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像化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郁有凯,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视觉传播研究

原文出处:
青年探索

内容提要:

图像具有共享、复制、表征等特性,能够打破信息隔离,拓展价值观教育受众的范围和层次;破除价值观教育的时空限制,提升价值观教育的传播速度与频率;消除理解困境,促进价值观教育的可见可感和入脑入心,有效提高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本文在深入分析图像、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互构与生成关系的基础上,认为构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像化教育,应从遵循青少年认知规律和接受心理、分类细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科学运用图像化的教育方法三个层面着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被青少年所理解、认知、传播和践行。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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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9)03-0064-09

      DOI:10.13583/j.cnki.issn1004-3780.2019.03.006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信息传播从文字向图像转变,“读图”成为新的信息获取方式,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方式。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调研时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和生活化。针对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像化教育,旨在遵循图像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认知规律,借助图像形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被青少年所理解、认知、传播和践行,这是顺应时代发展和人的认知方式变革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时代新人有着重要意义。

      一、图像的特性及其在价值观教育中的作用

      人类社会信息交换丰富而频繁,作用于视觉的可视信息是人类最直观易感的讯息。与文字符号不同,图像作为一类符号系统,以视觉为中心来认知世界,表征着人类的信息认知由思转向看,为人类提供了通过视觉获取信息的基本途径。图像化的视觉信息通过利用人类的图像元素符号对外在现实三维世界的重新创造以实现信息交换。因此,图像一开始出现便带有了人类意识形态的基因,成为重要的价值观传播载体。现存最古老的图像是一万五千年前的野牛岩画,被刻画在西班牙阿尔泰米拉山洞内,这不仅仅是一种图腾,更是古人对外在世界的认知,内隐着控制动物灵魂,以便捕捉猎物的价值观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视觉技术推动图像形式的多元化,各类图片、视频、雕塑、影视、直播等图像形式出现,为价值观传播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载体。米歇尔认为人类依赖图像理解现实世界,图像已经被看作编码过的信息。阿尔都塞曾断言,可以通过对图像的解读来认知图像背后所隐藏的价值观念。图像成为人们分享、交流和碰撞价值观念的一个重要途径。

      1.图像的共享特性打破价值观教育的信息隔离,拓展了价值观教育的受众范围和层次

      文化研究学者斯图尔特·霍尔曾指出“人类通过共同的语言才能产生一种‘共享的意义’”[1]87。通过视觉获取信息是人类最基本的信息获取方式,再加上图像传播技术的便捷性,使得图像的传播天生具有共享的特性。图像共享打破了文字话语形式所造成的信息隔离,不同职业、教育背景和年龄层次的受众均以图像作为共同的信息认知方式,使得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你”和“我”的信息差异性拓展为共同的“我们”的信息平等性,如成年人可以在儿童剧中找到乐趣,儿童也可以在成人剧中获得感受体验。文字话语系统塑造的教育形态难以企及各类社会人群,而通过图像化的方式可以有效拓展价值观教育的受众范围和层次,“它使没有专门教育或不识字的其他社会群体也能通过‘观看’的方式接受‘仁义礼智信’教育”[2]。但图像也会存在误导不同社会群体行为界限的可能性,造成个体的行为失序、价值观念混乱等问题,如电影电视的节目中过早向青少年呈现死亡、犯罪和性等成人问题,容易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出现成人化的倾向。鉴于此,利用图像开展价值观教育要注重图像内容和图像受者之间的关联性,提高图像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和层次性。

      2.图像的复制特性破除价值观教育的时空限制,提升了价值观教育的传播速度与频率

      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认为,艺术从带着受人崇敬的“光环”变成大众交流的手段,主要的缘由在于照相术的发明和完善,正是照相技术因素实现了图像的批量复制,造成了艺术从稀缺性的神坛跌落到普通大众的视野中。摄影技术的发展、印刷技术的出现,以及当下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图像复制性生产成为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图像的“崇拜价值”向“展览价值”转变。网络技术的运用,加速了图像传播的速度和频率,打破了价值观教育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教育时间从定时扩展到随时,教育空间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不同空间的受教育者完全可以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价值观教育,而同一空间的受教育者又完全可以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多次的价值观教育;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主客体关系也发生变化,受教育者在接受图像意义的同时,也可以成为图像意义复制和传播的教育者,“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3]。但也要看到,图像的大量复制与批量生产“消解了原本存在于图像观看过程中的那种严肃和执著”[1]14,也难以刺激观看者的接受兴趣和新需求,会造成图像的无意识复制和无意识传播,甚至是走向“娱乐至死”,“文化产品的机械化重复导致了意义的终结”[4]。因此,通过图像开展价值观教育,必须要实现图像运用的创新性与图像复制特性的有机统一,以此不断激发观看者的内在心理需求和情感体验,实现对价值观念的强化作用。

      3.图像的表征特性消除价值观教育的理解困境,有助于价值观教育的可见可感和入脑入心

      在认知研究领域,“表征”是“指代某种东西的信号。它代表某种事物,并传递某种事物的信息”[5]。而对于文化研究者来讲,“表征”表现为“符号或意向”或者“呈现给眼和脑的过程”[6]。不同领域对表征研究的共同特点在于,表征既可以指承载意义的符号,又可以指作为符号中介的意义传播。图像作为一类符号系统,既是对意义的承载,又是对意义的传播,表征成为其内在规定性。图像的表征特性实现了图像对现实意义的指代和对指代对象的再现、相似和象征。尤其是在价值观教育中,价值观念的抽象性造成了受教育者理解上的困境,图像的表征特性通过所指和能指的意义层面关系实现了图像对价值观念的浅显性、可见性、可感性、形象性、体验性的呈现,借助象征、叙事、隐喻等手法将抽象的价值观念进行具象化处理,以此构筑传者和受者的视界融合,加深人们对价值观念的理解。当然,图像的表征特性使得图像对现实的呈现并非是一对一的反映,图像的意义可能在多个层面呈现,也可能是歪曲呈现,从而导致受众因知识水平、生活经验等差异产生不同的解读甚至误读。如罗兰·巴特在其论文集《神话》中提到的1955年6月和7月的《巴黎竞赛画报》合刊封面,照片上是一位穿着法国军服、向法国国旗敬礼的黑人士兵,巴特认为照片会唤起法兰西没有种族歧视的联想,而掩盖了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的事实。价值观教育中的图像运用,理应关注图像的可识别性和“概念化”图像的创新,并针对不同社会阶层选择适合其阶层特征的图像;既要形成大众化的、普及性的、传颂率高的、简单易理解的图像元素,又要创新专业性、经典性的图像化形式,保证价值观教育图像的专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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