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儿童研究正在慢慢兴起,但现有研究所依据的范式大多来源于儿童发展理论、社会化理论和相关的家庭研究,它们都将孩子看作是“未成年且成长中的人”而非“成熟的、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它们的基本假设是,童年是成年前的准备时期,是孩子们逐渐获得成年人特征的阶段[1]。如此一来,儿童被这些理论化的概念建构为一个缺乏理性和智慧的、成年人的“未完成式”,所以他们亟待被保护和被控制。也正是如此,主流的研究总是探讨“他们的需要是否被满足”而非“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2]在这样的理论范式下,儿童被置于家庭和学校研究之下,他们逐步向成年阶段发展的社会化过程成为研究关注的重点,而其作为“儿童”的生活体验却被抛诸这些研究的路径之外。 西方学术界的儿童研究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也是被这样一种视儿童为“自然、消极、无能与不完整”的范式所主导。直到1980年代,在Zelizer“为无价的儿童定价”[3],Corsaro“早期的友谊与朋辈文化”[4],Qv ortrup“将儿童置于劳动分工之中”[5]等研究的推动下,新儿童社会学发展才对上述研究范式提出质疑和挑战。新范式认为,应该从儿童自身的视角出发来理解“儿童”,将他们视作社会结构和社会进程中积极的行动者而非被动消极的客体;“童年”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建构,是兼具结构性和文化性的社会要素,其本身就构成社会分析的变量,与阶级、性别及种族等其他社会要素是相互影响的。[6] 能动性和结构性,构成了新儿童社会学的两个关键概念。由此,有关儿童的社会学研究发展出两条清晰且截然不同的研究脉络。第一类研究将儿童视为积极主动的社会成员,认为他们有能力对自己的生活做出具体且独特的改变。此类研究注重儿童的日常互动和生活体验,但偏于微观,常常忽略宏观社会结构对儿童的影响。[7]第二类研究则更多关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社会场域的结构形式的童年,而不是具体的儿童。[8]此类研究考察的是历史、经济、社会、科技、文化以及政治等宏观社会结构对童年的影响,关注的是作为儿童的宏观意义和整体性体验,往往忽略儿童作为社会角色的能动性,认为这只是基本的、自发的人类特质,无须过多解释。[9] 实际上,儿童研究中的能动性和结构性的二元对立,直接源自现代社会学理论的二元性。[10]然而,面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复杂性、矛盾性和流动性,当代社会理论的发展越来越突破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将更多的精力投放于微观与宏观、主观与客观、能动与结构的动态关系和互动中。虽然在这一股浪潮中,儿童社会学总体上是相对滞后的,但也有一些儿童领域的学者关注到这一理论上的争论。比如,Tisdall和Punch批判性地指出,不能将儿童的生活过分简单化,在探讨儿童的能动性以及主观经验时需要考虑到他们所面对的“难以理解、错综复杂、充满紧张、模糊不清且矛盾交织”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影响。[11]Mayall也强调,要在持续变化且辩证的主客观互动中考察儿童的能动性,在社会结构和文化的情境背景中,从儿童的观点与视角出发,讨论儿童与宏观情境的互动。[12]为了回应这一理论关切,弥合儿童社会学与主流社会学在理论发展上的差距,本文将以整合性的视角为导向,考察能动性、结构和文化三个核心概念的发展脉络和相互关系,探讨其在儿童社会学研究领域的应用,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一个关于儿童能动性的解释框架。 儿童的能动性:概念的辨析 在大多数有关儿童和童年时期的经验研究中,能动性概念的使用主要沿袭的是启蒙传统,即将能动性与“理性以及自我意识觉醒之下不受限制的社会性自由”等同起来[13],重视个体的意图、动机、理性、选择和目的,忽视能动性也同样被社会规则、社会实践、社会制度和宏观话语所建构。此类研究更多地把焦点放在儿童自身的能力、智谋和自主性等体现能动性的积极的、有优势的和理性的层面上[14],因此也被批评无视个体行动的非理性因素[15]。 此外,也有越来越多的文献将研究的重心放在儿童能动性中的“反抗与斗争”方面。[16]这一理论取向实际上是从底层研究、女性主义研究、社会运动研究以及其他聚焦于无权者和被压迫群体的研究中发展而来的[17],因为就被排斥和被边缘化而言,儿童与女性、黑人、移民等弱势群体并没有什么不同。此类研究中,个体对权威的反抗受到高度重视[18]。但是,这种过分强调能动性中“反压迫”部分的概念解释难免流于片面[19],捕捉不到能动性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因为在反抗的同时,接受认同、调适适应甚至有意识地选择性忽视都可能成为边缘群体面对压迫的策略选择。[20] 近年来,也有不少儿童研究领域的学者开始认识到单向度的、孤立的能动性概念是难以深刻全面地解释儿童复杂多变的生活和体验的,他们尝试使用“弱能动性(thin agency)”“受制的能动性(restricted agency)”“有限的能动性(limited agency)”和“策略式能动性(tactical agency)”等概念来表现儿童的能动性与他们所处的历史、社会、文化环境的矛盾交织。[21]这样的概念化操作,进步之处在于其结构性视野,但局限也非常明显,就是把结构的影响固化在能动性概念之上,仅仅只看到了结构性要素对能动性的弱化和限制。 回看主流社会学理论的发展,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社会学家们就开始尝试打破结构和能动的二元对立,强调能动性与结构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其中,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最具影响力,其将社会现象解释为一种能动与结构相互作用的结果。根据吉登斯的论述,社会结构在促成和限制人们行为的同时,人们的行为也同样可以塑造社会结构。也就是说,个体可以在结构性限制和资源下能动地做出自主选择,并且反身性地检视自己和他人的行动,尽管这些选择常常是例行化实践。[22]布迪厄则进一步提出了惯习(Habitus)的概念,他认为能动性不仅包括反身性行动,还包括非反身性的部分。[23]根据布迪厄的定义,惯习并不是个体自由意志下自发形成的,而是源自个体在不同社会场域内的持续互动。[24]通过将“能动和结构”定义成互为彼此构成部分的两个要素,布迪厄和吉登斯极大地推动了能动性相关理论的发展,对相应的经验研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5]尽管如此,仍有批判评者认为,这一理论范式将结构与实践捆绑得过于紧密,以致无法充分展现社会结构与社会主体两者间关系的变化发展。[26]此外,在他们的理论中,“能动性”概念本身从语义上仍然呈现出模糊不清、抽象晦涩的特点,从分析运用的角度看操作性也不强,因此,这一概念也期待一种更加深刻详尽和综合全面的理论阐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