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际项目的免税管理实践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单伟丽,何永健,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原文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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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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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发展及中非合作论坛定期召开的背景下,国家大力支持推动中国基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东道国为了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进行投资,或者为了促进电力、能源等关键产业的发展,一般会出台一些税费豁免或减免的政策和法律。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很多基础设施项目由国际金融机构或者援助国提供资金,一般有无偿援助、优惠贷款和商业贷款等模式(统称国际援助项目)。东道国为了减少和控制资金的融资规模,一般会把这些国际援助项目纳入其免税政策中。境外免税项目存在较多的财税风险,在实际操作层面,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对于免税项目的管理却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造成境外免税项目的税务风险大增。本文通过论述肯尼亚蒙内标轨铁路项目的免税情况,及针对免税申报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以期对中国企业在境外承揽项目,提供有价值的税务工作管理经验。

      一、案例背景介绍

      肯尼亚蒙巴萨至内罗毕标轨铁路项目(以下简称“蒙内铁路”)是由中国给予优惠贷款形式的国际援助项目。项目合同额约38.04亿美元,所需的资金90%由中国金融机构负责融资贷款;其余10%由肯尼亚政府通过铁路发展基金提供融资。整个项目由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EPC总承包。商务合同于2012年7月与肯尼亚铁路公司签署,商务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实施蒙内铁路项目过程中,承包商享有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一切所有税费的豁免。而贷款融资协议是2014年的5月11日,在中国总理李克强与肯尼亚总统肯雅塔共同见证下签署的。

      二、免税申报管理的措施

      (一)研究东道国税法及免税政策,确定项目免税条款生效

      肯尼亚税收体系包括各种税种征收及豁免、零税率、税收优惠、退税和债务冲销等。虽然商务合同条款中写明了承包商免除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税赋、责任和义务,但可豁免的税费只包括采购发生的部分税费,并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并且可豁免的税种,必须要有相关税法的支撑。

      一般情况下,免税条件应当得到东道国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或税务局)的确认才能生效,有些国家免税条款要经过政府国会或议会的批准,政府其他部门没有确认项目免税的权利。经过研究,肯尼亚各种税法中,对于国际援助项目给予税务豁免的有《关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进口申报费法》和《铁路发展收费法》。税法中明确用于国际援助项目的物资和服务在经过财政部部长的审批后才可享受税费的豁免。财政部部长对免税的审批一般基于正式拿到双方签署的贷款融资协议以后。另外,通过与项目业主沟通,向肯尼亚副总统办公室申请,可获得各郡地方政府对于当地资源税费的豁免。

      蒙内铁路项目商务合同签约在2012年7月,贷款融资协议在2014年5月11日签署。2013年9月2日肯尼亚新颁布的《增值税法》(VAT Act 2013)废除了《2006年版增值税法》(VAT Act 2006)。新法案删除了国际援助项目的物资服务可享受增值税零税率的法律条款。融资贷款协议的签署日期在新法案颁布之后,造成商务合同免税条款与增值税法案相矛盾,税务机关不给予免税。公司立即与项目业主沟通,并通过律师谈判,最终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肯尼亚财政部书面批复,明确蒙内铁路项目采购发生的增值税按商务合同的约定都由政府承担并给出豁免的操作流程。对于在肯尼亚当地采购的增值税豁免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免税操作流程受到肯尼亚当地供应商的抵制与投诉而难以实施。在当地供应商和工业制造协会的反馈推动下,肯尼亚通过在2015年6月12日对《VAT Act 2013》进行修正,恢复了国际援助项目可享受增值税豁免的条款。

      (二)跟踪东道国税收政策变化,相应调整免税申请方式

      肯尼亚议会每年都会对税法进行修正,可能对免税政策进行调整,税法的修正颁布在当年的财务法案中。由于法律效力大于合同效力,所以如果由于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税收法律规定与合同规定出现冲突时,承包商需要立即确认合同条款是否继续适用,并适当调整项目税收管理政策。

      《VAT Act 2013》中规定的增值税豁免范围不包括用于国际援助项目的物资和服务,《2015年财务法案》(Finance Act 2015)对《VAT Act 2013》进行修正,恢复了用于国际援助项目的物资(不包括交通车)和服务在豁免范围之内。

      《Finance Act 2016》又规定,把用于国际援助项目的交通车增加到增值税豁免范围之内,另外把用于国际援助项目的物资增加到消费税豁免的范围之内。

      动态跟踪肯尼亚税法的变化,及时申请相应的税费豁免或向业主索赔,控制项目的采购成本。

      (三)分析测算项目所需物资设备,做好免税总清单

      对于基建项目的免税,肯尼亚采用免税总清单(Master List)来进行管控。蒙内铁路项目作为EPC交钥匙模式的项目,承包商负责设计、施工和采购。在项目初始阶段,项目只进行了初设,而免税总清单往往在项目执行初期就必须办理完成,所以编制总清单时对物资设备名称、数量和金额难以准确估算。为保障后期实施过程中免税采购的申请,要求在编制总清单(Master List)的时候,考虑完善。编制免税总清单遵循以下几个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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