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时期的“孝道悖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启祥,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暨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教授。济南 250100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在“五四”反传统的新文化运动中出现了一个奇特现象,当时的一些知识分子一方面无情地抨击孝道,一方面又深情地躬行孝道,我们将此现象称为“孝道悖论”。孝道悖论以一种耐人寻味的方式呈现了当时知识分子在孝道问题上认识与实践的矛盾以及情感与理智的冲突。以新文化运动中三位有代表性的人物即鲁迅、胡适和傅斯年为例来考察这一现象,我们发现尽管他们非孝的理由很多,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他们因为在婚姻上尽孝(服从母亲之命)而非孝,深层原因则是出于孝心而非孝。他们未能将某些具体行孝规定与源自内心的孝意识和孝义务加以明确的区分,这是导致孝道悖论的重要原因。孝道悖论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孝的不可否定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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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孝道的批评并非始于五四时期,更没有终结于五四时期,但是五四时期对孝道的批评无疑最为引人注目。这个时期的“非孝”思潮不仅遍及文学、哲学、史学等不同领域,而且左、中、右各个阵营皆有学者投身其中,他们对孝道的批评之激烈可谓前所未闻。在这个“非孝”思潮中出现了一个奇特现象,当时的一些知识分子一方面猛烈地抨击孝道,一方面又虔诚地践行孝道,并被人们奉为孝亲典范,我们将这种现象称为五四时期的“孝道悖论”。孝道悖论以一种耐人寻味的方式呈现了当时知识分子在孝道问题上认识与实践的矛盾以及情感与理智的冲突。下面以新文化运动中三位有代表性的人物即文学家鲁迅、哲学家胡适和历史学家傅斯年为例来考察这一现象,探究孝道悖论产生的原因,并由此揭示孝的人性根据。

      一、非孝的孝子

      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从不同角度对孝道进行了批评,就鲁迅、胡适和傅斯年而言,他们的批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孝道没有正当根据。在他们看来孝道的传统理论基础是父母施恩论,而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鲁迅认为,父母生育子女是生物的一种本能,对子女无恩可言,孝道不过是“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胡适认为父母并非有意生下子女,也未征得子女同意,父子之间没有什么恩情,父母无权要求子女尽孝。傅斯年认为孝道是父母强加于子女的义务①。

      其二,孝道的本质是不平等的亲子关系。鲁迅认为在这种关系中“亲权重,父权更重”②,“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③。这种不平等的父子关系“一味收拾幼者弱者”,是一种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④。傅斯年认为孝道单方面有利于父母而无益于子女,他说:“中国人是为他儿子的缘故造就他儿子吗?我答道,不是的,他还是为他自己。”⑤在他们看来,这种不平等的父子关系违反了生物进化论,是败坏人性的结果。

      其三,孝道实际上是一种“孝的宗教”。胡适认为,儒家不信鬼神,便发明孝的宗教来代替神的宗教。在这种宗教中父母是一种让人行善去恶的道德监督和制裁力量。他说,“中国儒家的宗教提出一个父母的观念,和一个祖先的观念,来做人生一切行为的裁制力”⑥,“儒家的父母便和别种宗教的上帝鬼神一般,也有裁制鼓励人生行为的效能”⑦,“人若能一举足,一出言,都不敢忘父母,他的父母便是他的上帝鬼神;他的孝道便成了他的宗教”⑧。胡适多少还承认孝道的道德作用,鲁迅则认为孝道根本不具有道德价值⑨。

      其四,孝道泯灭独立人格和才能发展。胡适说,孝道“把个人埋没在家庭伦理里面了”⑩,甚至“简直可算得不承认个人的存在。我并不是我,不过是我的父母的儿子。故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又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身并不是我,只是父母的遗体”(11)。傅斯年认为中国的家庭“逼着迁就别人,弄得自己不是自己”(12),让子女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他愤懑地说:“这样的奴隶生活,还有什么埋没不了的?”(13)他认为奉行孝道的中国家庭非常摧残个性,“可恨中国的家庭,空气恶浊到了一百零一度。从他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天,就教训他怎样应时,怎样舍己从人,怎样做你爷娘的儿子。决不肯教他做自己的自己。一句话说来,极力的摧残个性。”(14)

      其五,孝道虚伪。鲁迅说:“拼命地劝孝,也足见事实上孝子的缺少。而其原因,便全在一意提倡虚伪道德,蔑视了真的人情。”(15)他认为中国有关孝道的旧学说旧手段,例如,汉有举孝,唐有孝悌力田科,清末有孝廉方正,“实在从古以来,并无良效,无非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地多受些人我都无利益的苦痛罢了”(16)。他还认为一些行孝方式非常荒谬,例如“哭竹生笋”是一种迷信,“老莱娱亲”令人反感,“卧冰求鲤”让人有性命之虞(17)。胡适认为儒家学者为了维护孝宗教的秩序,制造很多僵化的行孝形式,让人严格遵守,孝的真正意义反而因此被埋没了。他说:“这竟是现今戏台上的台步、脸谱、武场套数,成了刻板文字,便失了孝的真意了。”(18)

      最后,孝道导致严重社会后果。鲁迅指责孝道残酷,斥之为不顾人命,教坏后人,损害儿童。胡适认为宗教的一大弊病在于“养成一种畏缩的气象,使人销磨一切勇往冒险的胆气”(19)。不仅如此,胡适还批评中国的婚姻制度、家族制度和孝道为“大害”(20),认为它们阻碍中国进步,他“把中国日益深化之危机的全部责任都归之于孝道”(21)。傅斯年则认为奉行孝道的中国家庭为万恶之原,是毁灭善的最大势力(22)。

      这里暂且不论鲁迅、胡适和傅斯年批判孝道的理由是否能够成立(23)。一个人如果不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看到上述他们对于孝道的批判,一定会认为他们都是不孝之子。但是事实绝非如此。相比于他们在理论上对于孝道的抨击与否定,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背叛自己的家庭,更没有厌弃自己的父母,相反,他们都是恪守孝道的孝子,而且被人们奉为孝亲典范。

      首先,尽心尽力奉养父母。鲁迅年少时就非常孝敬父母。1894年他的父亲一病不起,那时他只有十三岁,为了减轻母亲的压力,他几乎每天奔走于当铺和药店,当押衣服和首饰,为父亲买药治病(24)。鲁迅在北京任职而母亲在绍兴生活时期,他不仅按月往绍兴汇款养家,给家里写信更是频繁。母亲希望鲁迅将全家接往北京,他便独自奔走,在北京买房修屋,设计改建,购置家具,足足忙了九个月(25)。鲁迅与母亲同在北京期间,不仅对母亲的衣食住行悉心照料,而且对母亲的精神生活体贴入微,根据母亲的爱好给母亲购买小说。1927年以后鲁迅与母亲分处京沪,这个时期他除了每月按时给母亲寄生活费,还根据母亲的饮食喜好,经常寄火腿给母亲。同时他不断写信,问候关心母亲。这期间他写给母亲的信多达220多封。鲁迅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身患疾病,但他一直没有对母亲透露病情,也从未向母亲提及自己的一些危险处境,以便让母亲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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