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中国近代在内忧外患、国运多舛之时,推行过大约40年的义务教育,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引人注目的影响。然而,中国近代义务教育肇始年代却颇多分歧。有的认为是1902年、1906—1907年,有的认为应为1911年。本文分析了几种观点形成之因、理论误区,并以大量的材料论证了近代义务教育发轫于1904年。 从“普及教育”、“强迫教育”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到南京政府覆亡,计约40多年。其间,由于改朝换代、政治纷争、兵刃相接、日寇入侵等原因,义务教育的推行时断时续,时高时低;时而高涨,时而蛰伏;时而巨浪排空,时而涓涓细流,形成了中国近现代义务教育坎坷崎岖、起伏迭宕的特色。对于这样的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因为学术界长期忽略,以致发轫年代众说纷纭,造成一些理论上的混乱。本文就中国义务教育发轫年代问题提出粗浅看法,以就教于方家同仁。 一、几种不同的观点 中国近代义务教育何时发轫?学术界因所持标准不一,颇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正式提出试办义务教育是在1911年(清宣统三年)。那年的7月15日至8月12日,学部派张謇、张元济、傅增湘在北京主持召集了中央教育会。在会议的12项议决案中,有一项《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明确规定以四年为义务教育期,并提出了试办义务教育的办法。三个月后,清朝覆亡,试办义务教育之议,“不过为清末的档案添了薄薄的一个卷宗罢了。”[①]金、唐文也认为,“癸卯学制”已明显带有仿效实行义务教育之意。邰爽秋、黄振祺等编《中国普及教育问题》一书也认为,普及教育“自清末以至现在,有三十年的历史”,即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开始。不过,这里的“普及教育”的概念比义务教育要大。又指出“自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未及三年,学部成立第二年,各省提学司及各县劝学所,先后成立。学部于三十二年(或系三十三年已不可考),咨询各省筹施强迫教育”[②]。因而他们认为义务教育发轫于1906年或1907年。而清末学部改订筹备教育事宜清单载,“宣统三年(1911年)拟订试办义务教育章程。宣统四年,拟广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不久实行,各地方不可不切实预备,以期他日推行之尽利。查资政院学部会奏《地方学务章程》,学部奏订《地方学务章程施行细则》,及改订《劝学所章程》,于预备实行义务教育方法,均有关系”。又明确断定义务教育发轫于1911年。 所以引起诸多看法,主要是所持标准不一。其标准共有三种,一是见诸官方文件即可称实施义务教育;二是根据官方咨行地方筹施义务教育意向确定;三是以官方正式文件下发时间为准。正因为所持“尺度”不同,其结果当然不会吻合,引起纷争是必然的。 第一种观点所持的是第一种标准。持此标准者根据普及“教育”在官方文件中,最早见诸光绪二十八年《钦定小学堂章程》。其中有“儿童自六岁起受蒙学四年,十岁入寻常小学堂修业三年;俟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七年教育,然后所其任为各项事业。”[③]第十一节中有“小学堂为初受普及教育之始”的字样。持1902年说者认为,自1902年以后,条件较好的地区及认识到义务教育重要性的督抚,捷足先登,在清廷未正式颁布义务教育法令前先行实施,一时成为义务教育试验区、示范省,形成近代以省为单位实施义务教育的特色。 第二个观点似乎也有一些依据。光绪三十二年或三十三年,学部咨行各省筹施强迫教育,并颁行《强迫教育章程》十条,即:1.广设劝学所;2.各省城须设蒙学100处,学额以5000名为率;3.各府州县设蒙学40处,学额以2000名为率;4.各村须设蒙学1处,学额以40名为率,如零星小村,合数村为1处亦可;5.幼童至7岁须令入学;6.凡有绅董热心提倡多设学堂者,分别给奖;7.幼童及岁不入学堂者,罪其父母;8.以学堂之多寡定劝学员之功过;9.各府县州长官不认真督率办理,徒以敷衍了事者,查实议处;10.各学堂设定后每二年由提学使考验一次。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章程。但是这个章程的实施弹性很大,是“咨行”并非强制实施。 第三个观点表面上也是铁证如山。1910年12月26日,学部奏复普及教育最要及次要办法,以改订两等小学堂课程,改正部颁小学堂教科书、拟订国库补助小学经费章程,拟订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扩充初级师范、规定小学各项经费程式、拟订单级教授二部教授办法等为最要之事;以拟订小学教员优待任免棒给各项章程、裁节已设学堂冗员浮费办法、养成小学临时教员等为次要之事。1911年1月26日,学部奏酌改订筹备教育事宜折,指出“窃维宪政之行,以教育为始基,然非机关完备,筹画周详,则无以收普及之效。”认为最要、次要各项应即次第赶办者有:改正部颁小学堂教科书、拟订国库补助小学经费章程、拟订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扩充初级师范、规定小学各项经费程式等。同年7月15至8月12日,中央教育会138人聚集京师开会。先后开会18次,议决12案,其中有《试办义务教育章程案》。此案由学务大臣交议,获通过。人们大多认为自此开始,全国一盘棋的义务教育,便算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二、三个观点的理论误区 这三个观点孰是孰非呢?首先,义务教育起源于1902年说是站不住脚的。《钦定小学堂章程》中的确是有实施“普及教育”的文字,此学制是官方学制问题上公布的第一个文件,具有绝对权威性。虽然为官方颁布的第一学制,但这个文件并没有实施,虽为第一炮,但是一个哑炮。所以,无论如何,以“壬寅学制”颁布日期为义务教育发端之期是讲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