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认同的实质及其意义①

作 者:
李萍 

作者简介:
李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道德认同”以自我的道德人格确认为前提,但又包含了对社会道德规范和理想社会道德的构想,因此,社会道德建设中的道德认同其实就是道德社会认同。然而,道德社会认同并不抹杀个体的道德意志,相反,只有激活社会组织,个体的道德成长和社会道德生活才有现实的条件。加强社会道德建设,首先是社会重建,具有共识性的社会道德价值才能落地生根。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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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认同”是一个重要概念,它吸收了心理学的“认同”和社会学的“社会认同”概念,同时积极回应了古代先贤提出的“政治共同体(认同)”的问题,因此,“道德认同”不仅包含了多向度的视角,而且夹杂了多层问题意识,至今仍然是争议不断的议题。国内伦理学界对此概念有不少误解,有人将此混同于道德社会化甚至道德内化,这样的错误认识将导致最终消解道德认同概念。本文通过梳理认同概念的涵义、社会认同的本质,重新审视并确立道德认同概念的基本内涵,并指出它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意义。

      一、认同、自我认同概说

      就中文语境而言,“认同”是个外来语,该词的英文“identity”来源于拉丁词根idem,意即“同样的”,16世纪才开始被用于英文中,含义通常包括相同、同一[1]。在今天,作为专业名词,identity的中文通常被翻译成“认同”或“同一性”“身份”等多个不同的词汇,广泛使用在多个学科领域。

      由于identity一词具有多种含义,所以,在讨论相关问题时就要作出严格区分。当要指某个个人或群体据以确认自己在一个社会之地位的某些明确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依据或尺度,如性别、阶级、种族等等,此时可以用“身份”这个词语来表示;当某个人或群体试图追寻、确证自己在文化或价值上的共同性时,identity才被称为“认同”。本文所谈到的“认同”主要就是从后一个意义上立论的,它反映的是社会成员(个体或群体)相互之间确立共同的文化属性或价值方面的相似性。虽然“认同”离不开他者、他们的存在,但“认同”的基点还是“自我”或“个体”,提出认同需要并实施认同行为的都只是个体。

      首先,“认同”是个体学习行为内化的过程及其结果,而且这样的过程会带来同时并存的双重后果:一重后果是个体由此深化了对自身的认识,形成了自信,将自我同一性变成主体定在的现实化;另一重后果是对身处其中的环境、组织、群体予以接受,从而获得自己在其中的位置或角色,掌握相关社会化行动的符号及其意义。这两个后果之间并不总是完全一致,也非简单的正相关关系,相反,可能经常出现冲突或陷入张力之中。儿童最初是与父母认同,进入社会后,个体经历了成功或失败等多种社会经验,逐渐学会了有选择地向某些人、某个群体予以认同,最后形成适应社会生活的自己的人格,这样的个体认同既是确认自身的定在同时也是确认他人在场的现实化。个体之所以要实现认同,绝不是为了获得外在的奖励或者避免惩罚,个体认同行为是基于自我确认,这种自我确认满足了个体心理成长和社会成熟的需要。

      其次,“认同”是在特定社会场景中完成的。由于他人对于自己具有吸引力,自己自愿做出同他人一致的行为。或者身处群体中的成员在认知与评价上产生了一致的看法及其感情。从这个意义上说,认同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手段。群体中的成员有着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共同需要、目的和利益,彼此容易产生相同的认知倾向和价值取向,在组织文化或团体压力作用下,多数人员能自觉地保持这种一致性。一般来说,正式组织中的群体通常都会发生两种情形的认同:(1)自觉的认同,由于群体内人际关系密切,群体对个人的吸引力大,在群体中能实现个人的价值,成员的各种需要能得到满足,成员就有意愿主动地与该组织以及组织内其他成员发生认同;(2)被动的认同,是在群体压力下,为避免被群体抛弃或受到冷遇而产生的从众行为。有意识的组织文化建设就是力图促成第一种情况的发生,因为这种情况的结果是可预期的、可控的,但这样的自觉认同通常只能在规模小、人员流动低、形成历史较长的组织中,在由无数匿名的陌生人组成的广大社会领域这种认同并不合适,也很难出现。

      在诸多学科中,最早明确讨论认同问题的无疑是哲学。哲学意义上的认同研究,源起于近代的笛卡尔。这位“重头做起的哲学家”(黑格尔语),虽然以普遍怀疑的方式确立了“我思”的存在,但依然面临着身心如何同一的难题。这一难题兼具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一直困扰着笛卡尔本人和后世的哲学家。洛克的“白板说”、休谟的“一束知觉”、费希特的“自我设定非我”、谢林的“绝对同一性”等,均是对此难题的思辨回应,这些哲学思考都“对开启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心理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背景支持作用”[2]。总体上看,在哲学上“认同”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人格的内在一致性或持续性问题,即主体(意识)的自我同一性问题。如果我们承认“特质”“本质”并非固定不变的东西,那么,对事物特质、本质的追问就不会停止,由于哲学上的“认同”与寻求和确认人(包括个体的人和总体的人类)的特质、本质相关,并进一步试图对与此相关的认同途径、方法、过程等延伸性问题做出合理回答,来自哲学的认同已经逼近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极其重要的。

      现代哲学家,例如加拿大学者查尔斯·泰勒和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都将自我认同看作是理解现代性的关键论题。泰勒一生的学术追求都是在为尊重多元文化的公民政治统一发声,一方面他严肃正视现代社会的多元性、人类价值的多元性和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并以此为基本的现实背景谈论人的自我设定。他指出,我们常常在同我们关系密切的人对话或争执的过程中定位我们的身份。我们之间的差异是认识自我的一个必要前提。另一方面他力求架设相互理解的对话通道、思想平台和学术交流机制,因此,他强调,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都不是由单一的元素构成的,现代人,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都要同等地理解、接受对方的存在。在泰勒看来,认同不仅是一种礼貌,它还是人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看到,泰勒的认同观虽然属于多元主义阵营,但绝不是无原则的相对主义,更非排他性的山头主义,而是建立在对现代人的处境深切关怀、对人类共同使命的深刻洞察之基础上。总之,他力图在不同的文化识别当中寻求相互理解和尊重,这些思想反映在他的一系列著作当中,例如《行动的解释》(1967)、《自我的根源》(1989)、《世俗时代》(2007)和《语言动物》(201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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