但封建社会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农民有了交税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结果,势必导致他们食不果腹乃至倾家荡产,导致他们生活上乃至生命的不自由。加之,土地允许自由买卖,豪强地主乘机兼并,使得不少农民沦为一无所有、寄人篱下的雇工,就更无自由可言。尤其是近代,中国人民深受三座大山的沉重压迫,他们比欧洲中世纪的庄园农奴更缺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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