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FRS16介绍 会计政策IFRS16新租赁准则于2019年1月起取代IAS17,对于租赁人承租场景下的核算会带来巨大变化。大部分租赁场景将要确认资产和负债,使资产负债表的透明度大大提升。 1.整体原则 IFRS16租赁准则中,经营性租赁承租人的核算需要把所有承租使用权和负债记在资产负债表里,减少表外信息。同时,使用权的折旧和利息也需要计入损益表。IFRS6租赁的判断规则如下: 首先进行租赁或者服务的辨别与判断,若该合同为企业带来可辨认资产(IFRS16.B13-20),资产带来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都归企业(IFRS16.B9,B21-23),同时企业拥有主导使用权(IFRS16.B24-27),则该合同为租赁,反之即为服务。合同包含租赁则需计量其现值使用权与租赁负债,需将经营租赁计入资产负债表内,融资租赁则部分不变。其中使用权与租赁负债现值计算的基础因素包含但不限于:租赁付款额、合同期限和折现率。 租赁使用权与租赁负债分录为: 借:租赁使用权 贷:租赁负债 每个会计期,需将折旧使用权和利息费用并入损益表,分录为: 利息 贷:现金 租赁使用权 2.特殊事项 IFRS16中规定,对于短期租赁(租赁期限小于或等于12月租赁合约(IFRS16.B34))与低值租赁(物品现价值低于5000美金(IFRS16.IE4)),企业可选择豁免实行IFRS16,直接将其费用计入损益表,也就是说低值租赁,例如便携器与办公室家具等使用权无须资本化。 3.相关判断逻辑见图1。 二、IAS17与目前流程 车辆租赁、办公租赁与宿舍租赁付款可参考《泛行政采购核算操作指导》,一般会通过申付系统(EGO-PO)下发申付款项,每月按照合同期限平线型自动生成预提。《物流付款业务操作指导》里明确了仓储租赁通过仓储费用(CES)系统进行验收并申付,发票为必申文档。根据《预提仓储租赁费操作指导(CES承载)》,业务每月最后自然日将通过仓储费用(CES)系统,进行运行预提报表(预提本月费用)和反冲报表(反冲上月预提)。其分录为: 借:租赁费用(根据不同租赁资产摊销到相应的明细科目) 贷:应计负债/其他/应付租赁费 借:应计负债 贷:应付账款 上述操作指导与分录主要体现IAS17中租赁政策里承租人的经营租赁核算方式。该政策中,如果该租赁所有权不转让至承租人,即为经营性租赁,租赁费用每月直接费用化至损益表,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同时需将未支付的部分附注在租赁承诺披露。反之,则为融资租赁。 三、案例背景 本文以A国租赁场景为例,探讨新政策执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经过对“租赁费”科目进行分析,发现A国涉及的租赁场景如下: (1)租车租赁:已与供应商签署年度报价,供应商根据A国车辆款式、目的地与使用期限订单分配车辆,按使用天数进行开票,为公务性/福利性质车辆租赁。 可辩别资产?经济利益?替换资产权?主导使用权?
图1 租赁/服务、使用权/租赁负债判断逻辑树
(2)办公租赁:与房东签订协议,期限3年,分为区域总部与项目组办公室,涉及6名供应商。部分费用按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整。办公租赁占据整体租赁费用的68%,每月租赁付款涉及近$26.85万,大于集团重要性水平$25万,对集团财报影响较大。 (3)宿舍租赁,包含20间宿舍的租赁,每月涉及近$6万的租赁费用,期限1年。 (4)仓储租赁。金额为近$5万,期限为5年。 四、案例解析 1.IAS17核算 按IAS17和目前流程要求,所有$38.84万(见表1第Ⅰ列)的月度费用直接进入损益表,其分录为: 借:租赁费用$38.84万 贷:应计负债$38.84万 2.IFRS16使用权与资产负债表的计量 结合IFRS16对A国的租赁状况解析合同、分析条款进行分类,并计算其使用权。 (1)车辆租赁:合同报价按照期限一年计算,合同明确集团公司需发起租赁预定,明确使用期限与目的地,供应商安排并提供车辆,按天数与车款对费用进行计量。条款明确了集团公司对可识别资产的使用没有控制权,性质接近服务,不适用IFRS16。月度费用直接费用化,会计分录与目前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