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公司制度的出现,开启了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创新之路,但备极艰难。公司制度始终未能成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原因有二:一是近代中国不具备适宜公司充分发展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条件,如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势力阻挠、外国在华势力压迫、政府倡导不力、法制不健全、社会风气未开、信用制度和产业证券市场发育迟滞、金融风潮冲击、冒牌公司及公司招股中的欺诈行为所引致的公众不信任、官利制度束缚、社会环境不靖等;二是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及运营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削弱了其发展壮大的生命力。 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欧风东渐。公司制度亦随同外国资本主义落户于中国,引起中国新式工商业的仿效,从而开启了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创新之路。但创新之路十分艰难,中国公司制始终未能排除独资、合伙制的传统优势地位,成为企业制度的主体。 以下材料显示了中国公司制不发达的事实。据1931年秋调查,上海的1883家华商工厂中,独资760家,合秋793家,公司仅有330家,占工厂数的17.53%。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81家,占工厂数的14.92%[①]。另对1931年上海457家民族机器工业的调查,公司仅有14家,占总数的3.1%,其余均系独资、合伙形式,尤以独资为多,计有357家,以78.1%的比重占压倒优势[②]。据《中国工业调查报告》一书所载之统计,全国合乎工厂法标准之工厂共2435家,其中,独资561家,占23.04%;合伙994家,占40.82%;公司682家,占28.01%[③]。1935年对北平62家机械工厂的调查结果尤令人吃惊,独资55家,合伙6家,官营1家,公司为零[④]。1953年对20个主要行业的6941家雇工在16人以上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材料显示,独资占38.1%,合伙占53.8%,公司仅占8.1%[⑤]。以上数字虽然枯燥,却以精确的量化形式向我们提供了近代中国公司制不发达的有力证据。那末,公司制缘何不发达?哪些因素在阻碍其发展?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 众所周知,公司制作为先进的近代化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其充分发展需要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各种条件的配合。19世纪晚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司制大盛,正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各种社会条件充分具备的基础之上。反观近代中国,匍匐于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重压下,资本主义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市场经济与信用制度、资本市场不发育,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及社会意识形态迟迟未能确立,致使公司制缺乏适宜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外部环境;而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及运行机制上的不成熟、不规范,也削弱了其发展壮大的生命力。公司制在中国一产生,就显示出与其母体——中国资本主义同样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弱点,只能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蹒跚迈步,处境尴尬。具体说来,阻碍近代中国公司制发展的主要有如下的因素: 一、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 公司制作为一种脱胎于资本主义的企业制度,其发育程度与其母体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近代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封建农业经济占显著的优势,资本主义虽有发展,但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极低。据统计,1920年我国工农交通运输业总产值中,新式产业仅占7.84%,而传统产业占92.16%。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全部农产品和67.54%的工业品都是依靠传统产业来完成的[⑥]。直到1936年,新式产业所占比重也仅增加为15.15%[⑦],远远不敌传统产业的庞大势力。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如此薄弱,又怎能为公司制提供广大深厚的经济基础和成熟的政治法律制度?这是公司制稀疏廖落的根本原因。 二、封建势力的阻挠 近代中国由于未经历产业革命和彻底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因而背负着沉重的封建主义包袱,陈腐反动的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意识形态顽固存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严重桎梏。 首先,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依旧保持,并同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显著的优势。沉重的地租剥削和佃农经营规模的狭小、剩余劳动率的低下,不可能为城市工业提供充足的原料、商品粮和销售市场,从而削弱了公司制发展的基础。而高额地租率和高利贷利率又妨碍了货币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拥有大量资财的官僚、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倾向于“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封建传统,而不愿投资新式工商业,大量资金流向土地、高利贷,致使开办公司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同时,封建经济的分割性和地方性所造成的地区隔绝、关卡林立、市场分裂,也使资本主义及公司制所需的统一市场迟迟不能形成。 其次,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与公司制水火不容。公司制尤其股份公司制是一种典型的民主法制经济,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分权制衡的组织运行机制,体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三权分立原则和民主法治精神,与封建专制主义格格不入,封建专制政权总是害怕民主,压制民权。“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⑧]清廷大员张之洞的这番话正流露出专制政体恐惧民主的脆弱心态。在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度之前,决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乎民主精神的公司组织。正如金融专家俞寰澄所说:“股票与证交,是资本制度下的产物。……真正要股票发达,必须民主政治成功。”[⑨] 第三,封建主义陈规陋习对公司制的阻挠。封建顽固势力因循守旧,害怕变革,本能地恐惧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之为洪水猛兽而拼命加以抵制,不仅利用政治力量予以摧折,还借助意识形态、社会舆论的力量进行阻挠。一面自欺欺人地编造“天朝尽善尽美,声名文物高于万国之上”的神话来维护腐朽透顶的封建制度,一面耸人听闻地诋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妨碍风水、有伤风化、夺民之利、天怒人怨、亡国灭种”的妖孽谬种,“铁路公司是以商工而夺耕牧之具,”[⑩]“激励工艺,反为行规压制:制造新颖,指为谗夺;烟通机器,伐木开矿,毁为妨碍风水;工厂女工,诬为藏垢纳污;土货仿照样式,捏为妨碍厘规。”[11]极尽诽谤攻击之能事。其无知愚昧固然令人发笑,但其甚嚣尘上之声浪在初期却足以淹没公司制的微弱呼声。正如郭嵩焘所说:“一闻有集股开办,万目睽睽,必不能容,悉力倾之而后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